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第五章担保法PPT课件.ppt

上传人:可**** 文档编号:682733 上传时间:2024-01-31 格式:PPT 页数:39 大小:1,013.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第五章担保法PPT课件.ppt_第1页
第1页 / 共39页
第五章担保法PPT课件.ppt_第2页
第2页 / 共39页
第五章担保法PPT课件.ppt_第3页
第3页 / 共39页
第五章担保法PPT课件.ppt_第4页
第4页 / 共39页
第五章担保法PPT课件.ppt_第5页
第5页 / 共3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第五章第五章 担保法担保法经 济 法法CONTENTSCONTENTSCONTENT担担 保保 法法第一第一节担保法概述担保法概述第二第二节保保证第三第三节抵押抵押第四第四节质押押第五第五节留置留置第六第六节定金定金2第一第一节 担保法概述担保法概述v一、担保一、担保v(一)概念(一)概念v担保指法律担保指法律为保保证特定特定债权人利益的人利益的实现而特而特别规定的以第定的以第三人的信用或者以特定三人的信用或者以特定财产保障保障债务人履行人履行义务,保,保证债权人人实现债权的制度。的制度。v担保是担保是通通过建立在第三人的信用或特定建立在第三人的信用或特定财产基基础上的上的权利利义务安排,加安

2、排,加强和和补充充债的效力,以确保特定的效力,以确保特定债务得到清得到清偿。v(二)担保的特征(二)担保的特征v1.1.担保地位的担保地位的从属性从属性。-与主与主债形成主从关系形成主从关系v2.2.担保履行的担保履行的条件性条件性。只有在。只有在债务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债务而而导致致债权不能不能实现或不能完全或不能完全实现时,担保,担保义务才才须予以履行,否予以履行,否则担保人有担保人有权拒拒绝履行担保履行担保义务。v3.3.担保担保设立上的立上的自愿性自愿性。v4.4.担保担保债权的的特定性特定性。v5.5.担保的担保的财产权性性质。3第一第一节 担保法概述担保法概述v

3、二、担保的分二、担保的分类根据根据设定担保定担保的方式不同的方式不同根据担保的目的根据担保的目的根据担保根据担保标的的根据提供的主体根据提供的主体法定担保法定担保约定担保定担保前者指基于法律前者指基于法律规定定在特定在特定财产上当然上当然发生的担保,如生的担保,如担保担保法法中的留置中的留置权约定担保定担保则是根据当是根据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以事人的意思自治,以契契约方式方式设立的担保立的担保本担保本担保反担保反担保尽管两者尽管两者设立的目的立的目的不同,但在成立条件、不同,但在成立条件、形式及效力上并无区形式及效力上并无区别人的担保人的担保物的担保物的担保指以指以债务人以外的第人以外的第三人的

4、信用三人的信用为他人履他人履行行债务提供的担保,提供的担保,如保如保证指以某一特定指以某一特定财产为自己或他人的自己或他人的债务提供的担保提供的担保债务人担保人担保第三人担保第三人担保在在实践中,抵押、践中,抵押、质押、留置、定金押、留置、定金可以是可以是债务人提供人提供的担保;保的担保;保证、抵、抵押、押、质押可以是第押可以是第三人提供的担保三人提供的担保担保法担保法中的定金担中的定金担保保虽然从然从标的来看也属的来看也属于金于金钱这一特殊的一特殊的标的的物,但是它不同于一般物,但是它不同于一般的物的担保。如定金的物的担保。如定金设立以定金合同的立以定金合同的订立并立并实际交付定金交付定金为

5、准,无准,无须公示;定金交付后所公示;定金交付后所交付的定金所有交付的定金所有权发生生转移,而在物的担保中,移,而在物的担保中,即使交付即使交付标的物,也未的物,也未必必发生所有生所有权的的转移移4第一第一节 担保法概述担保法概述v三、担保物三、担保物权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人或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取得担保物人取得担保物权。该权利使利使担保物担保物权人在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或者发生当事人生当事人约定的定的实现担担保物保物权的情形的情形时,依法享有就担保,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先受偿的的权利。利。如如购房人以所房人以所购房房屋作屋作为抵押,向抵押,向银行申行

6、申请购房款,房款,银行即行即为担保物担保物权人。人。若若购房人无力房人无力偿还房房贷,银行依法享行依法享有就房屋有就房屋变现后后优先受先受偿的的权利利产生生担保物担保物权产生于担保合同生于担保合同担保合同是指担保合同是指为促使促使债务人履行人履行债务,保障,保障债权人的人的债权,在,在债权人(同人(同时也是担保也是担保权人)人)和和债务人之人之间,或在,或在债权人和第三人(即担保人和第三人(即担保人)之人)之间订立的,立的,约定当定当债务人不履行或无法人不履行或无法履行履行债务时,以一定方式保,以一定方式保证债权人的人的债权得得以以实现的的协议消消灭我国我国物物权法法规定了定了四种担保物四种担

7、保物权消消灭情形情形主主债权消消灭担保物担保物权实现债权人放弃了担保物人放弃了担保物权法律法律规定担保物定担保物权消消灭的其他情形的其他情形5第二第二节 保保证v保保证指指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以其信用向人以外的第三人以其信用向债权人保人保证债务人履人履行行债务,当,当债务人不履行人不履行债务时,由,由保保证人人按照按照约定履行定履行债务或承担或承担责任的行任的行为。v保保证合同:指合同:指为了担保了担保债务的履行和的履行和实现,由,由保保证人和人和债权人人订立的明确相互之立的明确相互之间权利利义务关系,当关系,当债务人不履行人不履行债务时,由,由保保证人代人代为清清偿或承担或承担责任任的的协议。

8、v(一)保(一)保证合同的特征合同的特征v1.1.从合同从合同v2.2.单务合同合同v3.3.诺成合同成合同v4.4.有名合同有名合同6第二第二节 保保证v(二)形式及内容(二)形式及内容v1.1.形式:形式:书面形式面形式订立。立。v包括包括签订书面合同面合同,保,保证人人单独出具独出具保函保函,也可以采用保,也可以采用保证人在人在债权人与人与债务人之人之间的主合同上的主合同上签字盖章字盖章的形式。的形式。v2.2.内容内容v被保被保证的主的主债权种种类、数、数额;债务人履行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的期限;保证的方式,即明确的方式,即明确约定保定保证人是以一般保人是以一般保证的方式,的方式,还是

9、以是以连带责任保任保证的方式承担保的方式承担保证责任;保任;保证担保的范担保的范围;保;保证的的期期间;双方;双方约定的其他事定的其他事项。v保保证合同中如不具合同中如不具备以上条款,当事人以上条款,当事人应协商商补正,否正,否则就就依依担保法担保法的有关的有关规定定进行确定。行确定。7第二第二节 保保证v二、保二、保证人的主体人的主体资格格v保保证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合同的当事人双方为债权人人与与保保证人人。v(一)(一)债权人人v保保证合同的合同的债权人即人即为主主债的的债权人。人。v(二)保(二)保证人人v保保证人是保人是保证合同的合同的债务人,是担保主人,是担保主债务人履行人履行债务的担的

10、担保人。保人。v1.1.资格格v(1 1)保)保证人人应具有担任保具有担任保证人的民事行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同的保能力。不同的保证人,法律人,法律对其行其行为能力的能力的规定不同。定不同。v(2 2)保)保证人的代人的代为清清偿能力。不具能力。不具备完全代完全代偿能力的法人、能力的法人、其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以保或自然人,以保证人身份人身份订立保立保证合同后,不能以合同后,不能以自己没有代自己没有代偿能力能力为由要求免除保由要求免除保证责任。任。v(3 3)保)保证人人须为债务人之外的第三人。人之外的第三人。8第二第二节 保保证v2.2.范范围v(1 1)自然人。首先要具)自然人。首先要具备完

11、全行完全行为能力,限制行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能力人必必须经过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v(2 2)法人)法人v企企业法人。以法人。以营利利为目的的企目的的企业法人作法人作为在法律上有独立在法律上有独立人格的人格的组织,可以以其所有或,可以以其所有或经营管理的管理的财产承担保承担保证责任。任。企企业法人的法人的职能机构能机构不能作不能作为保保证人。人。法人分支机构法人分支机构在有法在有法人人书面授面授权时,可以在授,可以在授权范范围内担任保内担任保证人。人。v事事业单位、社会位、社会团体法人。从事体法人。从事经营活活动的事的事业单位、社位、社会会团体原体原则上可以上可以为保保证人。

12、但人。但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益为目的的事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位、社会团体不得体不得为保保证人。人。9第二第二节 保保证v机关法人。国家机关一般不得机关法人。国家机关一般不得为保保证人,但人,但经国国务院批准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国使用外国政府或国际经济组织贷款款进行行转贷的可以。的可以。v(3 3)其他)其他组织。v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其他,其他组织主要包括:主要包括:v依法登依法登记领取取营业执照的独照的独资企企业、合伙企、合伙企业;依法登;依法登记领取取营业执照的照的联营企企业;v依法登依法登记领取取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照的中外合

13、作经营企企业;依法登;依法登记领取取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企业;v经民政部民政部门核准登核准登记的社会的社会团体;体;v经核准登核准登记领取取营业执照的照的乡镇、街道、村、街道、村办企企业。v不得作保不得作保证人的人如果与主人的人如果与主债权人人签订了保了保证合同,合同,保保证合合同无效同无效。保。保证人人虽不承担保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要根据其任,但要根据其过错承担相承担相应的民事的民事责任。任。10前者是当事人前者是当事人约定的;后者是由法律定的;后者是由法律规定或当事人定或当事人约定的,无定的,无约定或定或约定不明定不明的,按照的,按照连带责任保任保证确定确定第二第二节 保保证

14、v三、保三、保证方式方式指保指保证人承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不同任的方式。不同的方式,的方式,责任就不任就不相同。当事人相同。当事人应在在合同中明确合同中明确约定保定保证方式方式一般保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任保证当事人在保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合同中约定,定,债务人不能人不能履行履行债务时,由保,由保证人承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任的,为一般保一般保证。在一般保。在一般保证下,保下,保证人人仅对债务人不履行人不履行债务负补充充责任的保任的保证连带责任保任保证指保指保证人在人在债务人不履人不履行行债务时,与,与债务人人负连带责任的保任的保证。连带责任保任保证的的债务人在主合同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定的债务履

15、行期届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没有履行债务的,的,债权人可以要求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人在其保证的范的范围内内承担保承担保证责任任两种保两种保证方式方式的区的区别成立成立发生不同生不同权利内容不同利内容不同担保力度不同担保力度不同连带责任保任保证人尽管人尽管不享有先不享有先诉抗抗辩权,但与一般保但与一般保证人一人一样,可以行使可以行使债务人的抗人的抗辩权。债务人放弃人放弃对债务的抗的抗辩权的,保的,保证人仍有人仍有权根据法定根据法定事由事由对债权人的人的请求求进行抗行抗辩。连带责任保任保证担保的力度担保的力度较强,保,保证人人负担担较重;一般保重;一般保证

16、则相反相反但是但是这种先种先诉抗抗辩权也是有也是有限制的。在以下情况下,不限制的。在以下情况下,不得行使先得行使先诉抗抗辩权:债务人人住所住所变更,致使更,致使债权人要求人要求其履行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生重大困难;法院受理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人破产案件,案件,中止中止执行程序;保行程序;保证人以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述面形式放弃前述权利等等利等等其中最大的区其中最大的区别就是有无先就是有无先诉抗抗辩权,即一般保,即一般保证的保的保证人在主合同人在主合同纠纷未未经审判或仲裁,并就判或仲裁,并就债务人人财产依法依法强制制执行仍不能履行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前,拥有可以有可以对债权人拒人拒绝承担保承担保证责任

17、的抗任的抗辩权,连带责任保任保证则无此无此权利。利。11第二第二节 保保证v四、保四、保证责任任v指保指保证人依据有效的保人依据有效的保证合同所承担的合同所承担的义务。当事人可以在。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合同中约定保定保证责任的范任的范围、形式、期、形式、期间等,没有等,没有约定的,定的,依法律依法律规定。定。v(一)范(一)范围v指保指保证人依据保人依据保证合同或法律合同或法律规定所承担定所承担责任的范任的范围。v根据根据担保法担保法第第2121条,它包括:条,它包括:主主债权、利息、利息、违约金、金、损害害赔偿金、金、实现债权的的费用用。v注意,只有在当事人注意,只有在当事人对保保证担保的范担

18、保的范围没有没有约定或定或约定不明定不明时,保,保证人才按照法律人才按照法律规定定对全部全部债务承担承担责任。保任。保证合同合同有有约定的,依定的,依约定。定。12第二第二节 保保证v(二)保(二)保证责任期任期间v又称保又称保证期期间,指根据法律,指根据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的定或当事人的约定,保定,保证人承担人承担保保证责任的任的时间界限。在此期界限。在此期间,债权人没有行使人没有行使权利的,保利的,保证责任即被免除。保任即被免除。保证期期间是是除斥期除斥期间,不因任何事由中断、,不因任何事由中断、中止、延中止、延长。当事人。当事人应在合同中定明。在合同中定明。v若合同中未加若合同中未加约定,定

19、,担保法担保法第第25 25、2626条条对此此进行了行了补充。充。v(1 1)一般保)一般保证的保的保证人与人与债权人未人未约定保定保证期期间的,保的,保证期期间为主主债务履行期届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之日起6 6个月个月。v(2 2)连带责任保任保证的保的保证人与人与债权人未人未约定保定保证期期间的,的,债权人有人有权自主自主债务履行期届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之日起6 6个月内要求保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人承担保保证责任。任。13第二第二节 保保证v(三)保(三)保证责任承担中的一些特殊任承担中的一些特殊问题v1.1.主合同主合同变更更转让对保保证责任承担的影响任承担的影响v债权人与人与债务人人协议变更

20、主合同更主合同应取得保取得保证人的人的书面同意。面同意。v在未取得保在未取得保证人人书面同意情况下:面同意情况下:v(1 1)若)若债务人与人与债权人人对主合同的数量、价格、主合同的数量、价格、币种、利率等内容作了种、利率等内容作了变动,如果减如果减轻了了债务人的人的债务,保,保证人仍人仍应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若加重了任;若加重了债务人的人的债务,保,保证人人对加重部分不加重部分不负责。v(2 2)若)若对履行期限作了履行期限作了变动,则保保证期期间为原合同原合同约定或法律定或法律规定的期定的期间。v(3 3)协议变动主合同内容,但并未主合同内容,但并未实际履行的,保履

21、行的,保证人仍人仍应承担保承担保证责任。任。v总的原的原则是,主合同是,主合同变动未未经保保证人同意的,保人同意的,保证人仍人仍应在在原有的范原有的范围内内继续承担保承担保证责任,而非保任,而非保证责任消任消灭。14第二第二节 保保证v2.2.主主债权同同时享有担保物享有担保物权的担保的担保对保保证责任承担的影响任承担的影响v当同一当同一债权上有保上有保证和第三人的物的担保存在和第三人的物的担保存在时,当事人,当事人约定担保物定担保物权实现方式的,从方式的,从约定;没有定;没有约定的,保定的,保证与第三与第三人的物的担保是同等的;若是人的物的担保是同等的;若是债务人提供的物保,人提供的物保,则

22、物保物保优先于人保。先于人保。v物的担保无效、被撤物的担保无效、被撤销或因故无法或因故无法实现的,保的,保证人仍依人仍依约承承担担责任。任。v债权人怠于行使担保物人怠于行使担保物权,致使担保物,致使担保物权减减损的,的,视为放弃,放弃,保保证人在相人在相应的范的范围内免内免责。v同一同一债权上数个担保物上数个担保物权并存,并存,债权人放弃人放弃债务人提供的担人提供的担保物保物权的,其他担保人在其放弃的,其他担保人在其放弃权利的范利的范围内减内减轻或免除担或免除担保保责任。任。15第二第二节 保保证v判断判断题v1.1.不具不具备完全代完全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以保或

23、自然人,以保证人身份人身份订立保立保证合同后,不能以自己没有代合同后,不能以自己没有代偿能力能力为由要求由要求免除保免除保证责任。任。v答案:正确。答案:正确。v解析:解析:担保法解担保法解释第十四条第十四条规定:不具有完全代定:不具有完全代偿能力能力的法人、其他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以保或自然人,以保证人身份人身份订立保立保证合同后,合同后,又以自己没有代又以自己没有代偿能力要求免除保能力要求免除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支持。v知知识点:保点:保证人的范人的范围。难度:度:2 2v2.2.当事人当事人对保保证方式没有方式没有约定或者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定不

24、明确的,按照一般保保证承担保承担保证责任。任。16第二第二节 保保证v答案:答案:错误。v解析:解析:担保法担保法第十九条第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定:当事人对保保证方式没有方式没有约定或者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任保证承担保承担保证责任。任。v知知识点:保点:保证方式的推定。方式的推定。难点:点:2 2v3.3.债权人与人与债务人人对主合同履行期限作了主合同履行期限作了变动,未,未经保保证人人书面同意的,保面同意的,保证期期间为原合同原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期定的期间。v答案:正确。答案:正确。v解析:解析:担保法解担保法解释第三十条第第三十条第2 2款的款

25、的规定。定。v知知识点:保点:保证期期间。难度:度:1 1v4.4.当同一当同一债权上有保上有保证和第三人的物的担保存在和第三人的物的担保存在时,当事人,当事人约定担保物定担保物权实现方式的,从方式的,从约定;没有定;没有约定的,保定的,保证与第与第三人的物的担保是同等的;若是三人的物的担保是同等的;若是债务人提供的物保,人提供的物保,则物保物保优先于人保。先于人保。v答案:正确。答案:正确。17第二第二节 保保证v解析:解析:物物权法法第第176176条的条的规定:被担保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或者发生当事

26、生当事人人约定的定的实现担保物担保物权的情形,的情形,债权人人应当按照当按照约定定实现债权;没有;没有约定或者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人应当先就当先就该物的担保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的物的担;第三人提供的物的担保的,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也可以要求保证人人承担保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任后,有权向向债务人追人追偿。v知知识点:保点:保证与物的担保并存与物的担保并存时保保证人的人的责任。任。难度:度:2 218第三第三节 抵押抵押v一、抵

27、押的概念一、抵押的概念v抵押指在抵押指在债务人或第三人不人或第三人不转移移财产占有的情况下,以特定占有的情况下,以特定财产作作为履行合同的担保,当履行合同的担保,当债务履行期届履行期届满债务人不履行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人有权根据法律的根据法律的规定以定以该财产折价或以拍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的价款优先受先受偿。v抵押抵押权是是债权人就人就债务人或第三人的某人或第三人的某项或特定或特定财产所享有所享有的支配性的支配性权利,其行使利,其行使时无无须经由抵押人的同意或借助抵押由抵押人的同意或借助抵押人的人的积极行极行为,而且具有,而且具有优先于其他先于其他债权受受偿的效力,它是的效力,它

28、是一种一种物物权性性质的担保形式。的担保形式。v二、抵押二、抵押权的的标的的v(一)范(一)范围19第三第三节 抵押抵押可可设定抵定抵押的押的财产不得不得进行抵行抵押的押的财产不不动产动产权利利一般而言,抵押一般而言,抵押权的的标的均的均为不不动产根据根据担保法担保法第第34条的条的规定,定,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及其地上定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及其地上定着物和抵押人依法有物和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分的国有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等可以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等可以设定抵押。定抵押。物物权法法进一步明确,一步明确,建筑物与其占用范建筑物与其占用范围内的建内的建设用用地使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依法一并抵押。以依

29、法获准准尚未建造的或正在建造中的房屋尚未建造的或正在建造中的房屋或其他建筑物抵押的,若当事人或其他建筑物抵押的,若当事人办理了抵押登理了抵押登记,法院可,法院可认定抵定抵押有效押有效某些某些动产在流通、交易上与不在流通、交易上与不动产具有相具有相似性,可以适用不似性,可以适用不动产的交易制度,依法的交易制度,依法设定抵押。如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定抵押。如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工具和其他财产、以及抵押人依法有、以及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机器、交通运分的国有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工具和其他财产,可以抵押,可以抵押如抵押人依法有如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土地使分的国有土地使用用

30、权以及抵押人依法承包并以及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除非可以抵押。除非与与乡镇、村企、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一同的厂房等建筑物一同抵押,否抵押,否则乡镇、村企、村企业的土地使用的土地使用权不得不得单独抵押独抵押抵押人所担保的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超出其超出其抵押物价抵押物价值的,超出部分不的,超出部分不具有具有优先受先受偿的效力。的效力。财产抵押后,抵押后,该财产的价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的余额部分,部分,可以再次抵押可以再次抵押土地所有土地所有权与集与集体土地使用体土地使用权公益

31、公益设施涉及的施涉及的财产权属不明晰的属不明晰的财产依法被限制依法被限制处分、分、使用的使用的财产如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如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益为目的的事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位、社会团体的教育体的教育设施、医施、医疗卫生生设施施和其他社会公益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施如被如被查封、扣押、封、扣押、监管的管的财产等等20第三第三节 抵押抵押v(二)抵押物的登(二)抵押物的登记v法律要求抵押法律要求抵押权在在设定定时遵循遵循公示公示原原则,办理登理登记手手续,只,只有有这样才能取得才能取得对抵押物的抵押物的绝对支配支配权。v以不以不动产及土地使用及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必抵押的,必须办理登理登记,

32、抵押,抵押权自登自登记时设立。立。v动产抵押,登抵押,登记不是抵押不是抵押权设立的必要要件,抵押立的必要要件,抵押权自抵押自抵押合同生效合同生效时设立;但是,未立;但是,未经登登记,不得,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抗善意第三人。v三、抵押三、抵押权的效力的效力v(一)抵押担保的范(一)抵押担保的范围v抵押担保的范抵押担保的范围与保与保证责任的范任的范围相同。相同。v(二)抵押(二)抵押权标的物的范的物的范围v除抵押物本身外,抵押除抵押物本身外,抵押权的效力的效力还及于抵押物的从物或从及于抵押物的从物或从权利、孳息和代位物。利、孳息和代位物。21第三第三节 抵押抵押v(三)抵押物出租(三)抵押物出租对

33、抵押效力的影响抵押效力的影响v租租赁在先,抵押在后在先,抵押在后,则原租原租赁合同合同继续有效。将来有效。将来实现抵押抵押权时,若租,若租赁合同尚未期合同尚未期满,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先购买权,与,与“买卖不破租不破租赁”原原则相通。相通。v先抵押后出租的先抵押后出租的,租,租赁合同也有效,但是在将来合同也有效,但是在将来实现抵押抵押权时,租,租赁合同合同对受受让人不具有人不具有约束力。由于租束力。由于租赁合同合同对受受让人不具有人不具有约束力所束力所产生的生的损害,根据承租人是否知情害,根据承租人是否知情确定确定赔偿责任的承担。任的承担。22v(四)抵押物(四)抵押

34、物转让对抵押效力的影响抵押效力的影响v抵押期抵押期间,抵押人,抵押人经抵押抵押权人同意人同意转让抵押抵押财产的,的,应当告当告知受知受让人人转让物已物已经抵押的情况,同抵押的情况,同时应当将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或者提存。v若是未若是未经抵押抵押权人同意,不得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抵押财产,但受,但受让人代人代为清清偿债务消消灭抵押抵押权的除外。的除外。v如果抵押物未如果抵押物未经登登记,抵押,抵押权不得不得对抗受抗受让人,因此人,因此给抵押抵押权人造成人造成损失的,由抵押人承担失的,由抵押人承担赔偿责任。任。v抵押物依法被抵押物依法被继承或承

35、或赠与的,抵押与的,抵押权不受影响。不受影响。23第三第三节 抵押抵押四、抵押四、抵押权的的实现v(一)(一)实现方式方式v1.1.折价折价。指。指债务人履行期届人履行期届满抵押抵押权人未受清人未受清偿的,抵押的,抵押权人与抵押人人与抵押人协议,由抵押,由抵押权人取得抵押物所有人取得抵押物所有权,将抵,将抵押物价押物价值高于担保高于担保债权的部分返的部分返还抵押人。抵押人。v2.2.拍拍卖。通。通过公开公开竞价,将抵押物出售价,将抵押物出售给报价最高的人以价最高的人以实现抵押抵押权。v3.3.变卖。即通。即通过一般的一般的买卖方式将抵押物方式将抵押物实现清清偿。24v(二)重复抵押(二)重复抵

36、押时抵押抵押权的的实现v担保法允担保法允许抵押人就同一抵押人就同一财产未未设定抵押的部分定抵押的部分为另一另一债务向他人向他人设定抵押。但定抵押。但实现抵押抵押权时,拍,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必的价款必须按以下按以下规定清定清偿:v(三)不(三)不动产抵押抵押权实现时的特殊的特殊问题v1.1.城市房地城市房地产抵押合同抵押合同签订后,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不属于抵后,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不属于抵押物。需要拍押物。需要拍卖该抵押房地抵押房地产时,可以将,可以将该土地上新增的房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与抵押物一同拍屋与抵押物一同拍卖,但是,但是对拍拍卖新增房屋所得,抵押新增房屋所得,抵押权人人无无权优

37、先受先受偿。v2.2.以承包的荒地的土地使用以承包的荒地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或者以抵押的,或者以乡镇、村企、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占用范的厂房等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内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在抵押的,在实现抵抵押押权后,未后,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改法定程序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和土地用途。土地集体所有和土地用途。v3.3.拍拍卖划划拨的国有土地使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所得的价款,在依法所得的价款,在依法缴纳相当相当于于应缴纳的土地使用的土地使用权出出让金的款金的款额后,抵押后,抵押权人有人有优先受先受偿权。顺序相同的序相同的第三第三节 抵押抵押抵押合同已登抵押合同已登记生效生效按照抵押物登按照抵押物登记

38、的先的先后后顺序清序清偿按照按照债权比例清比例清偿抵押抵押权已登已登记的先于未登的先于未登记的受的受偿抵押抵押权均未登均未登记的,按照的,按照债权比例清比例清偿25第四第四节 质押押v一、一、质押的概念押的概念v质押指押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出人或第三人将其出质的的财产移交移交给债权人占有,人占有,以以该财产作作为债权的担保,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人不履行债务或者或者发生当事生当事人人约定的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的情形时,债权人有人有权以以该财产折价或以折价或以拍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的价款优先受先受偿。v根据根据质权标的物的性的物的性质,将,将质押分押分为动产质押和押和权利利质押。押。v二、二、质押

39、合同押合同v(一)(一)质押合同的概念和特征押合同的概念和特征v1.1.概念概念v也称也称质权合同,指因出合同,指因出质人以人以质物物为债务人履行人履行债务提供担提供担保而由出保而由出质人与人与质权人人订立的明确相互之立的明确相互之间权利利义务关系的关系的协议。26第四第四节 质押押v2.2.特征特征v(1 1)是要式合同;)是要式合同;(2 2)是)是诺成合同成合同;(;(3 3)是)是单务合同;合同;(4 4)是从合同;)是从合同;(5 5)是有名合同。)是有名合同。v(二)形式和内容(二)形式和内容v1.1.形式形式v质押合同要求采用押合同要求采用书面形式面形式。v2.2.内容内容v包括

40、:(包括:(1 1)被担保的主)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种类、数、数额;(;(2 2)债务人履行人履行债务的期限;(的期限;(3 3)质押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量、状况;(4 4)担保的范)担保的范围;(;(5 5)质押押财产移交的移交的时间;(;(6 6)当事)当事人人认为需要需要约定的其他事定的其他事项,质押合同不完全具押合同不完全具备前述前述规定定内容的,可以内容的,可以补正。正。v出于出于维护出出质人利益的考人利益的考虑,物物权法法规定定质权人在人在债务履行期届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出前,不得与出质人人约定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人所有

41、。27第四第四节 质押押v三、三、质权的的标的的v(一)(一)质权标的的概念的的概念v指在指在质押担保的法律关系中出押担保的法律关系中出质人移交人移交给债权人的,作人的,作为债权实现担保的担保的财产或或财产性性权利。利。v(二)种(二)种类v1.1.动产。以。以动产作作为质权标的的的的质权为动产质权,是指,是指为担担保保债权,由,由债权人占有、由人占有、由债务人或第三人移交的人或第三人移交的动产,并,并就其价金就其价金获得清得清偿的的权利。利。v2.2.权利。以利。以权利作利作为质权标的的的的质权为权利利质权,是指,是指为担担保保债务清清偿,就,就债务人或第三人所享有的人或第三人所享有的权利利

42、设定的定的质权。v作作为质权标的的的的权利,首先必利,首先必须是可以用是可以用金金钱来衡量来衡量的的财产权,其次必,其次必须是是可以可以转让的的财产权。v此外,一般而言(也有特殊情况),此外,一般而言(也有特殊情况),权利利质权是是动产上的上的权利,不利,不动产不能不能设定定权利利质权。28第四第四节 质押押v根据根据担保法担保法第第7575条,下列条,下列权利可以利可以质押:押:见教材教材7979页v(三)需要注意的(三)需要注意的问题v除了上述可以出除了上述可以出质的的权利外,利外,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公路渡梁、公路隧道或公路渡口等不口等不动产受益受益权也可以作也可以作为权利出利出质。

43、v以票据(以票据(汇票、支票、本票)、票、支票、本票)、债券、物券、物权凭凭证(存款(存款单、仓单、提、提单)出)出质的,要注意的,要注意:v1.1.质权自自权利凭利凭证交付交付质权人人时设立,没有立,没有权利凭利凭证的,的,质权自有关部自有关部门办理出理出质登登记时设立;立;v2.2.对于于这些些权利,利,质权人可以提前人可以提前兑现或提或提货,所得价款或,所得价款或货物用于提物用于提前清前清偿或提存;或提存;v3.3.以票据或者以票据或者债券出券出质的,必的,必须背背书记载“质押押”字字样,否,否则不能不能对抗抗善意第三人;善意第三人;v4.4.以票据、以票据、债券、存款券、存款单、仓单、

44、提、提单出出质的,的,质权人再人再转让或或质押的押的无效。无效。29第四第四节 质押押v以基金份以基金份额、股、股权出出质的,要注意:的,要注意:v1.1.应办理出理出质登登记,质权自自办理出理出质登登记时设立;立;v2.2.基金份基金份额、股、股权出出质后,原后,原则上不得上不得转让;双方同意;双方同意转让的,所得价款用于提前清的,所得价款用于提前清偿或提存。或提存。v3.3.以知以知识产权中的中的财产权出出质的,要注意:第一,的,要注意:第一,应办理出理出质登登记,质权自自办理出理出质登登记时设立;第二,出立;第二,出质人未人未经质权人同意不得人同意不得转让或或许可他人使用已出可他人使用已

45、出质权利,利,否否则视为无效。由此无效。由此给质权人或第三人造成人或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失的,由出出质人承担民事人承担民事责任;第三,知任;第三,知识产权中的中的财产权包括包括商商标专用用权、著作、著作权中的中的财产权、专利利权。30v四、四、质权人的人的权利利义务v(一)(一)质权人的人的权利:利:v1.1.占有占有质物。物。v2.2.收取孳息。收取孳息。v3.3.排除排除质权受侵害。受侵害。v4.4.转质权。v5.5.出出卖质物。物。v6.6.转让质权的的权利。利。v7.7.费用用偿还请求求权。v8.8.优先受先受偿的的权利。利。v(二)(二)质权人的人的义务:v1.1.保管保管义务。v2

46、.2.禁止禁止处分分义务。v3.3.返返还质物或物或权利利证书31第四第四节 质押押v五、五、质权的效力的效力v(一)(一)质权担保的范担保的范围v质权担保的范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包括主债权及利息、及利息、违约金、金、损害害赔偿金、金、质物保管物保管费用和用和实现质权的的费用。用。质押合同另有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定的,按约定。定。v(二)(二)质权标的的范的的范围v1.1.供担保的供担保的质物或物或权利本身。利本身。v2.2.质物的从物。物的从物。v3.3.质物的孳息和利息物的孳息和利息债权。v4.4.代位物。代位物。v六、六、质权的的实现v(一)(一)实现方式:和抵押方式:和抵押权相似。相似。v

47、(二)(二)追追偿:为债务人人质押担保的第三人,在押担保的第三人,在质权人人实现质权后,有后,有权向向债务人追人追偿。32第五第五节 留置留置v一、留置概述一、留置概述v留置指留置指债务人不履行到期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人对其合法占有的其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人的动产有有权按照法律按照法律规定留置定留置该财产,以,以该财产折价或以折价或以拍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的价款优先受先受偿。v留置的性留置的性质有:有:v1.1.他物他物权性性-债务人的人的财产作作为标的的v2.2.担保物担保物权性。性。v3.3.法定性法定性-不需通不需通过当事人的当事人的约定定v4.4.留置留置权的行使以占有的行使以占有

48、标的物的物为条件,条件,债权人一旦人一旦丧失失对留留置物的占有,留置置物的占有,留置权也随之消也随之消灭。v5.5.不可分性不可分性-担保的是担保的是债权的全部的全部33第五第五节 留置留置v二、留置二、留置权的成立的成立v(一)留置(一)留置权必必须是依法是依法产生的生的v(二)(二)债权人必人必须依法占有依法占有债务人的人的动产v1.1.占有的必占有的必须是是债务人的人的财产。v2.2.占有的必占有的必须是是动产。是狭。是狭义动产,不包括,不包括权利。不利。不动产不得成立留置不得成立留置权。v3.3.占有必占有必须合法。合法。v4.4.占有占有财产是履行合同的必然是履行合同的必然结果,即果

49、,即动产应与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企但企业之之间的留置除外。的留置除外。v(三)(三)债务人不按照合同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定的期限履行债务34第五第五节 留置留置v这与抵押与抵押权和和质权不同,不同,对于后两种,只要当事人双方达成于后两种,只要当事人双方达成一致,就可成立担保物一致,就可成立担保物权,债务履行期届履行期届满未未获清清偿只是只是实现抵押抵押权和和质权的条件。的条件。v但需注意,当事人但需注意,当事人可以在以上合同中可以在以上合同中约定排除适用留置定排除适用留置权。v三、留置三、留置权的效力的效力v(一)担保范(一)担保范围v留置留置权的担保范的担保范围

50、与与质权类似。似。v(二)(二)标的物范的物范围v留置留置权的的标的物包括留置物本身及其从物、孳息、代位物。的物包括留置物本身及其从物、孳息、代位物。v(三)留置(三)留置权对留置留置权人的效力人的效力v1.1.留置留置权人的人的权利:(利:(1 1)占有留置物的)占有留置物的权利。(利。(2 2)费用用偿还请求求权。(。(3 3)收取孳息的)收取孳息的权利。(利。(4 4)在清)在清偿期届期届满时,留置留置权人享有就留置物以折价、依法拍人享有就留置物以折价、依法拍卖、变卖的方式的方式优先先受受偿的的权利。利。35第五第五节 留置留置v2.2.留置留置权人的人的义务:(:(1 1)保管留置物。

展开阅读全文
部分上传会员的收益排行 01、路***(¥15400+),02、曲****(¥15300+),
03、wei****016(¥13200+),04、大***流(¥12600+),
05、Fis****915(¥4200+),06、h****i(¥4100+),
07、Q**(¥3400+),08、自******点(¥2400+),
09、h*****x(¥1400+),10、c****e(¥1100+),
11、be*****ha(¥800+),12、13********8(¥800+)。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包罗万象 > 大杂烩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