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部付主任平安职责1、是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平安第一责任人,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平安消费工作负领导责任,向行政正职负责。 2、组织贯彻落实各项平安规程规定和规章制度,检查各项平安措施的执行情况,严肃查处违章违纪行为。 3、参加年度两措“打算的编制、审查工作,并组织施行审批后的两措“打算。 4、组织开展平安性评价,推行危险点分析和预控、标准化作业,实在落实各项现场平安措施。 5、组织或参加制定重要检修(施工、操作)工程的平安技术组织措施,按规定报批后组织施行。组织定期的运转分析、事故料想和反事故演习。 6、审查有关平安技术措施、规程制度的修正补充意见及设备改造、系统改良等设计方案。 7、组织做好严峻危险源、特种设备、危险物品、特种作业人员、临时聘用人员的平安治理工作。 8、组织和参加平安分析会,对存在的平安隐患提出改良措施,并组织施行;每月至少参加两次班组的平安日活动,抽查班组的平安活动记录。 9、组织或参加有关事故或其它不平安事件的调查分析工作,做到四不放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