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借贷合同范文3篇抵押借贷合同,是指出借人同借用人之间达成的以借用人或第三人的财产为归还借贷物担保的借贷合同。本文是借贷合同的范文,仅供参考。借贷合同范文一:甲方(出借人):身份证号:联系地址:乙方(借款人):身份证号:联系地址:丙方(保证人):身份证号:联系地址:乙方因甲方借款,丙方愿意为乙方借款向甲方提供连带保证担保,现甲乙丙各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意见,供双方共同信守。一、借款用途:甲方同意出借,但乙方如何使用借款,则与甲方无关。二、借款金额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额(大写)人民币
2、 万元整(小写:¥ 元)。乙方指定的收款帐户为:开户银行:账户名称:账号:三、借款期限借款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起(以甲方实际出借款项之日起算,乙方应另行出具收条)至 年 月 日止,逾期未还款的,按本合同第八条处理。四、还款方式应按照本协议规定时间主动偿还对甲方的欠款及利息,乙方到期还清所有本协议规定的款项后,甲方收到还款后将借据交给乙方。甲方指定的还款账户为:开户银行:账户名称:账号:五、借款利息自支用借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金额计算利息,在合同第三条约定的借款期内月利为 ,利息按月结算。借款方如果不按期还款付息,则每逾期一日按欠款金额的每月万分之八加收违约金。六、权利义务贷款方有权监督贷款
3、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偿债能力等情况,借款方应该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部分参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贷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七、保证条款1、借款方自愿用 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物。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2、丙方自愿为乙方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限为自乙方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保证担保范围包括借款本金、逾期还款的违约金或赔偿金,甲方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八、逾期还款的处理:乙方如逾期还款,除应承担甲方实现债权之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支出
4、之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外,还应按如下方式赔偿甲方损失:逾期还款期限在30日以内的部分,按逾期还款金额每日千分之贰(2)的比例赔偿甲方损失;超过30日以上部分,按照逾期还款金额每日千分之贰点五(2.5)的比例赔偿甲方损失。前款约定的损失赔偿比例,系各方综合各种因素确定。在主张该违约金时,甲方无须对其损失另行举证,同时双方均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的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金调整请求权。九、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对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出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十、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
5、式 份,双方各持 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一、本合同项下的一切形式的通知、催告均采用书面形式向本合同各方预留的地址发送,如有地址变更,应及时通知对方,书面通知以发送之日起三日届满视为送达。甲方:乙方:连带保证人:签订约日期: 年 月 日借贷合同范文二:甲方(出借人):住址:,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 乙方(借款人):住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 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现就乙方向甲方借贷产生的相关权利义务关系约定如下:一、乙方因个人资金周转需要,向甲方借款人民币 元( ),甲方同意出借。乙方保证借款的用途合法。二、约定借款期间共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6、。三、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将出借款项全部以现金方式交付乙方,乙方在核对借款数额无误后应出具借条作为借款凭据。如甲方实际出借日期与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出借日期不一致的,以实际借款之日作为借款起始日,借款期间不变,借款期限届满日也相应调整。四、借款期间内,乙方应按年利率百分之八(8%)的标准向甲方支付利息。利息每年支付一次,付息期限为每个合同年度起始之日6个月内,乙方应不迟于此期限将应付利息一次性支付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至甲方指定账户。乙方可以提前支付利息。五、乙方应于借款期限届满之日将全部借款归还甲方。 如乙方通过银行还款,则相应的银行记录为甲方收到还款和利息之凭据,甲方不再另行出
7、具收条作为收款凭据。如乙方通过现金还款付息的,甲方在核对还款数额无误后应出具收条作为还款凭据。六、甲方指定收取还款的银行账户为:户名: 开户银行: 账号:七、乙方提前还款的,仍应按约定的借款期间支付利息。八、双方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由合肥仲裁委员会裁决。九、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且甲方实际出借款项之时起生效。双方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作为合同附件。以上内容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为充分协商后达成的一致结果,非格式条款。甲方: 乙方:年 月 日 年 月 日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借贷合同范文三:( ) 借字第 号借款人(全称): _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8、 _, 住所: _ , 电话: ,开户银行及账号: 。 贷款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住所: ,电话: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 借款1、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 ,2、借款用途: ,3、借款期限: ,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本合同记载的借款金额、发放日期、到期日期与借款凭证记载不一致时,以借款凭证记载为准。借款凭证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 借款利率(1)本合同项下借款月利率为 。(2)在贷款期限内如遇中国人民银行基准贷款利率上调,自基准利率调整的下一个周期首月的借款对应日起,贷款人按调整后相应期限档次的基准利率和上述计算方式
9、确定新的借款执行利率,不另行通知借款人。基准利率调整日与借款发放日或周期首月的借款对应日为同一日的,自基准利率调整日起确定新的借款执行利率。无借款对应日的,该月最后一日视为借款对应日。(3)在贷款期限内,如遇中国人民银行基准贷款利率下调,仍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执行。5、 结息本合同项下借款按_(月/季/利随本清)结息,结息日为每月的20日。借款人须于每一结息日当日付息。如借款本金的最后一次偿还日不在结息日,则未付利息应利随本清(日利率=月利率/30)。第二条 下列条件未满足的,贷款人有权不提供本合同项下借款:1、借款人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有关文件、资料并办妥相关手续。2、本合同项下借款有抵押、质
10、押担保的,有关登记或保险等法律手续已按贷款人要求办妥,且该担保、保险持续有效。本合同项下借款有保证担保的,保证合同已签订生效且持续有效。3、借款人的经营和财务状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4、借款人没有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第三条 贷款人权利和义务1、贷款人有权了解借款人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物资库存和借款使用情况,要求借款人按期提供财务报表等文件、资料和信息。2、借款人出现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第四条第6、7、9项列示的足以影响借款安全的不利行为或情形,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或提前收回借款本息。3、借款人归还的款项不足以清偿本合同项下应付数额的,贷款人可以选择将该款项用于归还本金、利息、罚息、复利或收取债权
11、的费用。4、借款人未履行还款义务,贷款人可以就借款人的违约行为通过电台、电视台、报纸等各类媒体对外进行公开披露。5、依据本合同约定向借款人发放借款。第四条 借款人权利和义务1、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取得和使用借款。2、按时归还借款本息。如遇特殊情况,借款人不能在借款到期日归还借款而需展期的,应在借款期限届满15日前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签订借款展期协议。3、按本合同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不挤占、挪用借款。4、按月向贷款人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财务报表或其他相关资料、信息,并积极配合贷款人对其生产经营、财务活动及本合同项下借款使用情况的检查。5、借款人实施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造
12、、联营、合并、兼并、分立、合资(合作)、设立子公司、资产转让(出租、出借、赠与、转移)、申请停业整顿、申请解散、申请破产以及其他足以引起本合同之债权债务关系变化或影响贷款人债权实现的行为,应提前15日书面通知贷款人,并经贷款人同意,同时落实债务清偿责任或提前清偿债务,否则不得实施上述行为。6、借款人发生除前项所述行为之外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其他情形,如停产、歇业、注销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从事违法活动、涉及重大诉讼或仲裁、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财务状况恶化等,均应立即书面通知贷款人,并落实贷款人认可的债权保全措施。7、借款人为他人债务提供保证或
13、以其主要财产向第三人抵押、质押,可能影响其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能力的,应提前15日书面通知贷款人并征得贷款人同意。8、借款人及其投资者不得抽逃资金、转移资产或擅自转让股份,以逃避对贷款人的债务。9、借款期间借款人发生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地、经营范围变更等事项,应当及时书面通知贷款人。10、本合同项下借款的保证人出现停产、歇业、注销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申请或被申请破产以及经营亏损等情形,部分或全部丧失与本借款相应的担保能力,或者作为本合同项下借款担保的抵押物、质押物、质押权利价值减损,借款人应当及时书面通知贷款人并提供贷款人认可的其他担保措施。11、借款人应当承担与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担保有关的
14、但不限于律师服务、保险、运输、评估、拍卖、登记、保管、鉴定、公证、诉讼等费用。第五条 提前还款借款人提前还款,应征得贷款人的同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还款的,还款时对提前还款部分按实际使用借款期限和约定利率计收利息。第六条 违约责任1、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任一条款,贷款人均有权采取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本息或其他资产保全措施。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归还贷款本金的,贷款人除了按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计收利息外,另从贷款发放日起至实际贷款结清日为止,按天计算并加收本合同项下利率的 (大写)倍违约金。3、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除按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计收利息外,另
15、从贷款发放日起至实际贷款结清日为止,按天计算并加收本合同项下利率的 (大写)倍违约金,并提前收回贷款。4、对借款人借款期限内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按借款合同利率及逾期天数计收复利,另收取未支付利息金额的本合同项下利率的_(大写)倍,作为违约金。5、借款人违反本合同项下义务,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限期纠正违约行为,有权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已发放借款,有权宣布借款人与贷款人签订的其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立即到期或采取其他资产保全措施。6、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任一条款,贷款人均有权采取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已发放借款本息或其他资产保全措施。7、本合同项下借款的任一担保人违反担保合同约定义务,贷款人有权对
16、借款人采取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已发放借款本息或其他资产保全措施。8、因借款人违约致使贷款人采取诉讼方式实现债权的,借款人应当承担贷款人为此支付的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第七条 借款担保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方式为 ,担保合同另行签订。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债权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在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须履行。第九条 其他事项1、若借款人未按照约定期限还款,且未就展期事宜与贷款人达成协议的,借款人构成违约,则贷款人有权上传借款人违约信息至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备案。2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本合同自借贷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第十一条 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当事人各一份,担保人各一份,效力相同。第十二条 提示贷款人已提请借款人注意对本合同各印就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借款人的要求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含义认识一致。借款人(签章): 贷款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章):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