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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64T 1966-2023 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技术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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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ICS13.080CCSB1164宁 夏 回 族 自 治 区 地 方 标 准DB 64/T 19662023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技术规范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construction of the eco-environment friendly small watersheds2023 - 12 - 28 发布2024 - 03 - 28 实施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发 布目次前言III1 范围12 规范性引用文件13 术语和定义24 基本规定35 调查4 一般规定4 自然及社会经济调查4 污染源调查4 沟(河)道水系调查4 人居环境调查5 旅游资源调查5

2、 绿色产业调查56 建设布局5 一般规定5 分区布局5 措施体系67 治理措施6 封育6 低效林改造7 退化林修复7 水土保持林7 水土保持种草7 梯田7 经果林7 沟头防护工程7 淤地坝8 谷坊8 引洪漫地8 压砂地8 蓄水池8 水窖8 涝池8 农田综合措施9 节水灌溉9 村庄排水沟(渠)9 村庄绿化美化9 生活垃圾处理9 污水处理9 植被过滤带10 人工湿地10 沟(河)道清理整治10 生态护坡10 河岸(库滨)带治理108 运行管理10 一般规定10 水土保持措施管理10 农田管理11 村庄绿化美化管理11 生活垃圾处置管理11 污水处理管理11 沟(河)道管理119 监测与评价11 监

3、测11 评价指标11附录 B(资料性) 生态清洁小流域评价指标表21附录 C(资料性) 生态清洁小流域水质水量监测方法22附录 D(资料性) 生态清洁小流域定量评价指标计算23附录 A(资料性) 生态清洁小流域调查表13前言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提出、归口并组织实施。本文件起草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土保持监测总站、西安理工大学。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国军、马文涛、李惋瑾、苏利平、李建国、马德仁、杨继雄、郭文峰、贾爱冬、

4、任正龑、王立明、张荣、魏小燕、王霄、李鹏、张虎威、李占斌、张晓明、任宗萍、雒旭升、杨凤州、哈玉玲、付建宁、陶清瑞、齐晓磊、杨军、李阳、曹小曙、潘金金、韩建纯、马泽钰、黄康、许垚涛、马玉虎、朱利会、高鸿、晁永福、杜辉、赫福荣、文玉江、马志伟、南煜平、韩永兵、吴晓波、顾正龙。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技术规范1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的调查、建设布局、治理措施、运行管理、监测与评价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与管理工作。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

5、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50286 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 51018 水土保持工程设计规范GB/T 8321 农药合理使用准则GB/T 16453.3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 沟壑治理技术SL 219 水环境监测规范SL 386 水利水电工程边坡设计规范SL/T 534 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技术规范SL/T 804 淤地坝技术规范DB 64/T 198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窖工程技术标准DB 64/T 242.2 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技术规范 第2部分:工程措施技术DB 64/T 242.3 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技术规范 第3部分:植物措施

6、技术DB 64/T 501 压砂地建设技术规范DB 64/700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排放标准GB/T 15776 造林技术规程GB/T18972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GB/T21010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31962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2000美丽乡村建设指南GB/T50363节水灌溉工程技术标准GB/T51435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和处理技术标准GB/T50445村庄整治技术标准HJ 2005 人工湿地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LY/T1690低效林改造技术规程LY/T2540西北干旱荒漠区河岸植被恢复技术规程LY/T3179退化防护林修复技术规程NY/T 496 肥料合理

7、使用准则通则DB 64/T 1518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程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生态清洁小流域 eco-environment friendly small watersheds以集水区为单元,科学合理配置水土流失治理、流域水系整治、面源污染防治、人居环境整治等措施,实现生态生产生活协同发展、水土资源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生态系统良性循环、防灾减灾能力提升、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小流域。来源:SL/T 534-2023生态保护区 ecological protection zone小流域内人类活动和人为破坏较少,自然植被较好,以生态系统自我修复、封育保

8、护为主,辅以少量人工治理的区域。一般分布在小流域上游和两侧山体上部,远离村庄、山高坡陡的集水区上部地带(坡度一般大于 15)。生态治理区 ecological regulation zone小流域内人类活动较为频繁、存在水土流失,以水土流失治理为主,同步推进面源污染防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特色产业培育的区域。一般分布在小流域中下游和两侧山体下部、沟阶地、以及村、城镇周边农林牧生产活动集中地带(坡度一般小于 15)。沟(河)道及湖库周边整治区 remediation areas around ditches (rivers),lakes and reservoirs沟(河)道及其两侧、湖库人类活

9、动影响较大,以沟(河)道和岸坡的整治与生态修复为主,强化生态护岸、自然岸线与生物栖息地保护修复,兼顾岸边乡村生态景观与环境建设,促进沟(河)道水净、村美,有效修复沟(河)道水生态的区域。水土保持功能 soil and water conservation function指某一区域内水土保持措施所发挥或蕴藏的有利于保护水土资源、提高土地生产力、防灾减灾、改善生态、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的作用,包括基础功能和社会经济功能。引洪漫地 flood diversion for irrigation and land reclamation在河流洪水季节,利用洪峰水量丰富和含泥沙较多的特点,把洪水引到田

10、间灌溉,既为农作物提供了水分,又可以利用泥沙淤地,改良土壤,提高土壤肥力,是一项综合利用水土资源的技术措施。压砂地 grave-mulched land在年降水量不足 200 mm 的干旱地区,利用河湖沉积或沟壑冲积产生的卵石、砾和粗细砂混合体, 在土壤表面铺设 10 cm15 cm 左右的覆盖层,以蓄水保墒保持水土,为干早地区作物种植创造较好的环境条件。水土保持率 soil and water conservation rate水土保持率指区域内水土保持状况良好的面积(非水土流失面积)占该区域面积的比例,是反应水土保持总体状况的宏观管理指标,是水土流失预防治理成效和自然禀赋水土保持功能在空间

11、尺度的综合体现。土壤侵蚀模数 soil erosion modulus单位面积土壤及土壤母质在单位时间内侵蚀量的大小,它是表征土壤侵蚀强度的指标,可以用以反映某区域单位时间内侵蚀强度的大小。4 基本规定 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应符合当地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水土保持规划、生态清洁小流域专项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要求,按程序开展前期工作。在山区、丘陵区开展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一般应以面积为 5 km250 km2 的集水区为单元。在平原地区,可以自然或人工河渠为依托的几个行政村为单元。 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应以村庄或城镇周边、水系、河流源头区、水源地、自然资源与人文禀赋条件较好和经济社会发展

12、潜力较高的区域为重点。 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可按生态保护区、生态治理区和沟(河)道及湖库周边整治区进行分区,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区。 生态清洁小流域根据其所处区域功能定位、资源禀赋,可分为水源保护型、生态旅游型、和谐宜居型、休闲康养型、绿色产业型五类,其建设条件应满足下列规定:a) 在河流源头区、重要水源地,宜建设水源保护型生态清洁小流域;b) 在森林、草地、地质等生态景观资源丰富或民俗文化、人文资源优势明显的地区,宜建设生态旅游型生态清洁小流域;c) 在环境和基础设施建设较好的人口聚集区,居住区周边林草植被相对较好、有较好的水景观、自然景观的区域,宜建设和谐宜居型生态清洁小流域;d) 在具有

13、农业观光、森林康养、温泉等资源,以一项或若干项资源组合为特色,基础设施完备、环境优美的区域,宜建设休闲康养型生态清洁小流域;e) 在具有一定规模农业、林业特色产业如冷凉蔬菜、小杂粮、中药材、设施农业、林业产业等区域,宜建设绿色产业型生态清洁小流域。 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应符合下列目标:a) 水土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和利用,宜治理的水土流失全面治理,流域内林草植被得到有效保护, 水土保持功能提升,生态系统稳定;b) 农田中化肥、农药施用量得到合理控制,土壤环境质量指标符合相关规定,绿色农业得到发展, 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控制;c) 沟(河)道水系安全畅通,水体洁净,岸绿景美;d) 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村

14、落生态宜居,乡风文明;e) 乡村特色产业得到培育和发展,居民收入较大提升;f) 流域内群众水土保持与生态保护意识普遍增强。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应符合下列原则:a) 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b)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c) 以小流域为单元,因地制宜、因害设防、预防保护、依法监管与综合治理相结合;d) 分区进行措施布局,协同推进治山、治水、治污,有效改善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满足区域生态、经济、社会发展和乡村振兴需要;e) 应用水土保持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进信息化建设,加强机制创新,促进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 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完工

15、后,应按规程开展验收。验收后由辖区内水行政主管部门按本规范评价指标开展评价,评价达标后认定为生态清洁小流域。5 调查 一般规定5.1.1 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前应进行调查。调查内容主要包括:小流域内的自然、人文和社会经济情况,水土流失现状及其危害、面源污染等。5.1.2 调查应采用比例尺不低于 1:10000 的地形图或不低于 2 m 的高分辨率遥感影像作为工作底图, 重点工程措施布设区域比例尺应不低于 1:2000。5.1.3 根据生态清洁小流域功能定位,针对不同类型的小流域开展具体调查。5.1.4 调查成果应建立电子文档留存并备份,宜采用信息库管理。 自然及社会经济调查5.2.1 自然条件包

16、括:小流域的面积、地理位置、地形地貌、气象、水资源、土壤、植被、土地利用现状等因素。填写附录 A 表 A.1。5.2.2 社会经济情况包括:小流域常住人口、劳动力、耕地面积、年人均纯收入、特色产业、主要经济来源等。填写附录 A 表 A.2。 污染源调查5.3.1 污染源调查应包括点源污染调查和面源污染调查。5.3.2 点源污染调查应包括企事业单位废水等调查。调查内容包括小流域内污染源位置、规模、水源、年用水量与废水排放及处置情况。5.3.3 面源污染调查应包括农业种植情况、畜禽养殖情况及淡水水产养殖情况等调查。农业种植调查主要包括小流域内耕地、梯田和园地的化肥、农药施用、农膜使用量等情况;畜禽

17、养殖情况调查主要包括粪污储存、处理及综合利用情况;淡水水产养殖业调查主要包括养殖种类、规模等。调查成果填写附录 A 表 A.3。 沟(河)道水系调查5.4.1 应调查沟(河)道的汇水面积、沟长、沟宽、比降等地形特征、断面的水质水量情况和沟道植被特征、现状护岸等情况,并填写附录 A 表 A.4。5.4.2 应对现有小型水库、淤地坝、谷坊、水池、涝池、湿地的数量、面积、水量、水质以及工程控制面积、库容及运行情况等进行调查,并填写附录A 表 A.5。 人居环境调查5.5.1 应以小流域为单元,以自然村为对象,针对乡镇政府、村委会和村民等多层级主体进行调查。5.5.2 村庄调查应包括下列内容:a) 位

18、置、地形、居住区面积和人口等情况;b) 村容村貌、村内道路和雨水排放等情况;c) 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排放和回收利用情况;d) 生活垃圾的种类、数量和处置方式;e) 卫生厕所(旱厕、水厕)普及情况;f) 防洪安全及村庄排洪渠等安全防护措施情况;g) 新能源利用情况。5.5.3 调查成果应填写附录 A 表 A.6。 旅游资源调查5.6.1 旅游资源应调查小流域内旅游资源的类型、性质与特征,以及进出交通、与周边旅游集散地和主要旅游区关系等。5.6.3 旅游资源调查应符合 GB/T 18972 的要求,调查成果应填写附录 A 表 A.7。绿色产业调查5.7.1 应调查小流域内绿色产业类型,主要包括特

19、色农业、特色林业、农产品深加工、休闲观光农业等。5.7.2 对特色产业的类型、规模、效益,形成的特色品牌以及开发潜力等开展详细调查,调查成果应填写附录 A 表 A.8。6 建设布局 一般规定6.1.1 应综合考虑小流域的自然条件、功能定位、水土流失及污染源情况,明确防治目标,分类分区制定防治措施和总体布局。6.1.2 应将各项建设措施落实到地块,并绘制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措施总体布局图。 分区布局6.2.1 生态保护区措施布局应符合下列要求:a) 在山高坡陡、林草植被良好、人类活动较少的区域,宜以封育保护措施为主,设置封育标牌, 依靠自然恢复防治水土流失;b) 在林草植被单一、稀疏、群落不稳定的

20、区域,可采取人工抚育、补植等措施;5.6.2 应调查旅游资源的保存与开发现状、开发潜力等。c) 应采取防止人为扰动破坏、污染物排放超标等预防保护措施,可与遥感、无人机、人工巡护等措施相结合,加强林草植被保护,促进植被自然恢复,减少人为活动的干扰破坏,保持土壤, 涵养水源。6.2.2 生态治理区措施布局应符合下列要求:a) 水土流失较为严重、农林牧等生产活动较为频繁的,应作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的重点区域,主要治理措施包括营造水土保持林,种草,修建梯田、生产道路、沟头防护工程、淤地坝、谷坊等;b) 耕地和园地应按土地利用和污染源类型综合配置水土流失与污染防治措施,主要包括保土耕作、测土配方施肥等科学

21、施肥技术、高效节水灌溉等措施;c) 村庄、城镇周边治理措施应包括村庄绿化美化、生活垃圾处置、污水处理、厕所改造等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措施;d) 小流域内布设与周边环境相协调的生态清洁小流域标识牌。6.2.3 沟(河)道及湖库周边整治区措施布局应符合下列要求:a) 受人为活动干扰较少、生态自然、功能完好的沟(河)道,应以预防保护为主,不宜采取工程治理措施。对于有天然径流量的沟(河)道,应保持最小的生态基流量。b) 需要修复的沟(河)道,应从保护生态的角度进行近自然治理。 措施体系6.3.1 水源保护型生态清洁小流域,宜合理布置封育、补植补种、低效林改造、生态护坡、人工湿地、水源涵养林、调蓄工程和水源

22、保护工程等措施,以提升涵养水源、维护水质等功能。6.3.2 生态旅游型生态清洁小流域,宜以生态保护、科学普及、景观美化、坡面与沟(河)道水土流失治理等为主进行措施布设,充分利用区域自然和人文优势,注重生态和景观结合,充分考虑观光农业、生态旅游、科技示范、科普教育等需求,以促进提升生态旅游资源质量。6.3.3 和谐宜居型生态清洁小流域,宜以周边生态景观保护与建设、环境绿化美化、水土流失治理与沟(河)道及湖库周边生态保护等措施为主。6.3.4 休闲康养型生态清洁小流域,宜以自然与人文休闲康养、资源保护与建设、河流水生态、景观保护与修复、局部地段水土流失治理等为主进行措施布设,提升和维护休闲康养资源

23、质量,发挥休闲康养资源利用优势。6.3.5 绿色产业型生态清洁小流域,宜以生态农业示范工程建设为主,推广高效节水灌溉、植被缓冲带和人工湿地,重视绿色产业,依托当地优势资源,打造现代农业全产业链。7 治理措施 封育7.1.1 封育保护宜布设于轻、中度水土流失、退化草场、疏林地、荒地、沙地、幼林地等满足封育标准的地方,可设置封育警示牌或拦护设施。为保障封育功能的成效性,应建立规章制度和管护队伍。7.1.2 封育警示牌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a) 设置于拟封育区域的出入口,以及靠近道路、村庄等人为活动比较频繁的区域;b) 封育警示牌上应标明封育范围、封育内容、封育期限、管护责任人、举报电话等;c) 每

24、个封育区域至少设置封育警示牌 1 处;d) 封育警示牌的形状、规格与材料与当地景观相协调。7.1.3 在水源地附近宜采用生物篱笆围墙或围栏封育。7.1.4 对严重退化、产草量低、品质差的天然草场,在封育的基础上应按照宜林则林、宜草则草的原则采取补播改良措施。 低效林改造7.2.1 对林分结构和稳定性失调、林木生长发育迟滞或衰败死亡、系统功能退化或丧失的林地,应进行低效林改造。7.2.2 低效林改造应符合 LY/T 1690 的有关规定。 退化林修复7.3.1 对退化的天然次生防护林应采取以封育和补植为主的修复方式,对退化的人工防护林应视自然条件、退化情况等合理选择修复方式。7.3.2 退化林修

25、复应符合 LY/T 3179 的有关规定。 水土保持林7.4.1 在荒山、荒坡、道路两侧、沟(河)道两岸、湖泊水库四周等区域宜营造水土保持林。7.4.2 根据立地条件和林种不同,可分别采取水平阶、鱼鳞坑(呈“品”字型排列)或穴状等整地方式。7.4.3 水土保持林营造应符合 DB 64/T 242.3 的规定。 水土保持种草7.5.1 水土保持种草宜布设于立地条件恶化、林草覆盖率小于 10%的退耕地、撂荒地、轮歇地、沟坡、梯田田坎、水库周围及村庄空地等。7.5.2 根据水土流失强度、立地条件和位置等,适地适草,同时可兼顾考虑选择有一定经济价值的草种。7.5.3 水土保持种草应符合 DB 64/T

26、 242.3 的规定。 梯田7.6.1 梯田宜布设于土层深厚,年降雨量大于 300 mm,坡度 15以下的地区。7.6.2 田块宽度应根据地面坡度、土层厚度、机械耕作要求等因素合理确定。原地面坡度在 35 修筑梯田,田面宽度一般不小于 18 m,515修筑梯田田面宽度一般不小于 10 m;有水源保障和灌溉条件、田面宽度小的老梯田,应进行提升改造。7.6.3 梯田设计应符合 DB 64/T 242.2 的规定。 经果林7.7.1 经果林宜布设于立地条件较好的退耕地、荒地等地方。7.7.2 树种应选择适宜当地自然条件,适销对路的名、优、特、新品种,早、中、晚熟品种搭配,易储藏、易运输。7.7.3

27、经果林营造应符合 GB/T 15776 的规定。 沟头防护工程7.8.1 沟头以上有坡面天然集流槽,暴雨中坡面径流由此集中泄入沟头,引起沟头前进和扩张的地方, 应进行沟头防护工程建设。7.8.2 沟头防护工程主要包括蓄水型沟头防护工程和排水型沟头防护工程。当沟头以上集水区面积较大(10 hm2 以上)时,应布设相应的治坡措施与小型蓄水工程,减少地表径流汇集沟头。7.8.3 沟头防护工程设计应符合 GB/T 16453.3 的有关规定。 淤地坝7.9.1 淤地坝布设应在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规划的基础上进行,与流域内其他水土保持措施密切结合。7.9.2 淤地坝设计标准应符合 SL/T 804 的规定

28、。 谷坊7.10.1 谷坊应布设在比降较大(5%15%)、下切剧烈的支毛沟。7.10.2 根据当地情况,可修建土谷坊、柳谷坊和石谷坊等。7.10.3 谷坊工程设计应符合 DB 64/T 242.2 的规定。 引洪漫地7.11.1 土石山区的耕地大都分布在山麓,在荒坡与耕地交界处修截水沟、引洪渠,拦截荒坡洪水,引入山麓农田。为避免洪水冲刷,洪水从上一台梯田流向下一台梯田,需修筑溢洪口和跌水。7.11.2 在沟口修建拦洪、抬高水位的干砌石坝、木桩石坝或浆砌石坝等工程,在坝的两侧修引洪干、支渠,洪水经渠道引水口流入沟口外的川台坪地。7.11.3 引洪漫地设计应符合 DB 64/T 242.3 的规定

29、。 压砂地7.12.1 压砂地建设应选择有丰富砂源、砂质优良、土壤平缓的地方,主要适用于中部干旱带部分地区。7.12.2 地块应选择在 10以下的缓坡丘陵区的荒滩地,土层深度厚、肥力中等,土壤含盐量在 0.3 以下,土壤 PH 值在 4.57.0 之间,特殊地区根据地形特点适当放宽但地块坡度不能超过 15。7.12.3 压砂地设计应符合 DB 64/T 501 的规定。 蓄水池7.13.1 蓄水池一般为矩形和圆形,宜采用砖砌、浆砌块石、钢筋混凝土或素混凝土结构,分为开敞式和封闭式。7.13.2 池深大于 1 m 的蓄水池内宜设取水阶梯,池周设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及拦挡设施。7.13.3 蓄水池设

30、计应符合 GB 51018 的规定。 水窖7.14.1 水窖宜布设在村旁、路旁、山坡等有足够地表径流汇集的地方,窖址选择力求进水用水方便。7.14.2 水窖窖型宜采用大口窖、拱盖水泥窖、窑窖三种形式。7.14.3 水窖设计应符合 DB 64/T 198 的有关规定。 涝池7.15.1 涝池宜布设在村旁、路旁、沟头、塬边等有足够地表径流汇集的低凹处,距沟头、沟边 10 m以上。7.15.2 涝池根据容量分为一般涝池和大型涝池。7.15.3 涝池设计应符合 DB 64/T 242.2 的有关规定。 农田综合措施7.16.1 应实施免耕、少耕、等高耕作、轮作等农田耕作措施,并结合优化土地利用和种植结

31、构等方式, 进行清洁小流域水土流失及面源污染防治。7.16.2 应推广测土配方技术,推行有机肥替代化肥,优化肥料结构,提高肥料利用率,减少肥料流失, 规范利用畜禽粪污还田。7.16.3 在水源区的生态清洁小流域内禁止使用农药,其他区域减少农药使用量。7.16.4 大力推广秸秆还田、秸秆肥料化、秸秆饲料化利用,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7.16.5 加大农膜回收率,推广使用生物降解地膜。 节水灌溉7.17.1 在有水源地区的梯田宜配套节水灌溉。7.17.2 节水灌溉可采用滴灌、喷灌、微灌、穴灌、膜下滴灌等方式。7.17.3 节水灌溉设计应该符合 GB/T 50363 的规定。 村庄排水沟(渠)7.18

32、.1 村庄排水沟(渠)系统应根据县城、乡镇总体规划和建设情况统一布置、分期整治。7.18.2 沟(渠)岸坡优先考虑生态护岸,有条件的地方,应与村庄附近的塘、窖等连接,实现雨洪资源化利用。7.18.3 排水沟(渠)设计应符合 GB/T 50445 的规定。 村庄绿化美化7.19.1 村庄绿化美化可通过在村庄裸地、水旁、路旁、宅旁、院落等内植树等措施推进。7.19.2 应对村庄道路两侧、场院等区域的柴、土、粪、垃圾、建筑弃渣等清理整治。村容村貌整治应符合 GB/T 32000 的要求。7.19.3 村庄绿化美化应与地域特色相结合,采用“渗、滞、蓄、净、用、排”等多种技术,促进雨水有效利用。具体设计

33、应符合 GB/T 50445 的规定。 生活垃圾处理7.20.1 生活垃圾应按照“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的原则,统一收集,统一处理。7.20.2 生活垃圾处理设计应符合 GB/T 51435 的规定。 污水处理7.21.1 污水收集与处理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a) 根据流域内村镇建设规划、经济发展现状和污水排放数量,合理规划布局污水处理设施;b) 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包括畜禽养殖废水)宜分别进行收集和处理,有条件的可开展沼气利用;c) 工业废水和畜禽养殖废水排入村镇集中处理厂时应达到预处理标准或接管标准。7.21.2 农村污水处理方式,应根据当地生活污水处理排放的要求,综合考虑受纳水体环境容

34、量,处理效果和运行成本,确定处理工艺,设计应符合 DB 64/T 1518 的规定。7.21.3 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应符合下列规定:a) 在城镇周边的农村生活污水应纳入城镇污水管网,应符合 GB/T 31962 规定;b) 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应符合 DB 64/T 1518 规定。7.21.4 污水处理设施出水应符合 DB 64/ 700 的规定。 植被过滤带7.22.1 应对农田退水系统增加植被过滤带,且与耕作措施、科学施肥相结合,以达到减少面源污染的目的。7.22.2 按照“接近自然、成本低廉”的原则,选择当地自然萌生的草本和灌木、林木等物种。7.22.3 过滤带设计宜位于污染源坡面的下坡

35、位置,过滤带越宽,效果越好,宽度宜大于 3 m,可根据土地及人力物力的投入,合理设计宽度。 人工湿地7.23.1 面源污染比较严重的地区,宜利用人工湿地进行末端消减,减少进入水体的污染物浓度。7.23.2 人工湿地所选择植被宜选用具有较强的耐污染能力、生态安全性和年生长期长的水生物种。具体设计应符合 HJ 2005 的规定。 沟(河)道清理整治7.24.1 应对影响沟(河)道行洪排涝安全的淤积物、违章设施、堆放物、漂浮垃圾及影响水生态环境的水生植物等进行清理,恢复沟(河)道自然形态及其连通性。7.24.2 沟道清理整治应与河岸(库滨)带治理、湿地恢复、排洪渠(沟)、沟岸护坡等措施相结合。7.2

36、4.3 沟(河)道两侧及湖(库)周边应建截污工程并设立警示牌,防止污水排入沟(河)道及湖库。 生态护坡7.25.1 坡度不超过 15时宜采用植物护坡,优先选择易成活、根系发达、抗逆性强的多年生适生物种。7.25.2 坡度大于 15时宜采用混凝土格状框架(格内植草)护坡、六棱砖(孔隙内植草)护坡、三维植物网植草护坡、生态砖护坡、木桩护坡、生态袋护坡等综合护坡措施。7.25.3 生态护坡设计应符合 SL 386 的规定。 河岸(库滨)带治理7.26.1 河道两侧生态系统及坝库周边缓冲带内自然植被遭受人为破坏的地段,宜进行河岸带治理。7.26.2 主要措施包括砂石坑整治、恢复河岸带自然景观及建设乔、

37、灌、草缓冲过滤带、生态护岸等。7.26.3 植物应选用乡土草树种,并根据淹没情况进行植物品种的带状配置,应符合 LY/T 2540 的规定。7.26.4 河岸(库滨)带治理应符合 GB 50286 的规定。8 运行管理 一般规定8.1.1 应建立健全生态清洁小流域管护制度。小流域内各项防护工程管理应按“谁受益、谁管理”的原则,明确管理责任单位和个人。8.1.2 应签订管护协议,明确责任主体、管护标准、管护内容、落实管护责任。8.1.3 应明确人工湿地、污水处理设施、监测设施等重要工程的维护管理方案,包括管护经费来源等。 水土保持措施管理8.2.1 应加强梯田、淤地坝、谷坊等水土保持工程措施管护

38、工作,尤其要注意汛期雨后水毁修复工作,确保水土流失治理成果,有效发挥水土保持功能。8.2.2 应加强水土保持林、经果林、种草等植物措施抚育管护,确保成活率与保存率。 农田管理8.3.1 根据作物品种和耕作方式,建立化肥、农药使用和灌溉管理制度。8.3.2 鼓励测土配方施肥、节水灌溉等措施,做好农业生产废弃物等回收利用,加强田间管理。8.3.3 推广科学实用的耕作方式,指导农户耕种、培肥、维护等。 村庄绿化美化管理8.4.1 完善村民自治、村民公约等民主管理制度,专人负责日常管理。8.4.2 加强美丽乡村建设、水生态保护、水土保持宣传力度,积极推广乡村旅游资源、绿色农业产品等。 生活垃圾处置管理

39、8.5.1 应建立运行管理机制,明确收集、运输和处理方式。8.5.2 应保持河道清洁,街道干净整洁,村庄周边无乱堆乱放、无渣土、粪堆、无卫生死角,主街道两侧应植树绿化、无杂草。8.5.3 应做好日常维护,对垃圾处置设施定期进行检查维护,保证正常使用。 污水处理管理8.6.1 应保证污水处理设施及其相关配套设施完好,设备正常运行,出水水质达到排放标准。8.6.2 污水处理工程应在显著位置悬挂公示牌,并标明污水处理工艺、处理能力、服务对象、出水水质、管理责任人等。8.6.3 应建立工程运行日志,记录污水处理设备运行情况。8.6.4 应做好日常维护管理,出现故障应及时报相关部门维修。 沟(河)道管理

40、8.7.1 应保护沟(河)道的自然水文形态、水利设施、河岸(库滨)带人工和天然植被,沟(河)道不受人为破坏。8.7.2 应建立日常巡视制度,发现水工设施损坏应及时报主管部门维修,及时制止破坏水利、水土保持设施,非法侵占河道,盗采沙石,向河(沟)道、小溪排污与倾倒垃圾等行为。9 监测与评价 监测9.1.1 治理后第一年,对小流域内水土保持率、土壤侵蚀模数以及植被覆盖度进行监测,可参考各级政府发布的公报、年报、简报等统计资料。9.1.2 可采用调查、访问等方式对小流域治理状况进行监测,主要包括化肥使用强度、农药使用强度、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率等。9.1.3

41、对小流域水量、泥沙含量和水环境质量实施监测,监测方法见附录 C。 评价指标9.2.1 评价指标共 16 项,定性和定量相结合,详见附录 B。各项指标解释及计算方法详见附录 D。9.2.2 各项评价指标值应以监测统计资料或政府发布的最近一个完整统计年度的公报、年报、简报等数据为准。9.2.3 根据生态清洁小流域功能类型的不同,各评价指标及指标值有所差异。9.2.4 有条件的小流域可围绕评价指标设置监测设施开展监测。可在坡面建设长期或临时径流小区, 观测坡面水土流失情况。可在小流域出口建设控制站,观测出口水质和泥沙等情况。附 录 A(资料性)生态清洁小流域调查表表 A.1 小流域自然条件调查表海拔

42、水资源农作物耕地(hm2)林地所属黄河流域二级支流名称(m)(hm2)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hm2)小流域名称小流域代码流域面积(km2)最高最低地貌类型a年均气温()年均降水量(mm)土壤类型b用水水源 c水质植被覆盖度农作物类型灌溉方式其中: 坡耕地小计小计其中: 疏林地无霜期(d)园地(hm2)草地(hm2)果园(hm2)住宅用地(hm2)未利用地(hm2)其他用地(hm2)a 按照黄土高原、台地、平原、丘陵、山地填写。b 按照黑垆土、灰钙土、灰褐土、风沙土、栗钙土、黄绵土、灌淤土、沼泽土、湿潮土、盐土、龟裂碱土、新积土、粗骨土填写。c 按照地表水(河、湖、水库等)、地下水填写。调查人:记录人:校核人:调查日期:表 A.2 小流域社会经济情况表小流域名称:小流域代码:序号调查单元名称 a所属行政区(县级)土地面积(hm2)户数(户)户籍人口(人)常住人口(人)劳动力(人)耕地面积(hm2)人均耕地(hm2/人)年人均纯收入(元)特色产 业类型主要经济来源a按照调查的最小单元填写,村名或乡镇名。调查人:记录人:校核人:调查日期:表 A.3 小流域面源污染调查表小流域名称:小流域代码: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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