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讲话 同志们: 县人民政府决定召开这次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其主要任务是认真总结2008年煤矿安全生产,安排部署2009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切实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狠抓监管措施落实,努力开创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新局面。刚才,县煤炭管理局、安监局、国土资源局、监察局、公安局就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各自的职能作了很好的发言,我表示完全赞同。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去年全县煤矿安全生产的基本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2008年,我县煤矿安全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产煤乡(镇)和有关部门站在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极端负责的高度,
2、真正把煤矿安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不断加大工作力度,使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扭转了全县煤矿生产的被动局面,安全生产基础明显加强,煤矿整改的力度和投入明显加大,煤矿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明显提高,煤矿企业安全综合保障能力得到增强。截止2008年末,全年发生煤矿安全事故2起,死亡1人,轻伤1人,直接经济损失36万元,无论是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还是经济损失都比上年明显下降,杜绝了重(特)大以上事故发生。二是加大了培训力度。县煤炭管理部门和乡镇及时督促企业法人、安全生产副矿长、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特别是特种作业人员积极参加安全培训,各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基本做到持证上岗。三是
3、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和检查力度明显加大,煤矿安全日常工作的开展取得明显成效。各乡镇和煤矿安全管理部门及煤矿企业定期开展煤矿安全大检查和联合执法工作,县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煤矿安全例会,对发现的问题做到及时通报和处理。四是通过狠抓煤矿整改措施和投入的落实,全县23家预保留煤矿已有13家煤矿通过省级验收,基本达到安全生产条件,正在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五是认真贯彻落实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文件精神,建立健全了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强化了监管责任,调整充实了领导机构。六是各煤矿足额提取了安全风险抵押金,安全生产经费做到专户储存、专户管理、专款专用,足额投保了井下职工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工伤
4、保险金,煤矿企业抵御灾害的能力得到增强。 但是,从全县煤矿安全存在的深层次问题上看,形势依然不容乐观。从客观上讲,主要是煤炭企业的发展还不均衡,煤矿技术装备还十分落后,从业人员专业技术素质总体不高,煤矿安全投入不够,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历史欠帐还大,加之有的矿井资源枯竭,发展前景并不乐观,说到底。从煤矿安全和生产的深层次上分析思想认识上还有差距,抓落实还不够,煤矿安全制度“落实不下去,严不起来”,“制度挂在墙上,管理停留在嘴上,落实停留在会上”这是当前煤矿安全工作领域最突出的问题。一是个别乡镇对上级关于煤矿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以及主管部门的安排部署,贯彻执行不力,责任制不落实。煤矿安全监管工
5、作存在死角,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隐患的煤矿,该整改的没有彻底整改;二是部分煤矿整改力度不够,安全投入不到位;还有极少数煤矿企业重查轻改,避重就轻,敷衍了事,对整改持观望态度,仍抱侥幸心理。三是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监管职责不清。特别是在当前煤炭供应仍然紧张,价格依然偏高的情况下,有的煤矿受利益驱动,超能力生产现象时有发生,“重生产、重效益,轻安全”的思想比较严重。大家不防可以闷心自问一下,县政府说一千道一万,语重心长,百计千方,竭尽全力,出台了一系列有关加强煤矿安全管理制度和办法,但到底执行多少,落实得如何呢。据了解,元月份县煤矿安全检查考核组在履行检查考核职责时,还有极个别乡镇分
6、管领导不主动接受的安全检查考核,导致县里派出的检查考核组工作无法开展,吃夹生饭。这是抓煤矿安全工作不扎实典型的表现,也是作为一个国家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对工作极端不负责任的典型表现。 二、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抓好煤矿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认真贯彻执行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推进煤矿安全管理上新台阶 (一)安全生产是人命关天的大事,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关系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方面。各产煤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切实增强抓好煤矿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
7、感,充分认识抓好煤矿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我们党早已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随着这一目标的实现,安全将成为社会文明进一步和人民生活质量改善和提高的重要标志。就我县来说,2004年zz煤矿“zz”透水事故的发生,使我们吸取了深刻的教训;我们务必要不忘过去,警钟长鸣。重不重视安全生产,是检验各级领导干部讲不讲政治的重要标志。我认为: 为官一任,保一方平安,是领导干部的首要职责。安全工作绝非是个简单的经济问题,而是一个很严肃的政治问题。因此,抓好煤矿安全工作是社会全面进步需要,是关系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课题。 (二)认真贯彻落实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把法律法
8、规和各级政策贯穿于煤矿安全生产的全过程,把理性的东西通过实际工作转化为工作成果。一是各产煤乡(镇)和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行证许可法、煤炭法、矿产资源法、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条例、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安全事故特别规定和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县政府出台的zz县煤矿安全检查制度、zz县煤矿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制度、zz县煤矿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办法、XX县区煤矿安全生产投入管理办法、XX县区煤矿瓦斯防治办法、XX县区煤矿防治水办法、zz县煤矿复产验收办法、煤矿事故应急预案、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意见等制度和办法,着重要在落实煤矿安全管理办法和措施上狠下功
9、夫。二是要严格煤矿安全生产市场准入,强化源头管理,建立完善行政审批责任制。三是继续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法制氛围,提高法律意识,增强法律观念,真正做到依法办矿、安全办矿。 三、狠抓煤矿安全生产的基层基础工作,努力提高科学办矿水平 (一)继续加大煤矿整改力度,深化煤矿专项治理,以“一通三防”为重点,制定切实有效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制。各产煤乡镇及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一通三防”管理措施,严格督促执行“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防治十二字方针,实施重点监控,重点治理,跟踪督查,严禁煤矿企业超通风能力生产。一是各煤矿企业要加大煤矿安全生产的基层基础工作,对老、旧、杂和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
10、、行业安全标准的设备、器材、仪器仪表、防护用品等,要及时检修或更换,达不到要求的,要立即停止作业。二是煤矿企业必须配备符合要求的备用电源,满足矿井通风、排水、提升等要求,要保持电源处于良好状态。三是抓好“一通三防”监测监控系统建设,今年上半年要把此项工作作为一项硬任务来抓,各煤矿企业必须要保证投入和装备到位,在县政府的统一指挥下,按照高标准、高质量的要求,全面完成“一通三防”监测监控系统的安装。四是继续深化水害防治工作措施,进一步加强煤矿水患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掘后采”的防治管理方针,完善防排水系统和地面防洪设施,配备配齐探放水设备和探放水人员,做到专职专用
11、。要按照物探报告要求,控制好开采标高和开采范围,严禁在禁采标高和禁采区作业。五是大力推进“科技兴安”战略,努力提高采煤方法和采掘支护改革,从根本上提高煤矿生产技术水平、安全状况和资源回收率,大力推进壁式采煤法,普遍推行金属支护,遏制顶板事故发生。六是加强井下作业场所的职业卫生防治,建立洒水系统,完善综合防尘措施,依法做好职工健康监护工作,足额投保井下职工意外伤害保险金和工伤保险金。七是加大煤矿安全投入,努力提高矿井的抗灾能力和综合防范能力,继续抓好煤矿安全风险抵押金、煤矿安全生产投入资金、维简费的提取和使用,加强煤矿安全资金管理,对提取不足或挪用煤矿安全资金的要严肃处理。 (二)强化安全培训,
12、努力提高煤矿从业人员的素质。从今年起,要完善培训网络,提高培训质量,煤矿企业负责人及有关经营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规范的安全培训。对煤矿矿长不具备安全专业知识,未经培训取得矿长资格证书;对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操作资格证书的不得上岗;煤矿一线职工上岗前未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不懂基本安全知识的也不得上岗。煤矿企业领导和管理人员要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要通过安全培训,提高煤矿从业人员对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的预防和自救能力,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与财产损失。 四、落实监管措施,明确监管职责,加大工作力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重于
13、泰山,责任不落实,安全生产只能是一句空话。因此,要把落实责任作为搞好安全的根本措施来抓,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管和行业监管;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建立自我约束、持续稳定的煤矿安全长效机制。一是明确责任,重点完善和落实三项制度,即检查制度、隐患整改制度、培训教育制度。今年要在贯彻执行好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相关煤矿安全管理办法及制度的基础上,重点抓好检查制度、隐患整改制度、培训教育制度的落实和完善。紧紧抓住这三个重要环节,开展监管监察工作。二是要做到“五个必须落实”和“四个创新”。即必须落实好煤矿负责人和经营人员下井带班制度,各产煤乡(镇)及煤矿企业要严格按照县政府出台的XX县区煤矿负责人和生
14、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班作业制度规定狠抓落实,明确好下井带班的作业种类,下井带班的人员范围,每天下井带班的次数,在井下工作的时间,下井带班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对负责人或者生产经营管理人员没有按规定下井带班,或者下井档案虚假的,根据国办发200853号文件对该矿处15万元罚款。必须落实煤矿重大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各煤矿企业要对照特别规定定时期不定期的开展自查,并要采取措施及时排查各种安全隐患。同时,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和报告制度,凡未及时排查隐患、未及时进行隐患处理或未按时向有关监部门报告排查、处理情况的,要责令停产整顿一个月,并对煤矿企业负责人处15万元罚款,由安监部门负责督促落实。必
15、须落实煤矿安全保障制度,各煤矿企业要尽快制定和完善煤矿安全保障制度,确保安全投入到位、管理措施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教育到位等,因投入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由安监部门督促落实。必须落实煤矿安全监管职责,各产煤乡镇及有关部门要负责对煤矿安全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及时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实施监督检查,督促煤矿企业消除事故隐患,检查督促煤矿企业制定和落实安全岗位责任制,积极组织企业开展煤矿安全专项整治,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凡驻矿安全督查员没有履行职责引发事故的,给予开除、辞退处理,并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各安监站和乡企站要加强对煤矿重大安全隐患的监控,对不依法履行职责,不及
16、时查处所辖区域的煤矿重大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的,或不跟踪督促整改到位的,对有关人员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必须落实煤矿停产整顿规定,煤矿停产整顿要由煤炭管理和安监部门发出指令书,提出整改内容、时间等具体要求,被责令停产整顿的煤矿必须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和安全技术规定,对擅自组织生产的,依法予以关闭,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由安监部门、煤炭部门负责督促落实。“四个创新”,即做到机制创新,体制创新,服务创新,制度创新。三是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煤矿安全工作的领导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各产煤乡(镇)的行政主要领导是煤矿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对本辖区煤矿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17、,要认真执行与县人民政府签订的煤矿安全生产责任状,将工作任务分解细化落实到人、落实到企业、落实煤矿、落实岗位,特别要落实好国家干部驻矿监管煤矿安全,要做到专职专用,确保煤矿安全时时有人管、事事有人问,形成监管合力。煤炭企业法人代表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主体责任,矿长要具体负责本企业的安全工作,对安全管理负总责制。按照层层签订的安全责任状的要求,落实企业各级领导、各职能机构和各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落实监管责任,真正形成责、权、利相统一,做到安全、生产、监管、收费“四位一体”的煤炭管理体制,更好地促进煤炭产业长足发展。 (二)明确监管职责,细化监管
18、措施,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全力以赴搞好煤矿安全工作。 县煤炭管理部门要加大煤炭产、供、销、运和“五统一”管理的工作力度,严禁非法矿井产品流入市场;要加强培训工作,提高煤矿从业人员的素质和安全生产的自我保卫能力;认真组织贯彻落实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大力推进技术进步,加强对煤矿矿矿长及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和上岗管理。县安监部门要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煤矿安全进行日常性的监督检查,对煤矿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作出现场处理或实施行政处罚;监督煤矿企业事故隐患的整改并组织复查;依法组织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定期不定期组织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对煤矿职工培训进行监督检查;参与煤矿事故调查处理,认真搞好煤矿企业安全生
19、产许可证颁发及监管工作。县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大矿产资源动态巡查力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坚决打击已关闭煤窑死灰复燃和非法采矿,做到发现一处取缔一处;对越界越层、破坏矿产资源、不按批准的矿山开发利用方案实施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查处,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县环保部门要督促煤矿企业按照规定完善环保设施,落实排污治理措施,对破坏生态、污染环境,以及环保治理不达标的煤矿进行查处。县公安部门加大对煤矿企业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力度,强化对煤矿企业购买、运输、储存、使用民用爆炸物品情况的监督,向合法煤矿企业提供合格的煤矿专用炸药;对非法生产和违规生产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要积极配合
20、各有关部门加大行政执法的力度,对不听劝阻,各项非法生产的采矿业主,要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给予行政处罚。县监察部门要加大行政监察力度,认真进行行政责任追究,特别要严肃查处事故背后的腐败行为。 (三)严格执行煤矿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凡在乡镇辖区内发现有非法煤矿,按照规定对产煤乡(镇)主要负责人给予降级以上处分,对发生事故的要从重处罚;凡因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不作为、乱作为、不严格执法、失职渎职等违法违规行为造成事故的,严格实行问责制,并要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因违法违章作业造成死亡事故的企业,由职能部门督促煤矿企业严格按省政府的标准进行赔付,并对事故单位依法进行处罚,确保我县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
21、转。 (四)积极探索煤矿安全监方式和手段的创新。各产煤乡(镇)和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努力探索,在煤矿监管中不断发现问题、了解情况,认真总结经验,积极推进监管体制和机制、监管方式和手段的创新,促进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上新台阶。 五、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一)各产煤乡(镇)各有关部门必须充分认识到抓好乡镇煤矿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完善监管体制,强化煤矿安全监管职责,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抓好基层、夯实基础,逐步建立安全长效机制。因此,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不仅是各煤矿企业的重
22、要职责,更是各级各部门的重要历史使命,要把煤矿安全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要在监管上下功夫,重心下移,关口前移,监管靠前,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狠抓目标管理和责任制的落实,加大对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投入;建立完善各项保障措施,提高企业防御事故的能力,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县煤炭、安监等部门要认真做好春节后矿井恢复整改验收工作,严把煤矿安全检查关和验收关,提高事故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防止纪律松懈。会后要立即组织人员下去全面检查验收,督促检查,做到合格一个,验收一个,认真落实“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并将检查情况备好案建好档,做到万无一失,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同志们,抓好煤矿安全工作任务十分艰巨,我们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振奋精神,克服困难,全力以赴,落实好煤矿安全管理措施,努力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不断推进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上新台阶,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为我县经济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第12页 共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