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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篇某市企业复工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公司复工疫情防控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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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2篇某市企业复工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公司复工疫情防控方案 2篇某市企业复工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根据省、XX市疫情防控工作部署,除涉及“三必需一重要”相关企业外,其他企业不得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为指导企业做好复工前后的疫情防控工作,帮助企业抗击疫情、共渡难关,全力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按照关于印发XX市企业复工疫情防控工作导则的通知(泰肺炎防控20xx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企业复工必备条件1.落实防控主体责任。企业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各项规定,成立以企业法人代表(或实际控制人)为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小组,建立防控工作体系,编制防控工作

2、方案,明确员工信息统计、员工健康检查、厂区防疫消毒、防护用品保供、防疫宣传教育等工作职责。 2.明确员工返岗要求。企业要最大程度动员离泰员工,不得提前返岗,若确需返岗,须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疫情高发区旅居史的证明。乘坐高铁、火车、客车、私家车、飞机、轮船进入江苏的人员及1月23日后已经入苏返苏的人员,须关注“江苏疾控”微信公众号,点击菜单栏“健康申报”进入后,填写相应健康状况登记表并及时提交,每天申报2次。要建立返岗人员名册,严格排查登记每位员工返岗前14天内的外出史或接触史,以便追溯核查。复工前14天内有市外旅居史的、有与疫情重点地区人员密切接触史的、有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接触的员工,一律不

3、得返岗。员工在泰连续生活(工作)不少于14天,无异常的可以返岗; 其中,春节后来泰、返泰员工从2月9日24时后开始计算在泰时间。特别是安全生产等特殊关键岗位提前返泰的人员须隔离观察14天后方可返岗。 3.严格实行医学观察。企业要督促来泰、返泰员工居家或集中医学观察不少于14天。对居家医学观察的员工,企业要督促其向居住地村居(社区)及乡镇(街道)报告; 对由企业集中医学观察的员工,企业要与所在园区、乡镇(街道)一起研究落实临时集中医学观察场所。 4.做好防控物资准备。企业要备足口罩(按1只/4h人的标准配备)、75酒精、消毒液、洗手液、红外测温仪、应急药品等疫情防控物资7天所需的使用量,保障疫情

4、防控物资需求。 5.强化卫生防疫措施。企业要设立体温检测点,建立员工进出检测、消毒防疫制度。要对办公区、生产区、生活区、电梯间等公共区域进行彻底消毒; 关闭浴室、中央空调等易引发传染的场所和设施。 6.保障员工就餐安全。企业自有食堂供餐的,应当严格遵守餐饮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采取打包送餐制、个人分餐分离制、错时错峰制。企业无自有食堂供餐的,在提出复工申请时,明确职工就餐方式。 7.制定应急处置预案。企业要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制定疫情突发病例的应急处置预案; 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加强因用工不足、员工疲劳等因素导致的隐患排查整改,制定疫情防控期间的安全生产方案。 8.建立信息报告制度。企

5、业要明确一名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担任防控工作专职联系人,负责传达落实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每日向所在园区、乡镇(街道)报送生产经营及疫情防控工作情况。要建立每日内部报告制度,企业管理者应及时掌握员工健康状况和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二、企业复工申报材料和审批程序 (一)企业复工申报材料1.企业复工申请表(附件1); 2.企业返岗员工名册(附件2); 3.企业复工方案(方案内容主要包括企业复工必备条件的落实情况); 4.疫情应急处置预案和安全生产方案。 报送材料均需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 (二)企业复工审批程序1.企业向所在园区、乡镇(街道)提出复工申请,按要求报送申报材料。 2.企业所在园区、乡镇(街道

6、)接到企业复工申报材料后,及时对企业进行现场核查,重点对企业的拟返岗员工情况、防护物资保障、厂区防疫消毒、疫情应急处置预案和安全生产方案等方面进行核查。 3.各园区、乡镇(街道)提出安全可控有序复工的总体方案,并逐企业先行审核,经党政主要领导签字后,报市政府审批,审批同意后,方可复工。 4.经市政府批准复工的企业可到所在园区、乡镇(街道)办理员工进出村居(社区)通行证明、货物运输证明。 三、严格复工企业管理1.工作人员管理到位。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解除前,企业不得到市外开展招聘活动,不得从市外招聘员工。坚持日常健康检查制度,对返岗员工每日2次进行体温检测、问询健康状况。非特殊情况不得

7、安排员工到疫情严重地区出差,要积极创造条件通过网络办公。因疫情原因暂时无法到岗的职工,企业要依法依规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2.场所防疫措施到位。企业要加强公共场所卫生防疫,特别加强车间、食堂、宿舍、厕所、电梯等场所的消毒,每日不少于2次。集体用餐的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实行分餐制、送餐制或错峰就餐制,减少人员集聚,确保饮食安全。对外来车辆、人员严格落实管控措施,随车人员不得下车,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3.防疫物资保障到位。企业要提供必需的疫情防控物资,并及时配备到位; 要及时做好防疫物资的补充采购,确保必要的储备。 4.防控宣传教育到位。深入开展卫生健康教育,推广健康生活方式,切实提高员工防控意识,指

8、导员工严格遵守防疫指南,提升自我防护能力。 5.疫情应急管控到位。要按照疫情应急处置预案,一旦发现发热、乏力或呼吸道感染症状的员工,立即报告卫生健康部门并配合做好应对处置工作。出现确诊或疑似病例后,企业应根据疫情波及范围、发展趋势和市政府决定,立即采取临时停工或暂时关闭措施。 6.安全生产措施到位。要认真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复工复产安全培训,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防止因赶工、抢工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安全复工。 连续生产企业和已复工企业,也必须按照“六到位”要求,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措施。 四、强化监管服务责任1.强化属地责任。各园区、乡镇(街道)要成立工作专班,健全工作机制,

9、切实履行疫情防控属地责任,加强对企业的防疫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企业防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要建立派员驻厂和挂钩联系制度,对规模以上企业均派驻至少1名驻厂员,驻厂工作时间与企业生产经营时间同步; 员工人数超过300人的企业,由园区、乡镇(街道)领导挂钩联系; 超过1000人的企业,由对应的市领导挂钩联系。 2.强化监管责任。企业防控组牵头,协调卫生健康、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职责分工,形成监管合力。要加强督查巡查,注重联合检查,采取“四不两直”、专项督查、群众监督等方式,在强化监督问效的同时减轻企业负担。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确保市重点骨干企业复工后监管全覆盖,其中,工信局要确

10、保50家重点企业和30家成长型企业全覆盖,发改委要确保40家服务业重点企业和28家在建服务业项目全覆盖,商务局要确保XX县区重点商贸流通和商贸服务企业全覆盖,住建局要确保全市申请开复工的建筑工程项目全覆盖,交运局要确保全市道路客运、危化品运输等重点企业全覆盖; 各园区、乡镇(街道)要确保规上企业复工后监管全覆盖; 规模以下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由各园区、乡镇(街道)落实村居(社区)网格化监管责任,确保复工后监管全覆盖。 3.强化协调服务。要针对企业复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加大协调服务力度,着力解决好融资、用工、运输、原辅材料不足等企业复工面临的重点难题。要着力推动XX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中小企业抗疫

11、情渡难关促发展的政策措施、关于抗疫情稳外贸的意见等政策意见落地落实,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4.强化执纪问责。要严格企业复工必备条件审核和审批程序执行,对违反工作方案同意企业复工的单位和人员,将严肃追责问责。企业擅自复工、因防护措施不到位导致疫情发生或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将立即责令停工停产,并依法依规追究企业责任。 xx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企业错峰复工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省、xx市延迟省内、市内企业复工有关精神部署,根据闽政办发明电20xxxx号以及泉防控指办20xxx号等文件精神要求,科学引导安排企业错峰复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

12、、总体原则 (一)保障优先。优先安排保障城市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的行业、企业尽快复工开工,靠前服务、协助解决复工过程中涉及的用工、用电、资金、物流等问题,千方百计稳定生产、做好服务保障。 (二)有序引导。坚持分清轻重缓急,在企业疫情防控措施到位的前提下,科学引导企业错峰复工,避免企业集中爆发式复工,导致工人流动加剧,疫情防控物资紧缺,增加全市疫情防控压力。 (三)分类施策。综合考虑企业员工来源、疫情防控需要、企业生产运行等多种因素,对企业错峰复工分类指导安排,最大限度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激活全市经济活力,助力疫情防控措施有序推进。 二、具体安排 (一)第一类1.范围对象保障城

13、市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电、通讯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等行业)及其它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 2.开工要求对已复工的企业,保障企业稳定生产、连续生产、持续达产; 对未复工的企业,即日起引导和协助企业解决开工涉及的用工、用电、资金、物流等问题,尽快实现复工。 (二)第二类1.范围对象1月29日前(即闽政办发明电20xx16号下发之日前)已复工的企业。 2.开工要求减少工人流动,继续稳定生产、连续生产、持续达产,并同步向所在镇(街道)申请复工备案登记,配合所在镇(街道)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三)第三类1.

14、范围对象龙头企业、规模以上企业、省内流动工人(包含年内未返乡的省外工人)为主企业。 2.开工要求防控措施已落实到位的企业,可提前向所在镇(街道)申请复工备案登记,经所在镇(街道)现场核查批准后(受理批复时间原则上为5个工作日内),即可在2月9日(农历正月十六,星期日)24时后复工。 (四)第四类1.范围对象除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企业外的,省外流动工人(不包含湖北籍)为主企业。 2.开工要求于2月9日(农历正月十六,星期日)24时后向所在镇(街道)申请复工备案登记,经所在镇(街道)现场审验批准后方可复工(受理批复时间原则上为10个工作日内)。 (五)第五类1.范围对象除第一类、第二类企业外的,

15、省外流动工人特别是湖北籍工人为主企业。 2.开工要求具体复工时间视湖北和本市疫情防控情况另行确定。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xx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企业错峰复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分管领导庄天怀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工信局、人社局主要领导担任,成员由工信局、人社局、商务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文旅局、农业农村局等行业主管部门组成。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督促,指导行业归口企业做好错峰复工安排,同时,会同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综合保税区严防住建工地、出租房、小餐饮等复工防控死角,确保万无一失。 (二)实行备案制度。凡拟复工的企业,必须在确保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具备的情

16、况下,向所在镇(街道)提出申请,经所在镇(街道)现场核查批准后,方可复工生产; 未经所在镇(街道)现场核查批准的企业,一律不准复工。对经批准复工的企业,应根据xx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第10号通告要求,严格控制企业员工流动,于即日起至2月17日24时,原则上不得外出流动。 (三)落实主体责任。各企业要强化主体责任,在疫情存续期内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加强员工健康管理,每天2次逐一对员工进行体温检测,对返岗人员逐个建立健康档案,严格落实每日动态登记制度,员工全部到岗14日后无相关症状,企业内也无相关疫情病例和疑似病例,方可对员工恢复正常管理,确保把各项防控和服务保障措施落实落细

17、。 (四)强化组织调度。各企业要对目前尚居住在湖北等疫区的务工人员,安排专门人员,逐一通知到位,要求其等候返岗通知,在接到返岗通知之前不能返岗。有条件的企业要实施相应的激励措施,对听从动员延迟返岗的员工,给予提供相应的底薪保障; 对不听从动员执意返岗的员工,要第一时间提请属地政府对其强制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且在观察期间不予提供底薪保障; 对在动员之前已抵晋返岗的员工,要坚决督促其配合进行14天隔离医学观察,并提供相应的底薪保障。 (五)严肃责任追究。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综合保税区要结合实际,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成立专班,负责制定本辖区内企业错峰复工工作方案,统筹细化分解企业复工目标安排,层层传导压力,督促企业抓好落实。对拒不配合落实防控措施、未按要求备案登记自行复工的企业,所在镇(街道)、经济开发区、综合保税区要第一时间上报市防控办、工信局、人社局,由工信局、人社局会同供电公司、自来水公司、新奥燃气公司、热电公司等单位对其启动相关限制措施。第11页 共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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