暗斜井轨道运输平安治理制度一、斜巷提升绞车及轨道安装完成后,必须由安监科和机运科结合组织现场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转。在日常检查中觉察有不符合平安运转条件的隐患应立即停顿运转,待隐患处理后方可重新投入运转。 二、斜巷运输治理实行谁使用、谁治理、谁维护、谁负责“的平安治理原那么。 三、斜巷上车场、底车场必须在显眼位置悬挂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的平安标志牌板。 四、绞车提升前,上下车场把钩工关于本人目测范围内的区间进展检查,觉察有人员时要负责使其撤离到提升区外方可发信号。 五、斜巷轨道入口处应设置行车红灯和正在行车,严禁行人“的标志牌。 六、斜巷绞车操作必须与语音报警装置相闭锁,红灯不亮不能开车、报警装置不报警不能开车。 七、斜巷轨道把钩工,严格执行 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的规定,保证在红灯亮开始提升直至红灯灭停顿提升的全过程中在本人负责的区域没有人员进入。 八、不行车期间行人进入轨道斜巷必须征得把钩工的同意,并不得在巷道中停留,更不准走在道心。 九、斜巷上车场,必须装有灵敏有效、平安可靠的阻车器。 十、把钩工对区域内使用的平安设备负全责,接班后,对所负责的平安设备进展全面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存档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