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监察部综合科业务保安责任制第一条 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遵章守纪,坚守工作岗位。第二条 负责上级来文、来电、来函的收发、登记、呈批、传阅、催办、存档和下发文件的审核、分发、分送、登记及档案材料治理等工作。第三条 负责起草各类综合治理文件。第四条 负责本部室工作会议的组织、会务和记录,起草会议纪要,催促检查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第五条 负责文件打印、复印和报刊的订阅工作。第六条 负责矿井平安目的责任制考核和平安绩效考核上报工作。第七条 负责本部室各种办公用品的领用,发放工作,做到节约节约、合理使用。第八条 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