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小学校食堂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和记录查验制度一、学校食堂应当建立并落实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 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制度,保障食 品平安。二、学校食堂应当专人负责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 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三、学校食堂采购前对供货商资质进行审查,不得采购 无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 者供应的食品。与合格的供货商签订保证食品平安的供销合 同。四、学校食堂采购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 相关产品应索取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票据、收据、供货 清单、产品检验合格证明、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 证、营业执照等购物凭证、资质证明并留档备查
2、。五、采购畜禽肉类的,应当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 原件,从屠宰企业直接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 (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 证明原件。六、不得采购使用无包装、无标识、无生产厂、无生产 日期、无保质期、无产品合格证明、无购物凭证等假冒伪劣 和来源不明的食用油脂。七、不得采购使用无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产品备案凭 证或者卫生许可批件、合格检测报告的洗涤剂和消毒剂。八、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入库前,应 当查验所购产品外包装、包装标识是否符合规定,与购物凭 证是否相符,并建立采购记录。九、学校食堂应当按产品类别、进货时间顺序整理、妥 善保管索取的相关证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和进货记录,不 得涂改、伪造,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十、台账记录应与所购食品及购物凭证相符。购物凭证 应按产品品种、进货时间先后秩序有序整理。十一、采购记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 食品添加剂应建立专门进货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