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门店消防安全责任书.doc

上传人:a199****6536 文档编号:6827986 上传时间:2024-12-22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17.54KB 下载积分:6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门店消防安全责任书.doc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门店消防安全责任书.doc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门店消防平安责任书 出租店面房消防责任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进一点加强消防平安管理工作,建立消防平安管理标准化的长效机制,促进社会化的消防工作,全面落实消防平安责任制,加强霍城县文化馆对本单位辖区内对外出租店面房消防工作的管理,明确各自的分工,采取有效措施统一组织、协调、催促全县消防平安工作的全面展开,充分发挥对消防工作的积极能动性,结合我单位的实际情况,特与承租人签定本消防平安目的责任书。 一、各店面房要做好消防平安工作,随时和掌握消防法律知识,消防常识,保证公众的消防平安。 二、主动配合公众消防机构定期对承租房进展平安检查和整改火灾隐患。必须将消防工作纳入日常经营活动中,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加强本店的平安消费和消防平安管理,预防不平安和火灾隐患事故的发生,房屋承租人是消防平安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三、对公安消防机构的执法工作给予大力支持。 四、对不认真履行责任的承租人,违背以上任一条款的,对承租人给予警告或停业整顿,管理不利或因其它原因造本钱店发生平安事故的,要照价赔偿事故的损失,造成特大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从严处理。 县文化馆:经营场所: 责任人:责任人: 门店消防平安责任书 [篇2] 为进一步明确责任,保障社区内人身和财产平安,实在把平安工作落到实处,根据我市、区相关规定,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凡门店(门面、商铺)经营人(包括单位法人和个体经营户),为本单位的平安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单位的平安工作。 二、第一责任人要认真组织成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消费的相关法律法规,强化平安业务知识学习,努力进步平安防范意识和参与意识,增强自防自救才能,实在履行好平安职责。 三、本单位应建立健全各项平安制度和平安操作规程,建立各类平安事故处理的预案,实在把平安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单位平安。 四、在消费经营过程中,保证做到以下几点要求: 1、不经销、堆放易燃、可燃、易爆物品。 2、不燃放烟花爆竹,燃烧物品。 3、不设置明火炉灶煮饭、炒菜、取暖。 4、不占道经营,不占用通道堆放物品,不擅自挪动、排放摊位,不乱停放车辆。 5、不乱搭乱接电线,不私自安装。严禁超负荷用电。确保用电、用气、用火平安。每天关门收摊前应注意检查电源是否切断,电源插头是否拨掉,可燃、易燃物品是否搬离。 6、房屋内外的消防通道,确保做到随时畅通无阻。 7、消防设施和器材,装备到位,且按时做到检修合格,确保每个员工可以纯熟操作。 8、水、电、气、暖的各类管线(道),不得私自改造和安装,做到经常检查维护,出现老化、破损现象时,及时按照平安标准予以整改。 9、本单位的钥匙、保险柜、电脑、监控器等涉及财产平安的物件,经营人自己安排管理妥当。假设出现事故,自行承担和处置。 10、对于交通、消防、饮食等各类平安隐患,本单位负责人有义务对所有员工开展培训和教育。假设出现事故,由本单位以及员工按照法规承担相应责任。 五、门店(单位)自觉服从社区对门店平安工作的管理、监视和检查。 六、对于不遵守本责任书的门店(单位),社区有权要求按照规定及时整改。对于不予配合者,社区有权上报上级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七、凡因本门店(单位)违背平安消费规定引发平安事故的,本门店(单位)负责人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八、本平安责任书期限为:xx.01.01—xx.12.31。一经签字,即时生效,同时具备法律效力。 门店(单位)名称: 社区居民居委会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联络 : 联络 : xx年1月15日 门店消防平安责任书 [篇3] 为了进一步明确责任,保障商场内人身和财产平安,实在把消防平安落到实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集贸市场消防平安管理方法》,结合商场实际情况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 凡在家具商场内租赁摊位的经营者,为本承租摊位消防平安第一责任人,负责本承租摊位的消防平安工作。营业人员中要确定一名兼职消防员,办理各种消防业务,监视消防制度和责任落实。 二、 第一责任人要认真组织本摊位员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集贸市场消防平安管理方法》等法律法规及商场平安管理的规定,自觉参加消防部门组织的培训,强化消防业务知识学习。要建立和遵守各项防火制度和平安操作规程,努力进步消防平安防范意识,增强自防自救才能,实在履行好消防平安职责。 三、 各摊位经营者要保证遵守并做到以下几点: 1、纠正来往顾客在商场内吸烟及违背消防平安行为。 2、不遮挡和挪动消防设施和消防系统报警纽。 3、必须学会使用消防器材,学会报警,报警 119。 4、不占用通道堆放物品,不占道经营。 5、不乱接电线,不私自安装电源插座,不使用各种电热炉及超负荷电器。 6、不在商场内明火做饭。 7、每天收摊前应注意检查电源是否切断,电源插座是否拨掉,确认平安前方可离岗。 8、要自觉承受商场管理对消防平安工作的监视检查。 四、 对不遵守本责任书的经营者,商场管理者有权终止租赁合同清理出商场,情节严重者送消防监视部门处理。 五、 凡因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违背消防平安及商场管理规定引发的平安事故,其经营者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后果。 六、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经营者和商场管理办公室各执一份。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至商场租赁期完毕前一直有效。 商场管理办公室(章) 负责人 经营负责人(章) 身份证号码 签订 年 月 日 门店消防平安责任书 [篇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商场消防平安管理规定》为确保商场不发生火险和消除火险隐患,特制定商场商户消防平安责任书,详细责任如下: 1. 建立本商户防火责任人为指导,商户员工参与的消防平安小组,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和《管理规定》等消防法规定及条款。 2. 商户防火责任人,应经常教育员工树立防火意识,参加商场组织的消防知识,消防设施使用、逃生、自救技能的培训考试。有义务参加消防主管部门和商户组织的消防宣传和消防活动。 3. 商户按要求必须装备消防设备器材,定期维护、更换、保养令其随时处于有效状态中。 4. 商户经营场不得使用明火。商户装修是不得随意改动和损坏内部消防设施。动火时必须经消防主管部门批准,采取有效措施。不用的杂物、垃圾不得占用堵塞消防平安通道。 5. 火灾发生时,有责任保护现场,服从现场统一指挥,协助灭火,组织平安疏散,协助消防机关和商场调查火灾原因。 6. 具有国家规定的有关防火责任人所应有的权利义务 和承担相应责任。如因本商户的忽略或成心而引起火灾,本商户或责任人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及损失。本责任书的签字之日起效,直到商场更换经营者为止。商户中途更换责任人,那么另行签订消防平安责任书,更换责任人未重新签订责任书的,其前任责任人承担当然责任人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责任商户: 层 号 商场名称: 商户名称: 责任人签字: 责任人签字: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包罗万象 > 大杂烩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