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个人房屋的租赁合同.docx

上传人:qwe****66 文档编号:6816506 上传时间:2024-12-22 格式:DOCX 页数:3 大小:18.99KB 下载积分:10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个人房屋的租赁合同.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个人房屋的租赁合同.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 个人房屋的租赁合同   出租方(简称甲方):xxx,男,住址,身份证号。   承租方(简称乙方):xxx,男,住址,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经平等自愿协商签订本合同,内容如下:   第1条 甲方将其所有的位于xx市xx区xx路xx号xx苑xx层的xx号房屋出租给乙方做住宅使用。   第2条 甲乙双方约定租赁期间为x年,自XX年xx月xx日起至201x年xx月xx日止。期满时如甲方继续出租,则乙方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但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如逾期通知即视为弃权。   第3条 甲方于本合同签字时已将租赁房屋交付乙方(随房交付房屋防盗门钥匙x片、水卡燃气卡各一张,电卡号xxxxxxxxx。   第4条 租赁期限内,房屋租金为每月x仟x佰元整,甲乙双方因该租赁行为应当缴纳的税、费均由双方依法各自承担。   第5条 自2020年x月xx日起,每三个月为一个租赁季度,租金按租赁季度支付,根据先付租金后用房屋的原则,乙方应提前30日支付下一个租赁季度的租金。甲方的收款账户为:开户银行xx银行xx支付,收款人名称:xxxx,账号(卡号)xxxxxxxxx。   第6条 乙方应另付甲方租赁押金xx仟元整,甲方收到该款后应向   乙方开具收据,租赁期间乙方不得以履行保证金抵付租金或其他款项。租赁关系终止后,在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返还租赁房屋及其所有财产(包括房屋钥匙及水电气卡)并结清有关费用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无息退还乙方押金。   第7条 甲乙双方经现场踏勘确认:甲方交付的房屋系全新精装房,门、窗、水、电设施齐全,无任何安全隐患。   第8条 甲乙双方确认租赁房屋内配套的家俱电器有:xxxxxxx。以上家俱电器均完好无损。   第9条 房屋交付乙方后,乙方应承担租赁房屋的物业管理服务费以及水费、电费、电视收视费、网络费、电话费、燃气费等所有因乙方使用而产生的费用。租赁关系终止时,乙方应提供相关的交费凭据与甲方进行结算。甲乙双方现确认移交时水表读数为xm3、燃气表的底数为零。   第10条 租赁期间,租赁房屋及其设施和家俱家电等均由乙方负责维修,但依法应由开发商或物业维修基金承担的房屋维修费用,则由乙方通知甲方催告开发商维修或由甲方申请物业维修基金承担维修费用。   第11条 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改造。经甲方同意的装修、改造在租赁关系终止时,已形成附合的装修物归甲方所有。   第12条 乙方不得利用租赁房屋从事任何违法犯罪活动,并对自己在租赁房屋内所实施的所有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13条 租赁关系终止时乙方应将租赁房屋及配套的家俱家电(包括防盗门钥匙水电气卡各一张)返还给甲方,返还的房屋及配套的家俱家电应当符合按照其性质使用后的状态,并在返还时能正常使用。   第14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需解除本合同,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并在支付对方壹仟元的违约金后方可解除。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15条 乙方如不按时足额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付款金额每日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20日,即视为乙方根本违约,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收回租赁房屋。甲方因此解除本合同的,乙方还应支付甲方违约金x仟元,且乙方遗留在该房屋内的所有物品视为遗弃物交由甲方任意处置。   第16条 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合同签订地(即xx市xx区xx路xx号)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17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即生效,   第18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各执一份,每份效力同等。   甲方: 日期;20 年 月 日   乙方: 日期;20 年 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合同范本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