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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检员现场考核管理规定.doc

上传人:xrp****65 文档编号:6861404 上传时间:2024-12-22 格式:DOC 页数:1 大小:12.50KB 下载积分:10 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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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安检员现场考核治理规定 为催促井下现场安检员职责履行到位、平安隐患排查到位,及时觉察并消除严峻平安隐患,制止三违“,将隐患消灭于萌芽状态,确保矿井平安消费,特制定本规定。 一、安检员对作业现场负平安监管责任,是所分管范围平安监管的第一责任人。 二、安检员每班必须紧盯作业现场,现场交接班,不得空岗、脱岗及睡岗。 三、安检员执行一班三汇报“制度,即接班、班中、交班汇报。 1、交接班汇报必须告知现场联络、交接班人及排查遗留征询题; 2、班中汇报时必须告知分管现场平安消费动态,有无隐患、三违及针对存在的隐患、三违所采取的措施。 3、对当班动态过程中出现的事故、严峻隐患、严峻三违必须及时汇报,并采取应对措施进展处理,防止事态扩大危及作业平安。 四、公司带班领导、平安督查科、质量标准化办公室治理人员对安检员履职情况进展随机抽查,对履职不到位、睡岗、脱岗等行为进展考核。 1、公司领导带班及各级治理人员入井觉察作业现场严峻平安隐患、严峻三违,但现场安检员未觉察、未制止的,每起处分现场安检员10002000元; 2、公司领导带班及各级治理人员入井觉察安检员睡岗、脱岗,每次处分安检员500元; 3、各级治理人员觉察安检员未现场交接班造成空岗,每次处分安检员200元; 4、安检员所分管现场当班动态消费出现事故或严峻隐患,危及作业平安,但安检员未向综合调度室及平安指挥中心汇报,视为脱岗,每起处分安检员1000元。 五、平安系统各级治理人员对安检员现场履职情况抽查结果作为安检员当月考核按照,对履职较好人员酌情给予一定奖励。 六、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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