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井下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运电器设备〔包括电缆〕检修或移动前,必必需切断电源用电压相适应的电笔验电,检验无电后,再将导体对地完全放电,〔放电时必必需事先检查巷道内气体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不准放电,控制设备内部有放电装置的不在此限〕,所有开关把手,在切断电源后,都应及时闭锁,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警示牌,只有执行此项工作的人员才有权取下此牌并送电。
2.工作人员必必需持证上岗。
3.非专职或非值班电器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器设备。
4.操作高压电器设备主回路时必必需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并有监护人员现场监护。
5.电缆管理:
〔1〕井下电缆要有显然标志。
〔2〕电缆同电器设备的连接,必必需用符合电器性能的矿用防爆设备。
〔3〕热补后的电缆,必必需经浸水耐压试验,合格方可使用。
〔4〕严禁井下电缆线路中出现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
〔5〕电缆应悬挂整齐,并有一定高度,符合规定。
6.不用的电缆应及时拆掉、回收。
7.改换支架时,必必需保护电缆不受机械力破坏。
〔1〕使用工作票制度,凡井下停电,检修必必需有专人负责。
〔2〕执行工作许可制度,井下必需全部停电检修,必必需报矿调度室,在得到许可证后方准停电工作。
〔3〕执行工作监护制度,工作时必必需两人以上,并专人监护。
〔4〕执行送电制度,严格执行谁停电谁送电的原则。
9.确保安全的技术措施:
〔1〕停电;〔2〕验电;〔3〕装接地线;〔4〕挂标示牌。
10.设备必必需保持完好,不失爆。
11.收尾工作:
〔1〕确保电器设备的完好。
〔2〕整理电缆。
〔3〕向班组长,接班人汇报设备运行,维护状况。
〔4〕整理好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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