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后勤范文之学生食堂与集体用餐卫生平安治理合同书 学生食堂与集体用餐卫生平安治理合同书甲 方:乙 方:食堂职工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教育部、卫生部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治理规定(第14号令)(以下简称治理规定)、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查暂行规定,做好局直属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平安工作,强化学校食堂卫生平安治理,严防学校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维护学校正常秩序,特签定责任书:一、甲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治理规定的规定要求,加强对局直属学校食品卫生平安工作的行政治理,将学校食品卫生平安的考核指标纳入教学督导评估体系,定期进展督导检查,并定期会同卫生行政部
2、门组织对局直属学校的食品卫生平安工作进展专项检查评比。二、乙方必须建立由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截了当责任人的学生健康平安责任制,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平安治理机构和规章制度,并指定专人分管学生集体用餐的卫生平安治理工作。明确责任,各施其职,各负其责,确保师生健康平安。三、乙方必须严格执行治理规定、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查暂行规定,按治理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严格把好食品卫生平安关,严防学生集体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四、乙方必须强化食堂从业人员的卫生认识,通过不断培训,提高卫生知识水平,加强平安防备认识,自觉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五、乙方校内的小卖部由校方按食堂治理方法进展标准治理,小卖部不准向学生供给自制饮料,学校内不得单独设立小食店。六、乙方要认真落实健康教育课时,要经常性对学生进展食品卫生平安常识教育,特别要开展防止食物中毒常识教育。七、乙方积极配合,并主动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监视。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