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管副校长平安职责1、在校长的领导下负责学校平安工作的事务,定期召开学校平安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学习上级有关平安工作的文件,研究学校平安工作存在的征询题和隐患,提出处理征询题的方法和整改意见,确保学校平安工作目的的完成。2、按照上级要求,不断完善、建立健全学校平安工作治理制度,制定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3、全面落实学校平安工作责任制,把学校平安工作的目的分解落实到各处室、各部门、各岗位,每年层层签定学校平安工作责任状,并负责检查、催促各处室、各部门、各岗位的平安工作情况,定期讲评、表扬先进批判后进,全校上下齐努力,共同做好学校平安治理工作。4、指导学校平安专职干部和各处室负责人,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各处室、各部门、各岗位的平安防备工作,检查并消除事故隐患,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5、组织落实学生教职工平安教育、宣传、培训,强化交通平安、消防平安、用电平安等教育,使学生掌握自我保护技能,提高防火认识和逃生自救才能。6、每学年开展12次针对火灾、地震等灾祸事故的紧急疏散预防演练,使师生掌握避险、逃生、自救的方法。7、做好法制副校长聘任工作,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