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房屋房地产委托合同房地产委托合同说明 1、本合同所称房地产委托,是指房地产经纪机构及目前单独从业的经纪人接受房地产当事人委托,代为办理房地产各类交易手续的业务活动。2、本合同所列条款未尽事宜,当事人需要另作约定的,双方当事人可协商增加补充条款,经签字生效附在合同后。3、本合同正文前的“合同编号”由所在的市中心市场或区市场编号、经纪机构或经纪人资格证书号码、合同流水号等3部分号码构成,填写时不能缺项。4、本合同要用蓝黑或碳素墨水笔填写。5、在签订本合同前,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出示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的相关证件。6、本合同
2、条款由沈阳市房产管理局和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房 地 产 委 托 合 同(合同编号:)委托人(甲方) 名称或姓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住所:电话: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受委托人(乙方)名称或姓名:资格证书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住所:电话: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第一条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为其代理 事项。第二条 甲方应就授权委托的事项,提供相关合法、有效的证件。第三条 乙方在代理该委托事项时,应认真审查委托事项的真实性,相关文件的合法性、有效性;对甲方不能提供合法、有效证件的,乙方有权拒绝代
3、为办理。第四条 双方商定委托事项在 天内完成。超过本约定时限的,甲方有权另行委托他人或自行办理,由此造成损失的可同时按本合同第八条的约定向乙方索赔(但因登记管理部门或甲方的原因造成超时的除外)。第五条 甲方同意在签订本合同后同时支付委托代理费(大写) 元人民币。第六条 甲方同意在签订本合同时预付:(1)代交应纳税、费(大写) 元人民币;(2) 元人民币。本条约定费用在委托代理事项完成时结清,多退少补。第七条 由于甲方原因使委托代理事项终止履行的,预交的委托代理费不予返还;因甲方提供虚假情况或隐瞒与订立、履行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如:房地产权属有争议或已被查封、抵押、有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交易的情况)
4、,造成乙方名誉及经济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金(大写) 元人民币,损失超过违约金的按实际损失赔偿。第八条 由于乙方代理当中的原因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金(大写) 元人民币,损失超过违约金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第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提交有关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项方式解决。(1)向沈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有管辖权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法律有规定处理。第十条 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1)(2)(3)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 份,效力等同,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委托人:受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年 月 日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年 月 日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