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职业危害控制管理制度4篇【第1篇】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控制管理制度与检测制度 1、为了加强对生产过程中职业健康的控制和预防,消除职业危害,保证本公司员工的职业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临猗分公司。 2、凡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必须将预防、控制职业危害因素的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3、公司各单位第一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职业健康监护工作负责。 4、公司生产管理部安全组负责制订年度职业危害预防和控制工作计划。 5、公司职工医院负责协调有关医疗单位对员工职业健康情况进行检查,当发生急性事故时,积极协调有
2、关医疗单位进行抢救。 6、公司各分厂安环处,负责对辖区范围内有粉尘、噪声、高温、毒物等有职业危害产生场所建立职业卫生档案。 7、公司职工医院负责按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及周期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职业健康检查计划,并按照要求进行实施。 8、对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作业的劳动者,需要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存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9、公司各单位应对作业现场的尘毒监测仪和职业健康器材、设施进行维护和保养,保证设施正常运行。 10、各单位要不断改善作业现场的劳动环境,加强员工的劳动保护措施,减轻职业危害程度,积极预防职业病的发生。 【第2篇】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控制管理制度检
3、测制度 1、为了加强对生产过程中职业健康的控制和预防,消除职业危害,保证本公司员工的职业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临猗分公司。 2、凡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必须将预防、控制职业危害因素的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3、公司各单位第一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职业健康监护工作负责。 4、公司生产管理部安全组负责制订年度职业危害预防和控制工作计划。 5、公司职工医院负责协调有关医疗单位对员工职业健康情况进行检查,当发生急性事故时,积极协调有关医疗单位进行抢救。 6、公司各分厂安环处,负责对辖区范围内有粉尘
4、、噪声、高温、毒物等有职业危害产生场所建立职业卫生档案。 7、公司职工医院负责按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及周期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职业健康检查计划,并按照要求进行实施。 8、对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作业的劳动者,需要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存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9、公司各单位应对作业现场的尘毒监测仪和职业健康器材、设施进行维护和保养,保证设施正常运行。 10、各单位要不断改善作业现场的劳动环境,加强员工的劳动保护措施,减轻职业危害程度,积极预防职业病的发生。 【第3篇】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控制管理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
5、防治职业病保护我厂职工的健康及相关权益,改善生产作业环境、搞好职业卫生工作,经本单位职业卫生领导小组讨论制定本制度: 一、 各部长在总经理和职业卫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履行各自职责,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好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 二、 严格执行职业病危害项目规定 三、 依法履行向劳动者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治措施和待遇如实告知员工。并以标志公告等形式提高职工对职业病防范的意识。 四、 对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逐步采取技术改造、配备必要的防护措施、防护用品等。落实各项防护措施、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向员工提供符合职业病防护要求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
6、个人防护用品。 五、 定期、不定期组织对各班组、工段职业病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处理、或上报领导处理、落实按期解决。 六、 依法组织对员工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发现有与从事的职业有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及时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依法组织职业病患者的诊疗。 七、 依法组织对员工的职业卫生教育与培训。 八、 组织开展对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检测,建立好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档案,并妥善保管。 九、 定期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监测与评价,检测与评价结果及时向单位相关部门报告、并向员工公布。 十、 建立应急救援预案、成立应急救援分队、落实职责,严格遵守本
7、制度。 【第4篇】职业危害控制管理制度 第一条 目的 为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预防、控制和消除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从业人员的健康及相关权益,改善生产作业环境、搞好职业卫生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引用和参考的规范性法律、法规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工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 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安监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备案)申请书等文书的通知 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 第三条 职
8、责 1、各部长、车间在总经理和职业卫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履行各自职责,做好职业病控制工作,建立好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 2、各部门、车间严格执行职业病危害控制管理制度; 3、安全监察部全面监督管理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控制的各项规定。 第四条 管理及要求 1、总要求:设置职业危害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的职业危害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 2、防治工作。职业危害管理人员经过培训上岗,从业人员签订(或变更)劳动合同时,将其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职业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应隐瞒或欺骗。 3、涉及职业危害场所必须设置符合国标要求的警示标志。 4、职业健
9、康危害告知 1)各单位的在醒目位置设置职业危害公告栏,制定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2)车间应定期公示各类职业危害监测结果,并把接触人员职业健康体检结果告知本人。 3)员工有权查阅、复印本人的健康档案,员工终止与本单位工作关系时,有权索取本人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 5、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三同时”的具体要求: 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向政府主管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的防护设施设计,应当经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卫生审查,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方可施工
10、;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其职业病防护设施经政府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和使用; 第五条 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1、各部门根据本部门设备、岗位、工艺、环境及职业安全方面的要求制定相应的设备、岗位、工艺环节的安全操作规程和管理规定。操作规程和管理规定应包括:如何保持良好的作业环境和保证职业健康安全的内容。 2、从业人员在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岗位管理制度,增强职业危害防护意识,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及时发现、反馈不安全因素,坚决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 第六条 职业健康体检 1、职业健康体检具体执行职业健康体检管理规定。 2、任何部门、个
11、人不得阻碍职工健康体检工作,接触职业病有害因素和从事特殊作业的员工必须定期参见职业健康体检及相关年审、复审的体检工作。 3、每年健康监护体检后,对职业危害作业人员健康监护档案进行分析,包 括职业危害作业人员的分布情况、重点部位、发展趋势等内容,形成分析报告,并组织制订措施和对策。 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健康体检和职业禁忌症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依据gbz 188确定需进行健康监护体检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其中应包括电工、焊工、司炉工等; 各类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健康体检的周期和项目,应执行gbz 188中的相关要求; 对于体检发现的职业禁忌症应进行复查,确定的
12、应调离原岗位。 5、企业直接聘用的外来人员、实习人员应按公司同等对待,其健康体检应与从业人员相同,具体组织协调和费用等内容,应在实习生主管单位的相关合同中明确各自的职责和承担的费用。 第七条 劳动防护用品 1、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参考宁鲁石化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2、各相关部门每周应进行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日常使用检查,教育、监督员工按规定正确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减少职业危害,严控职业病发生。 3、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应填写并保存记录,由使用人签收,并有签收日期。 4、企业直接聘用的外来务工人员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和发放方法,应按企业员工同等对待;其各项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应与企业员工相
13、同,具体发放、组 织协调和费用等内容,应在用工合同中明确各自的职责和承担的费用。 第八条 职业健康培训 1、安全监察部全面做好厂级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培训管理工作。 2、职业健康培训应执行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制度的相关要求。 3、各单位负责本部门从业人员的部门级、班组级职业健康培训管理。 4、各单位必须制定年度部门级、班组级职业健康培训计划并执行。 5、部门培训须建立培训记录并备查。 第九条 职业危害申报 1、安全监察部根据国家安监部门的要求进行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申报。 2、公司申报年度申报数据须真实,不得隐瞒,申报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复印件报当地安监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条 考核 1、安全监察部不定期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控制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整改,未按要求整改将宁鲁石化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制度予以考核。 第十一条 附则 1、本制度安全监察部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2022年11月1日起执行。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