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于FIDIC合同条件下建筑工程索赔应用摘要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快速发展和我国“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我国企业进入其他国家承包工程的机遇逐步增多,同时,国外公司进入中国的机会也更多了,国内市场将会面向更多的国际工程,作为土木工程合同的“圣经”,FIDIC合同条款将会更加广泛地得到应用。对于国际项目来说,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环境的复杂、长期、动态的特点和不可预知的风险,有很多干扰因素,导致大量的索赔和处理,直接影响到承包商的利润和管理水平。因此,承包商应及时、准确地确定索赔时机。根据FIDIC合同条件,通过分析国内外工程索赔的参考,理论和实践中,利用系统工程理论理论,网络分析工具,探讨了承包商索
2、赔,合理、有效、高成功率的承包商施工索赔提供参考和建议。关键词:国际工程;FIDIC合同;建筑工程;索赔应用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Claim Application Based on FIDIC Contract.AbstractWith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world economic integration and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strategy of area in our country, our country enterprise to enter other countries the
3、 opportunity of contracted projects gradually increase, at the same time, more foreign companies to enter China opportunities, domestic market will face more international projects, bible, as a civil engineering contract FIDIC contract terms and conditions will be more widely applied.For internation
4、al engineering is complex, long-term, dynamic characteristics of environment in the process of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project there are many interference factors and unpredictable risks and lead to a large number of claims and processing, a direct impact on the contractors profit and management l
5、evel. Therefore, the timely and accurate identification of the opportunity for the claim is of great significance to the contractors handling of the claim.In this paper, based on the FIDIC contract conditions, through the engineering claims analysis at home and abroad for reference, the theory and p
6、ractice, using the theory of system engineering theory, network analysis tool, discusses the contractor claim, reasonable, effective and high success rate for contractors in construction claims provides reference and suggestion.Keywords: International engineering; FIDIC contract; construction; claim
7、 application. 目 录摘要1Abstract21 绪论41.1 研究背景41.2 研究内容41.3 研究方法41.4 研究意义42 FIDIC合同及工程索赔概述42.1 FIDIC合同概述42.1.1FIDIC合同的制定者FIDIC组织简介42.1.2FIDIC施工合同简介43FIDIC条件下索赔应用(案例分析)6案例163.2案例273.3案例394国内外建筑工程索赔现状104.1国内建筑工程索赔现状114.2国外建筑工程索赔现状125结论与展望13结论13展望14参考文献151绪论随着经济的全球化,国际建筑市场越来越广阔,潜力越来越大。项目索赔不仅是承包商项目管理能力在国际建筑
8、市场中的具体体现,也是保护其自身合法利益、弥补项目损失、提高经济效益的必要手段。德国最大的项目管理公司、德国国际工程项目管理(PIM),总经理哈曼博士在总结的基础上,该公司声称管理经验指出,通过项目管理工程可以增加约3%一5%的效率,有效的索赔管理,使多达10%的利润上升了10%。国际工程承包工程的实践经验证明,建设索赔是国际工程领域的一项必不可少的业务,是取得国际工程领域的胜利和利润的重要手段。投标的成本低,利润的索赔“是对许多国际承包商成功经验的总结,施工索赔管理的关键,是确定承包方在经济效益过程中的关键环节。但是,在国际工程承包施工领域,施工索赔管理是一项复杂而困难的工作,要想取得成功有
9、效的工程索赔,承包商必须具有丰富的国际工程承包施工经验、管理水平和较高的索赔要求。因此,工程索赔管理已成为我国建筑企业面对国际市场的必修课。在中国,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中国加入WTO,中国企业逐渐步入了国际工程承包的大舞台。项目规模越来越大,合同金额越来越高。根据对外贸易统计数据显示,2001年中国对外承包工程新签署合同已达130.39亿美元,营业额达到89亿美元,与1980年相比,分别增加了93倍和72倍,年均增长率分别为24.35%和22.62%,到2001年底,中国已与世界180多个国家和地区签订合同,合同总额分别为997.3亿美元和715.6亿美元。经过20多年的风风雨雨,中国已开始成
10、为世界上最大的承包国家之一。但由于我国承包商索赔管理滞后,阻碍了项目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高。而且,由于我国一些承包商声称对工程师和业主的默认行为是无助或麻木的,这意味着对工程进度和成本有重大影响。此外,由于缺乏特别的索赔制度和丰富的索赔管理经验,索赔成功率相对较低。因此,如何及时发现索赔机会,并提出索赔要求已成为一个有待研究的课题。在国际工程项目中,最常用的是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颁布的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它是由FIDIC合同条件下的一系列合同条件组成的一个系统。根据国际工程行业的发展需要,FIDIC的合同条件被修改了5次,直到1999年的最新版本,新的红皮书。在本文中,FIDIC合同的条款如果
11、没有具体说明,则指的是新的红皮书。因为合同包含详细的文章可能发生在合同执行的过程中,包括索赔的情况下,它有一个完整的系统,语言密切和责任明确,喜欢在国际工程承包的权威,因此,国际承包商的好评,也就是国际承包商索赔的重要法律依据。虽然近年来我们对FIDIC合同条件有了一定的了解,但没有经验,特别是不严格按照FIDIC合同条件的要求和国际通用实践操作,可以避免反复发生索赔。随着承包商索赔的建设,提高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水平和FIDIC合同条件在国际工程承包中的权威地位,在FIDIC合同条件下研究如何提高承包商索赔管理的必要性和紧迫性。通过对国内外的工程索赔案例分析,针对工程索赔的不同类型,了解FIDC
12、I合同索赔的基本操作步骤,工期索赔及费用索赔的方法和内容,结合实际工程做出研究分析。简要介绍索赔及工程索赔的概念,并叙述FIDIC合同条件下索赔的法律依据及程序。对某工程索赔问题在FIDIC合同条件下进行实务探究,介绍工期索赔分类,工期延误索赔的步骤,多事件交叉干扰下的工期索赔难点,用实际工程对工期索赔进行实例探究,并解释索赔费用的基本组成,介绍费用索赔的计算方法。我国加入WTO后,我国的建筑市场也相应对外开放,造成了国内外建筑企业的双重竞争压力。中国建筑企业只有掌握国际索赔惯例,严格遵守FIDIC合同的条款和条件,才能在国际市场竞争中站稳脚跟,蓬勃发展。因此,在FIDIC合同条件下的工程索赔
13、,不仅可以加强施工承包企业管理水平,提高经济效益,而且有利于我国国际工程承包行业的快速发展。 2 FIDIC合同及工程索赔概述2.1 FIDIC合同概述2.1.1 FIDIC合同的制定者FIDIC组织简介(1)FIDIC组织的历史发展及主要特点FIDIC是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ederation Internationale Des Inginieurs Conseils )的法文缩写中文翻译为“菲迪克”,它是被世界银行认可的国际咨询服务机构。成立于1913年,其总部设在瑞士洛桑。FIDIC在成立伊始带有比较浓郁的地域性色彩,但美国、南非、澳大利亚和加拿大先后于1959年加入了联合会后,该组
14、织逐渐打破了其原有的地域性划分,转变成为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国际组织。我国也于1996年10月加入FIDIC组织,成为该组织的正式成员。组织发展至今已在全球范围内拥有了67个成员协会,并代表了约40多万名独立从事咨询工作的工程师。FIDIC组织的突出特点之一便是其独立性。组织要求从事咨询工作的工程师以独立的身份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为委托人提供工程咨询服务,争取实现委托人的利益最大化,并在此基础上获得报酬。因此,咨询工程师的行为必须独立于承包商、制造商和供应商之外是组织最重要的一条职业道德准则。2.1.2 FIDIC施工合同简介(1)FIDIC合同的定义及特点FIDIC合同是发包人与承包人就完成一定的
15、工程项目的建筑施工、设备安装等工作内容双方达成一致的协议。与其他承揽合同一样,FIDIC施工合同也是双务的有偿合同,由承包人按照发包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在满足建筑物使用功能的要求、质量要求、工期要求的情况下,为发包人“生产”出符合规范要求的建筑产品,同时获得合同约定的价款。FIDIC施工合同除具备一般合同通性外,还有以下特点:第一,合同标的物具有单件性。FIDIC施工合同的标的物是工程项目,工程项目“单件性”就是独一无二。世界上的每一个建筑物都有其各自特点,即使是相同级别、相同类型的项目在不同的施工地点所遇到的问题也不尽相同。另外,每一个建筑物必须附着于土地上,只能在建造地点发挥作用,一旦建成不
16、可移动。建筑产品的固定性特点也决定了建筑生产的流动性。第三,合同履行期限较长。建设工程项目投资较大,建造周期较长。在长时间的施工过程中难免受到自然环境条件、地质水文情况、社会条件、人为因素等因素影响。在施工过程中经常会发生许多不可预见的风险。 (2)FIDIC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一份完整的FIDIC合同由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三个主要部分及三个附件共同构成。该合同文本一般由招标人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给出,并要求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以“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明示投标人。只要投标人选择投标,就应视为其同意受FIDIC合同条款的约束,并在中标后按FIDIC合同文本与发包人签订承包合同。3 FIDI
17、C条件下索赔应用(案例分析)中方承包商承建某国五星级酒店,采用FIDIC新红皮书条件签约,合同工期为18个月。项目施工期间,遭遇了该项目地区两次长达数月的断电,在第二次全地区停电之前,由于合同各种变更等原因,合同竣工日期已由工程师和业主皮肤延期。两次停电的原因是项目所在的小岛上电力完全依靠大陆供应,小岛没有发电产,链接大陆和小岛的海底电缆出现了问题。长达数月的停电,给小岛的生产生活造成了不小的影响,同时也给在建工程造成很大的冲击,如停电造成水泥、沙、石等建筑材料生产商的供应大幅减少,商场上此类材料出现短缺,各类物价上涨,小岛上的务工人员纷纷离开小岛前往大陆寻找工作机会等,这一突如其来的外界条件
18、,给整个项目部在施工安排、施工进度、项目开支、项目后勤以及工人士气等方面造成严重影响。在停电情况发生时,承包人依照FIDIC施工合同条件第4.12款,将项目所在小岛停电一事写函通知项目咨询工程师和业主,说明此不可遇见性外界条件会给工期造成延误,同时请求对其所发生的额外支出给以经济补偿和延期请求,随后咨询工程师对承包人给出以下答复:(1)要求承包人按照施工合同条件第20.1款,举例说明上述情况对关键路径的冲击和影响,并量化对工程造成延误的天数。(2)不同意给与承包人经济补偿,理由有两点:一是过去小岛有停电的先例,并依次列举2004年到2008年间,由该国新闻周刊所报道的有关小岛停电的新闻,从而说
19、明承包人所说的事件不可预见不成立;二是依据合同由承包人负责连接到现场的施工用电,在项目动员期间未能按照完成承包人在施工期间有过长达数月得不到市政电力供应的记录。综合上述两点,得出结论对于承包人的经济索赔要求不予接受,并要求承包人依靠现有的发电机进行发电,施工费用自理。根据项目咨询的答复,承包人对从第4.12款不可预见的外部条件的特点出发,就工程师的例证逐一回复:首先,承包人已注意到该国新闻周刊所报道的有关小岛断电的新闻皆属于小岛电力部门对电力线路维护和维修的需要所进行的区域性、短时间停电,停电时间大约都在三天到四天,不同于此次遭遇数月停电。同时通过当地电力部门求证,证实了小岛过去十年间从未发生
20、类似事件。据此,承包人依据第4.12款不可预见外界条件认为:第一,在施工中所遇到的这次停电属于外界障碍,而非承包人自身原因引起的;第二,小岛在过去几年间的供电记录显示,内存有过长达数月的停电事件并且针对这种停电事故,有经验的承包人不能够采取足够的预防措施,说明这次停电是不可预见的;第三,两次停电事件的发生时间,皆是在标书递交之后,符合条款时指性的特点。通过分析得出结论:有经验的承包人在标书递交日期之后,不能够合理预见到此次停电事故的发生和采取足够的预防措施,FIDIC施工合同条件第4.12款适用于此次的停电事故。通过以上有理有据的分析,项目咨询工程师和业主最后同意,就施工中所遭遇的两次停电事件
21、归属于FIDIC施工合同条件第4.12款不可预见外界条件。另外一个关键环节就是对延期时间和索赔金额的量化处理。为避免索儿不赔或者索赔多赔付少的情况发生,承包人因做好所有相关记录工作,以书面形式记录所有因此而产生的额外支出、时间延误等,并及时将此记录递交咨询工程师和业主处备案。上述案例中在停电期间,由于市场柴油短缺,发动机需要定期保养和维修等因素,使得在现场仅仅使用发电机发电的情况下不能确保每天24小时供电。然而此时,现场业主代表以合同中有关条款规定,承包人有责任和义务确保施工现场24小时有电供应为由,指责承包人此举属于违约行为,未能履行合同中约定的责任分和义务,从而要求承包商立即整改,并承担由
22、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及其他不良后果。对此,承包商运用第4.12款的效率优先性,说明以上条款规定的承包人的责任和义务,在遭遇合同条件第4.12款时,赞无效力这一生变最后得到项目咨询工程师的肯定。案例二位于某国北部山区的公路改造项目,全长108km,是在既有约6m宽的砾石路面基础上升级改造为10m宽的路基和7m宽的沥青混凝土路面改造工程。合同文本采用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业主是项目所在国公路局,监理单位是某一著名咨询公司,承包商为中介公司,合同标价约合人民币2.76亿元,合同总工期42个月,工程保修期为12个月。中方公司为实施该公路项目而进口的第一批机械设备、集装箱装运的物资按计划分贝抵达邻国港口时
23、,正值该国农业发展部进口了大量的化肥和粮食,造成了邻国港口异常的拥挤和堵塞。为此,项目所在国公路运输局下达行政命令:要求所有国内运输公司的运输车辆必须优先运送本国农业发展部进口的化肥和粮食,这就使原来给承包人运送上述物资的车辆都不得不给甲国农业发展部运送进口的化肥和粮食,由此,致使中方公司进口的机械设备和物资一直滞留在该邻国港口,不能如期运抵工程现场。给中方公司造成严重的工期和资金损失,其原因如下:一是由于进口物资不能按时运抵现场,影响到现场工作不能按计划进行,从而产生了项目进度的偏离;二是由此而引起的巨大的滞港费、超预算的管理费以及其他费用的额外支出。不可预见的外界条件承包商的索赔向工程师提
24、出索赔意向,并抄送业主。在发生上述事件之时,承包人依据合同条件有关条款收集并保留了同期记录,并且一直在搜集有关证据资料。(2)工程师对中方公司索赔意向的反馈:在收到承包人的索赔通知后,工程师回函表示:邻国港口属于另外一个国家,不属于合同中定义的现场。(3)业主对中方公司索赔意向的反馈:收到中方公司的索赔意向后,业主起初致函该国公路运输局要求其澄清事实原委。随后,业主却未能以客观公正的态度对待此事,反而致函要求该国公路运输局同中方公司商雇佣的清关代理和运输公司联系,并告知他们不要给中方公司提供索赔的相关证据。同时业主认为承包人捏造事由,且有意渲染该事件以推卸承包人进度相对滞后的合同责任。(4)中
25、方公司对工程师和业主态度的答复。承包人精心的研究了合同文件并进行了周密的策划,对工程师和业主作出如下答复:工程师没有全面分析和理解这一索赔事件的根本原因,而只是片面看到乙国港口的堵塞,然后推理出乙国港口为合同定义的现场之外,事实上,这一索赔事件的真正原因是甲国公路运输及下达象征指令,要求为承包人运输机械设备和物资的运输公司去给甲国红农业发展部运送进口的化肥和粮食。业主在这一所赔事件中的行为已经严重违背了FIDIC合同条件的原则和精神,希望业主能够以客观公正的态度对待此事,并对承包人日后机进口设备和物资的清关及运输提供必要的协助。事实上,该国公路运输局的上述行为直接影响到承包人进口设备和物资的正
26、常运输和清关工作,这发生在业主国内。众所周知,邻国港口是本项目所需物资进口到项目现场的唯一海运港口通道。这是因为该国公路运输局的上述行为而导致承包人为本项目进口的设备和物资滞留在邻国港口,无法顺利完成正常的运输和清关,这又直接影响到本项目的进度计划。所以中方公司认为依据FIDIC施工合同条件第4.12款不可预见的外界条件,中方公司面临因该国公路运输局下达行政指令而干扰承包人开展正常运输和清关工作的这一特殊事件属于不可预见的外界条件,是一个有经验的承包人无法合理预见的。定,如果且在一定程度上,承包商遇到了不可预见的外界条件,发出了通知,并且因此造到了延误和导致了费用,承包商应有权获得工期延长和造
27、成损失的费用补偿。在收到承包人的上述复函后,工程师来函明确要求承包人继续保持同期记录,并准备索赔文件。而业主也不在强词夺理。对此索赔保持默认。随后承包人一直都保持同期记录,并搜集有关证据资料,认真准备索赔报告,争取有理有据的赢得这一索赔。根据计算,承包人可进行工期索赔约16天,费用索赔约25万美元。案例背景:2000年5月,中国水利电力对外公司与毛里求斯公共事业部污水局签订了承建毛里求斯扬水干管项目的合同。该项目由世界银行和毛里求斯政府联合出资,合同金额477万美元,工期两年,监理工程师是英国GIBB公司。该项目采用的是FDIC合同条款。按照该项目的合同条款的规定,用于项目施工的进口材料,可以
28、免除关税,我方认为油料也是进口施工材料,据此向业主申请油料的免税证明,但毛里求斯财政部却以柴油等油料可以在当地采购为由拒绝签发免税证明。我们对合同条款进行了仔细研究,认为这与合同的规定不相一致,因此我方提出索赔,要求业主补偿油料进口的关税。索赔过程:我方在在2000年9月15日正式致函监理工程师,就油料关税提出索赔,索赔报告将在随后递交,并将该函抄送了业主。在递交索赔通知之后的每月的月初向监理工程师递交上个月实际采购油料的种类和数量,并将有我方与供货商双方签字的交货单复印附后,以便作为计算油料关税金额的依据。我们提出索赔的第一个理由是:油料是该项目施工所必需的,而且,毛里求斯是一个岛国,既没有
29、油田也没有炼油厂,所需的油料全部是进口的,因此油料应该和该项目其他进口材料如管道、结构钢材等材料一样,享受免税待遇,而毛里求斯财政部将油料作为当地材料是不符合合同条款的。其次,我们从其他在毛里求斯的中国公司那里了解到毛里求斯财政部曾为刚刚完工的中国政府贷款项目签发过柴油免税证明,这说明有这样的先例,我们将财政部给这个项目签发的免税证明复印件也作为证据附在索赔报告之后。对于索赔金额的计算,关键在于确定油料的数量和关税税率。如前所述,我方将每一个月项目施工实际使用的油料种类和数量清单都已上报监理工程师,这个数量监理工程师是认可的。关税税率则是按照毛里求斯政府颁布的关税税率计算,这样加上我方的管理费
30、,计算得出索赔金额。关税税率的复印件也作为索赔证据附在索赔报告之后。监理工程师在审议了我们的索赔报告后,正式来函说明了他们的意见,并将该函抄送业主。他们认为免税进口材料必须满足两个要求: 1、材料必须用于该项目的施工;2、材料不是当地生产的。监理工程师认为油料完全满足以上两个条件,因而承包商有权根据合同条款申请免税进口油料。业主在审议了我们的索赔报告和工程师的批复意见后,仍然坚持他们的意见,认为油料是当地材料,拒绝支付索赔的油料关税金额。至此,由于与业主不能达成一致意见,这个索赔变成了与业主之间的争议,也就进入了争议解决程序。我方在2001年2月26日致函监理工程师并抄送业主,要求就油料免税事
31、宜请监理工程师做出裁决。2001年5月16日,我方收到了监理工程师的裁决结果。在裁决书中,监理工程师首先声明裁决是根据合同条款的规定和承包商的要求做出的,并且叙述了索赔的背景和涉及到的合同条款,简要回顾了在索赔过程中承包商、监理工程师和业主在往来信函中各自所持的观点。最后工程师得出了以下四点结论:1、柴油、润滑油和其他石油制品不是当地生产的,因此,按照合同条款条的规定,只要是用于该项目施工的油料,在进口时就应该免除关税。2、免除关税只适用于在进口之前明确标明专为承包商进口的油料,承包商在当地采购的已经进口到毛里求斯的油料不能免除关税。3、毛里求斯财政部的免税规定与合同有冲突,承包商应该得到关税
32、补偿,补偿金额从承包商应该得到免税证明之日算起。4、在同等条件下,财政部已经有签发过柴油免税证明的先例。根据以上结论,监理工程师做出了如下的裁决:根据合同条款的规定,承包商有权安排免税进口用于该项目施工所需的柴油和润滑油,因此,承包商应该得到进口油料的关税补偿。补偿期限从2000年10月22日开始(我方申请后应该得到免税证明的时间,业主及财政部的批复期限按2个月计算)到该项目施工结束。从该裁决结果可以看出,监理工程师确实是站在公正、中立的立场上做出了他们的裁决,这个裁决结果对我方十分有利。但是尽管监理工程师做出了明确的裁决,业主仍然致函监理工程师,表示对监理工程师的裁决不满意。鉴于这种结果,经
33、过项目经理部内部讨论并请示公司总部,考虑到该项目的油料用量不大,索赔金额有限(约15万美元),如果提请法庭仲裁,不但会影响我公司今后业务的开展,而且开庭时还要支付律师费用,就是打赢这场官司,索赔回来的钱扣除律师费用后也所剩无几,因此决定不提出法庭仲裁,但争取能够与业主友好协商解决。我们多方面地做了业主的工作,业主友好地表示可以增加一些额外工程,但是就该项索赔他们也无能为力,问题的关键在于毛里求斯财政部不同意签发免税证明。在这种情况下,该争议没有能够进行友好协商解决。在56天到期之后,我方正式致函业主,我方放弃法庭仲裁。4国内外建筑工程索赔现状(1) 在内容上,建构主张是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相结合
34、的边缘学科,包含了大量的专业知识。建筑索赔的研究需要工程技术人员、经济金融人员和合同法专业人员的共同研究和讨论。目前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索赔和索赔的分类方法中,物种之间缺乏索赔相关研究,承包商最终采用综合索赔解决索赔争端的方法是一种被迫的选择,承包商不根据索赔的分类之间的关系,主动决策。(2) 从研究方法上看,合同必须是法律观点和工程共同分析问题,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了解合同和适用的法律,必须了解工程知识,合理的分析评价施工索赔。(3) 从手段的角度来看,应该注意计算机等新技术的应用。计算机在建筑索赔领域的应用具有广泛的基础。它可以作为其他应用程序的基础来记录各种单词和图表。它可能是一个家庭,一个高水
35、平的应用程序,使用计算机模拟和人工智能技术,模拟施工过程,使用数据库技术和多媒体技术的建设数据分析和评估,使用管理信息系统,决策支持系统和专家系统实现部分JiYiHua,组织和控制管理功能,例如,在某种程度上,决定和政策。4.1国内建筑工程索赔现状国内关于建筑索赔的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大多数发表的论文和出版物都局限于一般的叙述和缺乏系统的研究。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基于工程实例的索赔的定性分析和解释。(2)在实际工程中进行简要讨论和一般性介绍。董仲梁、王洪亮撰写水利水电建设索赔、纠纷与仲裁指南、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的水电工程,介绍了合同纠纷的处理方法。此外,主要项目合同管理经验的文章也经
36、常发表在建筑经济学等专业期刊上。(3)索赔的定量研究。主要以yao-huang guo、ya-ping wang编写的图书项目索赔管理进行了定性分析和定量模型的紧密结合,以模糊网络、动态网络分析方法、时间索赔的模糊估计模型和成本索赔等方法进行了定量分析。这本书为承包商进行工程索赔提供了理论指导。(4)与索赔分析相关的软件的研究与开发。包括信息系统和专家系统的研究和设计。该领域是信息管理和信息系统的研究范围,主要是信息管理和索赔决策支持系统的研究与开发。目前主要发表在学报上的一些零星文章,如书秦记、宝典、管理工程学报上发表的一篇论文基于xml的标记语言建设索赔CCML索赔数据分析。薪酬决策支持系
37、统的研究主要是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的779270053项目,该基金负责老虎的工作。该项目的主要目的是开发索赔决策支持系统。4.2国外建筑工程索赔现状 (1)施工索赔研究的内容 施工索赔研究涉及到管理、经济、技术、法律等方面,既有理论探讨也有实践经验总结,是一个基础研究和实际应用结合的课题。国外对施工索赔的研究方向和内容着重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施工索赔管理 索赔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文档管理、信息管理,索赔的提出和确认,对索赔实践的识别,索赔的合同依据和合同解释,不同的合同形式对预防索赔的发生以及各种索赔争端解决方式。如Robert F.Cushman,John D.Carter,Paul J.
38、Gorman,Douglas F.Coppi编著的Proving and pricing construction claims一书中,把工程索赔分为延误索赔、干扰索赔、加速施工索赔、不同现场条件索赔、范围变更索赔、利润损失索赔等 15 种索赔形式,并对每种索赔的合同依据、索赔证据进行了详细的论述。 施工索赔分析评价技术和方法 索赔分析评价技术和方法是施工索赔研究的重点。主要内容包括构造各种网络进度计划进行计算和评价,利用CPM或PERT技术来分析索赔的原因和责任,计算产生的管理费和利润补偿。这些技术评价方法一般都穿插在工程索赔分类的计算方法中。 计算机在索赔分析和管理中的应用 计算机在索赔分
39、析和管理中的应用是当今索赔研究的热点。可以将各种文字和图表结合软件进行文档管理,或者利用数据库技术、多媒体技术等构造信息系统,以支持索赔的提出和作为评价处理索赔的证据管理。另外,也开发了许多辅助学习系统、计算分析系统、信息支持系统和专家系统。如美国著名的Primavera公司研制的Primavera Project Planner专业项目管理软件,以方便决策者进行索赔管理。 与施工索赔有关的其他问题 这方面的内容与索赔有间接的关系,如风险评估、施工中的法律问题、保险等。 (2)施工索赔研究方法 案例研究 分析某个具体工程中涉及的实际的索赔问题,及评价、解决的方法,从中归纳出所具有的共性;同时,
40、通过问卷调查等形式研究多个索赔案例,用特定的指标进行数理统计分析、从中归纳出索赔与某些相关因素的联系,由此得到的理论对实践具有指导意义。这些案例研究一般建立在工程诉讼判决的结果上,在一些采用判例法的国家,研究工程索赔的判例就具有重要的意义。例如Jeremy Hackett,Frics,Aciarb编著的Construction claims current practice and case managemen一书对工程索赔中采用的仲裁规则进行了详细的论述。 合同和法律观点 这种方法主要从合同和合同适用的法律的角度看待索赔问题。研究合同的制定、履行,合同的条款,合同各方责任的关系,以及索赔解决
41、的合同问题和索赔引起的诉讼和仲裁问题。 技术观点 这种观点从工程技术角度出发研究索赔发生的原因、影响、补救、分析、评价索赔的影响以及如何分配责任等。 管理观点 这种观点从项目管理、施工管理的角度研究施工索赔,也包括施工索赔本身的管理问题。 经济方法 这种方法主要从财务经济的角度研究索赔索赔的费用构成,计算施工索赔的数额。 上述各种方法不是能够截然分开的。例如对如何防止索赔发生的问题,既要能够提出合同和法律上解决的措施,也要能够提出工程技术上的解决方案,因此,常常综合使用上述各方法。 5结论与展望国际工程承包市场,随着科技进步,技术水平的提高,工程项目的规模越来越大,技术的复杂性和质量要求越来越
42、高。虽然国际工程承包存在很大的风险,但仍能为具有足够经济、技术实力和经营管理水平成熟的中国承包商提供获取利益的机遇。而索赔是一项综合、复杂、艰难而又细致的工作。涉及到工程技术和管理、设计、法律、则会、公共关系、贸易、合同管理、工程结算与计价等多种知识;从承包人的内部看,往往要求合同、财务、设计、工程技术、物资、对外商务等部门的协作。这就要求有关人员具备较强的索赔意识,在索赔工作中能够积极参与、主动配合。有的中国承包商在海外投标时寄希望于“低报价拿标,高索赔赚钱”,笔者认为这种做法并不可取,如果认为两者之间存在着必然的因果关系,则更是认识上的误区。原因有二:一是报价和索赔之间不能建立必然联系,报
43、价是合同价的基础,是合同正常执行的结果;而索赔是一种风险行为,是合同不能按既定条件执行的结果。低报价是为了中标,中标的最终目的是获取利润,因而报价和利润是统一的。如果在报价时只考虑中标,把盈利的希望寄托在索赔上,本身就是一个巨大的风险。低报价和高索赔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高报价的合同可能发生高额索赔,而低报价的合同也可能没有索赔。索赔谈何容易!因为不是承包商想索赔就能真正拿到索赔的,可能出现事与愿违的情形,甚至会伴随负面影响。雇主对于承包商的索赔,反应一定相当激烈,也要展开反索赔。其实这并不奇怪,因为毕竟是在要雇主额外出钱,力图做出自我保护是很正常的。这种潜意识的抗拒心理一定会影响到雇主对索赔的
44、态度。另外,大量地提交索赔文件,要求经济补偿或延长工期,将使得承包商进人雇主的黑名单,雇主会在其内部指引中把这些承包商列为“好搞索赔”(Claim-conscious)的一类,或做出不利的报告(Adverse Report)。结果还远不止于此,其他雇主也会多加防范,使得日后丧失许多机会。另外,索赔问题的关键是要看承包商是否有这方面的人才,举证是否有力,并且标书是否真有漏洞可钻,有时还取决于能否及时抓住擦身而过的机遇。但是,为了减少承包商的亏损风险,索赔必然成为承包商必不可少的管理行为。索赔管理是和其他各项管理紧密相关的,为了成功的索赔,必须做到精心设计,严格施工,合理地控制开支,系统地积累资料
45、,正确地编写索赔报告,策略地进行索赔谈判等等。为了承包企业自身发展,取得更大的经济效益,对合同管理,尤其是索赔工作必须予以重视,不断实践、不断提高,只有这样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我国公司在索赔管理方面的缺陷:中国公司诚实、可靠,常以能高质量地完成所承包的工程为自豪。而在国外同行眼里,中国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死板和缺乏灵活性也与其诚实可靠一样有名。现代国际工程投标的一个诀窍即是以低标参加竞争,然后在施工中根据实际。大胆提出修改设计,使标书的原始工程量发生变动,以获取变更令而改变原始单价;或抓住业主管理上的各类漏洞,从而获得追加工程款以及进行各种各样的索赔,最终达到盈利目的。而在这一点
46、上,中国公司主要是死板、被动地进行施工,很少以法律、标书作为武器,大胆地抓住任何机会进行索赔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缺乏正常的索赔意识中国公司在实际施工过程中,表现得很诚实而且负责,对工程的质量和进度非常关心,相反,索赔意识则比较淡薄。对于业主的违约行为,要么视而不见,要么发发牢骚而己,最后还得被动地满足业主的要求,很少把业主的违约行为视为对自己的损害,提高到按工程合同进行索赔的高度。这应归答于以前国内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在这种体制下,国家和建设者是同一实体,其根本利益是一致的,不存在一方向另一方索赔的问题。而在国际工程承包实践中,业主和承包商各有自己独立的利益,双方都应在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合同的基础上,争取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获取最大的利益。只有认识到这一点,我们才会提高索赔意识。在国际工程承包项目中,按时按量按合同施工和努力争取最大利益是可以相提并论的两个主要目的。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我们不仅要诚实负责,还必须培养良好的索赔意识。对国际惯例的不熟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