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房地产广告代理合同甲方:XX房地产报社 乙方:XX广告有限公司 现有甲乙双方就广告代理一事,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定本合同,内容如下: 1、甲乙双方须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相关国家法律法规。2、乙方在甲方媒体刊登广告,遵守甲方媒体的广告管理规定(刊登细则)。 3、乙方代理甲方媒体的广告,在原报价基础上享受优惠的代理价格为: 20万以下 代理费 20% 2040万 30% 40万以上 35% 4、双方约定在甲方媒体刊发广告,一律实行先款后登的原则。 5、甲方给乙方颁发
2、广告代理委托授权书,作为乙方的广告代理资格证明。 6、甲方同意乙方在宣传手册、网站等乙方媒介上对外宣传甲方媒体,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相关宣传内容,如:甲方媒体背景、发行量、读者群、广告报价等。7、甲方同意乙方的广告客户持乙方广联卡(广告联播)可直接到甲方办理广告业务,并享受甲方给予乙方的优惠待遇。 8、乙方广告客户实行会员制,在对会员报价时不得低于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的优惠价,若低于此优惠价,甲方有权拒绝刊登广告。 9、甲方媒体如果有重大变化和调整,应及时通知乙方。 10、甲乙双方约定乙方代理广告期限暂为一年(2005年1月1日2005年12月31日) 。 11、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1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XX房地产报社 乙 方:XX广告有限公司 代 表: 代 表: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