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市居家养老服务示范社区试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 XX市居家养老服务示范社区 试点工作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意见精神,充分发挥社区在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拟选择西塞山区新建社区和XX县区胜利路社区为居家养老服务的试点社区,将其建设成为具有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示范作用的社区,为我市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积累经验,特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为社区居家老年人提供更便捷的服务”为主题,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社会、造福于民”的原则,扎实开展居
2、家养老服务社区试点工作。充分发挥“12349”居家养老呼叫服务平台在为老服务工作中方便、快捷、信息化程度高、功能全面的优势。通过在社区试点,探索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推广普及的经验和途径,努力形成布局合理、门类齐全、功能完善、便民利民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进一步帮助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中心完善服务功能,整合养老服务资源,提高为老服务能力,使老人更幸福,社会更和谐。 二、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的原则。根据老年人实际需求和分布状况,合理设置居家养老服务内容和服务模式,积极拓展“12349”居家养老呼叫服务平台的功能,为老年人提供方便、快捷、高质量、人性化的服务。 (二)立足家庭的原则。倡导“以政府为主导、
3、立足家庭、依托社区、邻里照顾”的养老模式,着重强调每个家庭成员应尽的赡养义务,大力弘扬敬老、爱老、养老的传统美德。 (三)社会参与的原则。坚持专业化和志愿者相结合,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为依托,发挥12349居家养老呼叫服务热线服务平台的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和支持居家养老服务。 (四)因地制宜的原则。紧密结合试点社区实际,与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试点社区人文环境和老年人的需求相适应,循序渐进,稳步推开。 三、目标任务 到2014年底,完成居家养老服务示范社区试点工作,基本建成居家养老服务和管理体系,为居家养老服务XX县区全覆盖积累经验。 四、服务对象 居
4、家养老服务对象。一类是特殊困难老年人,根据家庭困难状况及生活自理能力等实际情况,由政府出资提供一定的购买服务;二类是其他有服务需求的老年人,实行有偿服务为主、低偿服务为辅的市场化服务。 五、服务形式 居家养老服务主要采取“走进去、走出来”、邻里照顾等形式,对于居住在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附近、身体较好的老年人,提倡走出来接受服务;对于身体较差或分散居住的老年人,指派专业服务人员和志愿者上门提供服务或实行邻里结对照顾。 六、试点内容 (一)服务机构。试点社区要建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开展辖区内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收集整理老年人信息;组织安排爱心储蓄工作,对志愿者进行登记和管理,并对相关情况进
5、行记录;对居家养老服务队伍进行管理及其他相关工作。 (二)服务队伍。试点社区要做好居家养老服务队伍的建设管理工作,居家养老服务队伍主要有三类,一是社区内或周边加盟服务商(承担大部分市场化运作的有偿服务);二是由在校大中专学生、社会爱心人士以及参与爱心储蓄的志愿者(主要为老人提供技术要求不高的基础服务及组织爱 心文娱活动);三是其他人员(招募部分40、50待业人员、社区工作人员、低保户等主要填补前两类服务队伍服务空缺)。 (三)服务模式。试点社区要发挥自身优势,将居家养老呼叫服务平台社区终端的作用发挥出来,确保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与居家养老管理系统的顺利对接,实现服务资源、老人信息、服务队
6、伍等数据的局部共享,突出时效优势,将老人的服务需求在最短的时间内传递到服务队伍手里,由服务队伍为老年人提供服务。 (四)服务内容。提供多层次、多种形式的居家养老服务。一是对高龄和不能自理生活的老人,以上门照料服务为主,提供医疗、康复、护理、家务等全方位服务;二是对生活能基本自理的中高龄老人,运用日托中心、社区服务站等形式开展服务;三是对救济对象、特困、独居、高龄等特殊老人,提供政府购买服务、义务服务、服务补贴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政策;四是为“空巢”老人提供文体娱乐、心理咨询、医疗保健、家务料理等服务。服务项目由易到难,由简单到多样化,逐步增加,实现可持续性健康发展。 (五)服务质量监控。由XX市
7、居家养老呼叫服务中心利用“12349”热线和居家养老管理系统对服务队伍的服务情况进行监控。通过对服务对象的回访,了解服务价格、服4 务质量、服务态度、服务效果等内容并将相关信息记录在系统数据库中,据此对服务队伍进行监督考核。 (六)政府购买服务。对于部分特殊困难老人,由政府购买服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根据这类老人个体要求,安排人员定期或不定期提供服务。 七、实施步骤 (一)准备摸底阶段(2014年9月-10月)。 1、试点社区要按照全省示范性城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指导意见(鄂民政函2014118)的要求建设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市居家养老呼叫服务中心负责做好试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指导、
8、服务和培训等工作。 2、试点社区要对居家养老相关信息进行搜集和整理。对本辖区内60岁以上的老年人的性别、年龄、住址、健康状况、经济状况、兴趣爱好、服务需求、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情况进行调查摸底,通过问卷调查、电话联系、上门核实等方式开展对居家养老对象的摸查归类、审核统计工作。更新完善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本辖区内的老年人信息库数据,建立电子信息文本。 3、试点社区要整理收集辖区内爱心储蓄志愿者资料,经审核后统一录入居家养老管理系统,利用网络平台进行管理。 4、组建为老服务队伍。试点社区要对辖区及周边能够为老人提供服务的实体进行登记,将其吸收进加盟服务商队伍;利用居家养老管理系统中登记的爱心储蓄志愿者和
9、义工为老年人提供一些基础不高,要求比较低的服务或开展为老文娱活动;结合社区再就业工作,重点吸纳社区下岗职工,尤其是4050岁的下岗职工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岗位上,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有组织地对服务人员进行专业技能培训,使之具有相应职业技能和组织归属感,能够持证上岗。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4年10月-11月)。 1、开展居家养老服务。根据老年人的需求情况和经济条件,通过“12349”居家养老呼叫服务平台,为其提供不同类型服务。 (1)志愿服务。采取邻里结对、养老爱心储蓄等形式,按照就近、自愿原则,建立服务关系,并填写志愿者服务人员登记表,将志愿者信息和服务情况录入居家养老呼叫服务平台系统中。
10、 (2)政府购买服务。对政府购买服务对象,经确定资格后,按照就近就便原则,安排专业服务人员,免费提供上门服务,由政府承担相关费用。 (3)有偿服务:对普通老年人需要居家养老服务的,可以通过拨打“12349”居家养老呼叫服务热线或前往社区 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由他们根据老人需求协调安排合适的加盟服务商为老人提供服务,相关服务费用由老人与服务商协商确定,“12349”热线通过回访对服务质量、服务态度、服务价格进行登记并予以监督。 2、加强监督管理。市民政局对全市居家养老服务实施全程监督,加强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及服务队伍建设的指导和管理。不定期对服务对象开展随机走访,征求意见建议,拓展
11、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 (三)宣传推广阶段(2014年9月至12月底)居家养老的推广普及是一项长期性工作,要做好宣传和发动工作。 1、试点社区要采取多种方式,向老年人及老年人家属宣传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发动老人拨打使用“12349”居家养老服务热线,让居民了解12349热线的功能。 2、条件成熟后发展有需求的老年人入网,也可以建议有差异性需求的老年人购买定制终端,以便享受更全面的服务。 (四)总结经验阶段(2014年12月底)。 对试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对象和居家养老服务人员开展回访,广泛征求意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提高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水平,为向全市进行推广做好准备。 八、试点要
12、求 (一)市社区服务中心作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推广的重要机构,应该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对试点工作进行周密安排和部署,指导和帮助试点社区,推动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 1、发挥自身优势,指导试点社区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确保呼叫服务平台的正常运作。 2、指导试点社区开展宣传工作,总结归纳居家养老社区试点工作相关经验,为全市推广做好准备。 (二)试点社区要高度重视试点工作,安排2-3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站点、居家养老服务队伍,收集老人信息,并对辖区爱心储蓄志愿者工作开展进行管理和指导。 1、高度重视,了解居家养老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为居家养老
13、试点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2、建章立制,制定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各项制度和服务规范。 3、真实记录居家养老服务开展情况,及时准确统计和上报相关数据。 九、监督管理 市民政局、市社区服务中心会同试点社区所在区民政局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社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检查 内容为居家养老服务开展情况、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居家养老服务平台使用情况、服务中心(站)及服务队伍运作情况等,确保试点工作取得预期效果。 十、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居家养老服务示范社区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个居家养老服务社区试点工作的开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于市民政局福事科,负责相关工作的具体实施。 (二)加强资金保障 为促进此次居家养老服务示范社区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将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试点社区予以适当资金扶持。第9页 共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