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厂区设备内作业平安规程1 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设备内作业平安要求、设备内平安作业证的治理。适用于我厂消费区域的设备内作业。 2 定义 2.1 设备 化工消费区域内的各类塔、釜、罐、炉膛、槽、管道、容器以及地下室、阴井、地坑、下水道或其它封闭场所。 2.2 设备内作业 进入化工消费区域内的各类塔、釜、罐、炉膛、槽、管道、容器以及地下室、阴井、地坑、下水道或其它封闭场所内进展的作业。 3 设备内作业平安要求 3.1 平安隔绝 设备上所有与外界连通的管道、孔洞均应与外界有效隔离。设备上与外界连接的电源应有效切断。 3.1.1 管道平安隔绝可采纳插入盲板或撤除一段管道进展隔绝,不能用水封或阀门等代替盲板
2、或撤除管道。 3.1.2 电源有效切断可采纳取下电源保险熔丝或将电源开关拉下后上锁等措施,并加挂警示牌。 3.2 清洗和置换 3.2.1 进入设备内作业前,必须对设备内进展清洗和置换,并到达以下要求。 3.2.2 假设使用测爆仪时,被测对象的气体或蒸汽的浓度应小于或等于爆炸下限的(体积比)。 假设使用其它分析手段时,当被测气体或蒸汽的爆炸下限浓度大于等于时,其浓度应小于;当爆炸下限浓度大于等于时,其浓度应小于.,当爆炸下限浓度小于,其浓度应小于.。 3.2.3 氧含量18-21% 3.3 通风 应采取措施,保持设备内空气良好流通 3.3.1 打开所有人孔、手孔、料孔、风门、烟门进展自然通风。
3、3.3.2 必要时,可采取机械通风。 3.3.3 采取管道空气送风时,通风前必须对管道内介质和风源进展分析确认。 3.4 定时监测 3.4.1作业前30min内,必须对设备气体采样分析,分析合格后应在办理设备内平安作业证后方可进入设备。 3.4.2 采样点应有代表性。 3.4.3 作业中应加强定时监测,情况异常时应立即停顿作业,并撤离人员,经作业现场处理后,取样分析合格方可接着作业。 3.4.4 作业人员离开设备时,应将作业工具带出设备,不准留在设备内。 3.4.5 涂刷具有挥发性溶剂的涂料时,并采取可靠通风措施。 3.5 照明和防护措施 3.5.1进入不能到达清洗和置换要求的设备内作业时,必
4、须采取相应防护措施。 3.5.1.1 在缺氧、有毒环境中,应佩带隔离式防毒面具。 3.5.1.2在易燃易爆环境中,应使用防爆型低压灯具及不发生火花的工具,不准穿戴化纤织物。 3.5.1.3在酸碱等腐蚀性环境中,应穿戴好防腐蚀护具。 3.5.2设备内照明电压应小于等于36V,在潮湿容器、狭小容器内作业应小于等于12V。 3.5.3使用超过平安电压的手持电开工具,必须按规定装备漏电保护器。 3.5.4临时用电线路装置,应按规定架设和撤除,线路绝缘保证良好。 3.6多工种、多层穿插作业平安措施 3.6.1应采取互相之间防止损害的措施。 3.6.2应搭设平安梯或平安平台,必要时由监护人用平安绳拴住作业
5、人员进展施工。 3.6.3设备内作业过程中,不能抛掷材料、工具等物品,穿插作业要有防止层间落物损害作业人员的措施。 3.6.4设备外应备有空气呼吸器(氧气呼吸器)、消防器材和清水等相应的急救用品。 3.7监护 3.7.1设备内作业必须有专人监护。 3.7.2进入设备前,监护人应会同作业人员检查平安措施的落实情况,统一联络信号。 3.7.3险情严峻的设备内作业,应增设监护人员,并随时与设备内获得联络。 3.7.4监护人员不得脱离岗位。 3.7.5设备内事故抢救时,抢救人员必须做好本身防护方能进入设备内施行抢救。 4.设备内平安作业证的治理 4.1设备内作业必须办理设备内平安作业证。 4.2设备内
6、平安作业证由施工单位或交出设备单位负责办理。 4.3作业单位接到设备内平安作业证后,由该工程的负责人填写作业证上作业单位应填写的各项内容。 4.4设备内平安作业证平安措施栏应填写详细的平安措施。 4.5设备内平安作业证应由交出单位和作业单位的领导共同确认、审批签字后方为有效。 4.6在设备内进展高处作业应办理高处平安作业证。 4.7在设备内进展动火作业应办理动火平安作业证。 4.8设备内平安作业证应经作业人员确认无误,并由班长再次确认无误后,方准许进入设备内作业。 4.9设备内作业因工艺条件、作业环境条件改变,应重新办理设备内平安作业证,方准许接着作业。 4.10设备内作业完毕后,应认真检查设备内外,确认无征询题后方可封闭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