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副经理岗位责任制 副经理主要指挥和协调施工中的各个环节,及时处理施工中的征询题以及严峻施工方案的决策施行和规章制度的监视执行,确保平安消费。 (一)岗位职责: 第1条、在公司经理的直截了当领导下负责平安消费的全面工作; 第2条、主持召开消费调度会议,指挥和协调各工程部和工程技术部的消费活动,及时处理设计、施工中的征询题; 第3条、组织好年、季、月消费打算的落实,完成消费打算和各项技术指标; 第4条、认真贯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使施工实现全面质量治理; 第5条、搞好施工治理,深化施工现场,觉察并及时处理征询题,确保平安文明消费; 第6条、必须尽职尽责,严峻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 (二)责任追查:
2、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给予副经理警告处分,视情节轻重处以50-500元以上罚款,造成严峻后果且构成犯罪的,依法追查刑事责任: 第7条、违章指挥工人或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 第8条、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 第9条、对严峻平安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整改的; 第10条、拒不执行平安监查机构和集团公司安监人员的平安监查指令的; 第11条、伪造、成心破坏事故现场、阻碍、干预事故调查工作,回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的; 第12条、不主持召开消费调度会议,指挥和协调各工程部和工程技术部的消费活动,及时处理设计、施工中的征询题的; 第13条、不落实组织好年、季、月消费打算或不完成消费打算和各项技术指标的; 第14条、未能认真贯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使施工实现全面质量治理的; 第15条、未能搞好施工治理,深化施工现场,觉察并及时处理征询题,确保平安文明消费的; 第16条、未能尽职尽责,严峻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并造成事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