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煤、通风主任工程师平安消费责任制(煤矿)一、在矿总工程师和技术科长领导下,对全矿采煤、通风平安技术治理工作负责。二、执行平安消费方针、政策和有关法令、法规,熟悉采煤、通风方面有关平安技术治理规定。三、组织有关部门制定作业规程和平安技术措施,并参加审查工作。四、经常深化现场检查采煤、通风平安消费和作业规程、平安技术措施执行情况。对违犯规程规定的,有权制止和追查责任。觉察隐患及时处理,对严峻征询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并参与研究处理。五、负责组织采煤工作面及矿井一通三防“的动态检查。觉察征询题,及时采取相应的平安技术措施。六、参加旬、月采煤、通风工程质量验收和平安质量大检查。七、组织制定采煤工作面灾害预防和处理打算,制定避灾道路。参与矿井瓦斯鉴定和反风演习。八、参加采煤、通防方面的抢险救灾、事故调查、分析和追查、处理工作。九、做好分管的采煤、通风方面的平安技术治理工作。十、协助科长组织制订好一通三防“、采煤方面的有关治理规定和制度,并抓好治理规定和制度的监视、检查、落实工作。十一、协助科长搞好各单位通防责任区划分工作,并组织好通防设备的验收移交工作,做好全矿通防工作的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