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设备平安小组职业健康平安、环境治理责任制1.1.1 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法令、政策和标准,制定、修订并完善本企业各项环境保护制度和措施,对执行情况进展检查监视;1.1.2 严格贯彻执行国家颁发的建筑安装工程平安技术规程及其他有关平安规程、标准,制定并组织审查建筑安装施工平安措施,对平安措施落实情况进展检查催促;1.1.3 负责对环境保护方针、政策、规定和技术知识进展宣传教育,检查监视执行情况,搞好环境保护,实现文明消费;1.1.4 制定三废“治理和噪声防治等措施标准,并检查执行情况;1.1.5 组织建立工程的设计审查,保证工程工程的施工质量,做到新建工程不留隐患。按照三同时“原那么,保证平安、职业卫生设备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人消费使用;1.1.6 负责基建与消费的联络、配合、交接工作;1.1.7 负责组织外来基建施工队伍和人员的平安教育培训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能雇用。签订施工合同必须有平安责任条款,发惹事故按合同处理;1.1.8 负责施工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1.1.9 负责对环境污染的监测工作,并催促有关单位使环保各项指标到达国家卫生标准;1.1.10 编制公司根底、排污和环保等相关制度和标准文件,并对公司的根底设备、排污设备和环保设备进展监视、检查;1.1.11 设备发生缺点时,及时报修,并做好记录,由专人负责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