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集体土地房屋买卖合同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房屋买卖合同,条款如下: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甲方所卖房屋是住宅楼一栋(四楼四间),砖混结构,坐落在台江县台拱镇秀眉东大道,革东冲320国道旁原龙氏酒楼,土地面积为394.5平方米(土地证号为:台国地土( )第 号),建筑面积为730.57平方米。第二条 房屋权属情况该房屋所有权证(总证)台房权证台江县字第(1999)1779号,现还在台江县信用社抵押贷款,房屋租
2、给高铁民工住宿,于2020年9月15日到期。第三条 房屋成交价款及付款方式房屋成交价款为208万元。付款方式:(1)于2020年8月 日,先预付定金20万元;(2)2020年 月 日付88万元;(3)2020年2月30日付100万元(春节前付清)。第四条 房屋产权和其他具体状况的承诺1、甲方应当保证该房屋产权纠纷,因甲方原因造成房屋不能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2、该栋房屋原来的水电立户及设施属于乙方所有。3、房屋交付时间于2020月3月10日前,甲方将房屋、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全部交给乙方。4、乙方得证后,若乙方没有过户,拿我原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去贷款或作其他用,甲方概不负责。5、房屋卖给乙方后属于乙方资产,由乙方随时转让或改造,甲方无权干涉,不论房屋改造或转让,过户、甲方要配合乙方到相关部门办理手续。6、土地房屋转让的各项税费全部由乙方承担。第五条 除国家政策,天灾人祸,不可抗力的,乙方不按期付清甲方房屋款,每天承担滞纳金200元,甲方未按期交房,同上交纳乙方滞纳金。第六条 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商量解决。此合同从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