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公交汽车公司平安消费责任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恪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平安消费操作规程,守法运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平安消费治理规定,组织学习平安消费知识,最大限度地操纵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单位行政正职领导或法定代表是本单位平安消费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及其所属单位的平安消费负全面责任;分管平安消费的领导是平安消费直截了当责任人,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平安消费工作负详细的领导责任。
3、分管其他工作的领导,在其分管工作中涉及平安消费内容的,也同样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
4、公司与营运车辆和驾驶员签订平安消费责任书,将责任书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平安消费责任制。
5、建立健全平安消费治理机制,推行平安消费目的治理,并对平安消费各环节进展监视治理,提出预防事故发生的措施,组织开展经常性平安消费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确保平安消费。
6、积极参与各项平安消费活动,设立平安消费专项经费,保证平安消费工作的开展。
7、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那么,即:事故缘故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汲取不放过。
8、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催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功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情况良好。
9、公司平安消费领导小组每年均应对本单位开展平安消费责任制情况进展落实,严格执行平安消费“一票否决”制度。
?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