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产销部消费副部长平安消费责任制协助部长组织施行产销部平安消费,对产销部的平安消费治理工作负协调指挥责任。平安消费职责如下:1、参与制定、修订(编)产销部平安消费责任制。2、负责审查基层的平安消费责任制。3、严格履行本岗位平安消费责任制。协助部长、书记搞好本单位平安消费工作,对分管范围内的平安消费负直截了当收理责任。4、贯彻执行平安消费法律法规和党的平安消费工作方针政策、决策部署。5、参与编审平安技术措施,协助组织施行和检查指导。6、协助落实集团公司、矿下达消费任务,平安消费目的,主要消费技术指标,合理安排、协调各队消费任务及程序。7.参与总结分析本单位平安消费工作,部署下一步平安、消费治理工作
2、打算。8. 协助施行精细化治理,自主治理、合理人员配置,优化工时利用,正规作业循环和平衡消费。9. 协助本单位的消费本钱治理、资源治理、设备治理、材料治理、修旧利废,节能降耗工作。10、协助平安质量标准化工作。11、协助建立各项平安消费规章制度;教育、催促全部职工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平安工作。12、协助建立健全职业平安健康治理体系。13、协助落实矿培训任务,制定本单位培训打算,并组织施行。14、协助监视检查平安消费的措施及规定的贯彻落实情况。15、参加平安消费会议和平安隐患排查活动。16、及时、如实向部长报告负责范围内的消费平安事故。17、支持配合上级事故调查组工作,落实事故调查处理意见。18、参与较大及以上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20、参与本单位平安消费严峻事项、严峻投入的决策,并提出意见和建议。21、参与审查对基层单位及治理人员的平安绩效工资考核、兑现的方案。22、参与业绩考核和评先评优工作,实行平安消费一票否决“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