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技术合作经营企业合同范本3篇国际合作经营企业是指两国或两国以上的合营者在一国境内根据东道国有关的法律通过谈判签订契约,共同投资、共担风险所组成的合营企业,双方权、责、利均在契约中明确规定。是一种契约式的合作企业。以下是范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3篇技术合作经营企业合同范本,欢迎参考阅读!技术合作经营企业合同范本一第一条合同当事人甲方:_地址:_法定代表人:_职务:_电话:_乙方:_地址:_法定代表人:_职务:_电话:_甲乙双方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及其
2、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双方共同成立一家合作经营企业 (简称合营公司)。合营公司的宗旨系引进专利,按专利提供技术决窍进行合作生产。甲方提供生产厂房及所需设备,乙方提供专利技术。双方按本合同附件列明的项目投入。合营公司由甲方独自经营管理,乙方承包所使用的技术,以确保合营公司产品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乙方提供的专利技术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以_ 的办法作为补偿。第二条定义2.1“产品”指合同附件所列的产品。2.2“专利”系指登记获有专利权的和经登记获有实用型专利权的本合同附件所列明的须经申请的专利技术。2.3“技术”系指为满足生产、使用、保养及销售该产品所需的技术,并为乙方目前所持有的或将来能获得的并有权向
3、第三方公开的技术数据、配方、生产 程序、图纸、说明书、手册目录及信息等。2.4“商标”系指合同附件所列明的商标为准。2.5“技术协助”按合同规定,乙方每年派出_名生产和发展该产品的技术专家至合营公司生产部门指导生产,具体期限由合营公司与乙方商定。该专家的薪水及往返差旅费由乙方承担,在合营公司逗留期间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贴由合营公司负担。应合营公司的要求,乙方按双方商定的适当时间内派_名技术专家至合营公司应对有关生产、生产过程及销售产品等方面提供更有效的技术协助。合营公司应支付专家从受雇地点至合营公司的差旅费及在合营公司期间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贴等费用。2.6“技术信息互换”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将
4、已改进的技术通知合营公司。合营公司在使用技术中作改进时,应通知乙方。经改进的技术,其所有权属改进的一方并受本合同载明的保密条款约束。2.7乙方保证:按双方协定时间提供的技术信息应是准确的、完整的和清晰的,并且由乙方提供的实用技术是最先进的;合营公司按乙方的要求,在正确的应用其技术的状况下,合营公司的产品应达到国际(或国内)的先进水平。第三条专利和商标的使用3.1按合同的规定生产、使用和销售该产品外,不经乙方同意,合营公司不得使用其专利、技术和商标。3.2事先未得到书面同意,合营公司不得对所生产的产品进行修改。合营公司生产的产品与乙方生产的产品质量应相同。乙方有权采取任何必要的措施确保合营公司的
5、产品达到规定的质量水平。3.3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向合营公司提供的使用技术系在(地区)生产及销售其产品,并按合同条款的规定亦向乙方提供在市场中销售的产品。3.4合营公司应乙方的请求,在可能的情况下,于适当的时候在_ 以乙方的名义申请、登记、注册其提供的技术,使乙方获得专利权。3.5合营公司按照双方的议定,在销售产品上须标志商标时,应标明该产品是按乙方的许可制造。3.6合营公司出售的全部产品所使用的名称和标志均载明于附件。经乙方同意后合营公司可使用其他名称和商标在_(地区)销售。第四条第三方伪造及侵权合营公司若发现有任何伪造的产品、或侵犯专利或商标时,应立即通知乙方。虽然,仅乙方独家拥有对第三方伪造
6、的产品、侵犯专利或商标的行为采取追究甚至是诉讼(或采取其他行动)的权利,但乙方对合营公司就上述有关情况而提出的各种建议,应给予充分考虑。为此,乙方可以合营公司名义作原告或双方联合作原告,合营公司对此不应无理由的予以拒绝,但须先取得合营公司的书面同意。第五条提成费5.1在合同期限内合营公司须向乙方为合营公司提供的技术及协助给予补偿费。5.2在本合同及其附件生效后_天内,合营公司应支付售出该产品的总销售额_%的提成费。其提成费应根据该产品的_计算。5.3按合同附件规定的提成费应从得到该项技术之日起执行_年以后,每年递减_%。5.4合营公司应保持完整、正确的记录,便于确定向乙方支付的款额,乙方可派会
7、计师代表乙方审查其记录,自_年_月_日起,在合同期限内每年 每季度后的天内向乙方提供季度销售报告。销售报告应列明上一个季度内出售产品数量的净售价并附上应支付的款项数额。销售报告应由合营公司财务主管签署。5.5合营公司根据合同及乙方书面指定的银行将应付款项以美元按时汇至乙方。第六条技术培训6.1按合营合同,乙方应向公司提供技术培训,以提高公司雇员的技术水平。6.2乙方同意向合营公司选拔的雇员按下述技术范围提供培训:_产品的制造、发展、销售和使用; _加工生产及有关工厂实习; 培训其他有关的技术待合营公司与乙方协商而定。6.3乙方不提供与制造、销售或维修保养该产品无直接关系的任何事宜的培训,亦不提
8、供乙方对第三方承担有保密义务项目的培训。6.4培训人数和内容、地点、期限及其他有关培训事宜由合营公司与乙方商定。6.5合营公司若需要乙方派遣指导人员、技术专家及有关管理人员至合营公司对合营公司人员进行无培训,合营公司应支付聘请人员从受雇地至合营公司的 全部差旅费及在合营公司期间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贴费用。6.6按本合同规定,合营公司属下的雇员凡参加并完成由乙方提供的培训计划者,自培训完结后_年内,不得向合营公司提出辞职。第七条优先条款7.1合营期间合营公司所需要的材料、设备、配件等在价格、供货时间和质量同等的条件下,必须优先购买和使用_制造的产品。7.2合营期间合营公司所需的各项服务,在费用、
9、时间和服务质量同等的条件下,必须优先同_签订承包和技术服务合同。7.3在费用、时间和质量方面同等的条件下,合营公司必须优先购买和采用由甲、乙任何一方直接签订承包合同的一方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第八条保密合营公司承认并同意在合同期内由乙方提供的技术系属秘密。合营公司及其全体雇员和工作人员应按合同列明的目的使用其技术。在未得到乙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者公开或透露此技术。自签署合同至终止合同,该项技术的保密期限为_年。第九条合营期限9.1合营公司的合作经营期限是以合营公司取得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为期_年。9.2当合作经营期限届满前6个月,除双方同意终止外,合营公司的合作经营期限可按企业登记
10、管理办法规定继续为期_年的延长,但须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9.3在未得到乙方事先书面的同意,合营公司或甲方应保证将全部技术和其他权利退还给乙方,且在将来任何时候无权继续使用与本合同有关的专利、技术和商标。第十条仲裁10.1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10.2除非另有规定,仲裁不得影响合同双方继续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第十一条不可抗力11.1双方遇有无法控制的事件或情况应视为不可抗力事件,但不限于火灾、风灾、水灾、地震、爆炸、战争、叛乱、
11、暴动、传染病及瘟疫。若遭受不可抗力 事件的一方导致另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时,应将履行合同的时间延长,延长至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所延误的时间相等。11.2遭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立即用电话或传真将发生不可抗力的事件通知另一方,并于15天内用航空挂号信将有权证明的机构出具的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书寄给另一方。若因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误时间超过60天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进一步解决履行合同事宜。第十二条合同文字和工作语言12.1本合同及附件中、英文书就,两种文字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英文不一致的,以中文为准。12.2合营公司的重要文件,一律用中、英文书就,两种文字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同意用英语
12、和汉语为工作语言。第十三条其他13.1本合同中的标题,仅为醒目参考用,不影响本合同的意义和解释。13.2合同的中、英文本各一式份,每种文本双方各持_份。13.3甲、乙方及合营公司之间的通讯来往均以中、英文为准。13.4按本同规定任何一方发出的通知或通讯,应以书面文字为准并按对方所列的上述地址寄出后_天,视为有效送达。甲方(盖章):_乙方(盖章):_授权代表(签字):_授权代表(签字):_年_月_日_年_月_日技术合作经营企业合同范本二第一条约因_有限公司,遵照_法律注册的_公司(简称_),地址_为甲方与_有限公司,遵照_法律注册的_公司(简称_),地址_为乙方。甲方和乙方(简称双方)同意根据中
13、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双方共同成立一家合作经营企业(简称合营公司)。合营公司的宗旨系引进专利,按专利提供技术诀窍进行合作生产。甲方提供生产厂房及所需设备,乙方提供专利技术。双方按本合同附件列明的项目投入。合营公司由甲方独自经营管理,乙方承包使用技术的全过程,保证其产品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乙方提供的专利技术按本合同第五条款规定,以提成费的办法作为补偿。第二条定义本合同及附件中所引用的技术名词分别阐述,其意义兹明确如下:2.1.”产品”系指合同附件所列的产品。2.2.“专利”系指经登记获有专利权的和经登记获有实用型专利权*的及
14、本合同附件所列明的须经申请的专利技术。2.3.“技术”系指为满足生产、使用、保养及销售该产品所需的技术,并为乙方目前所持有的或将来能获得的并有权向第三者公开的技术数据、配方、生产程序、图纸、说明书、手册目录及信息等。2.4.“商标”系指合同附件所列明的商标为准。2.5.“技术协助”-按合同规定,乙方每年派出三(3)名生产和发展该产品的技术专家至合营公司生产部门指导生产,逗留期限由合营公司与乙方商定。该专家的薪俸及往返差旅费由乙方承担,在中国逗留期间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贴由合营公司负担。应合营公司的要求,乙方按双方商定的适当时间内派三(3)名技术专家至合营公司就有关生产、生产过程及销售产品等方面
15、提供更有效的技术协助。合营公司应支付专家从受雇地至合营公司的差旅费及在中国期间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贴等费用。2.6.“技术信息互换”-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将已改进的技术通知合营公司。合营公司在使用技术中作改进时,应通知乙方。经改进的技术,其所有权属改进的一方并受本合同载明的保密条款所约束。2.7.乙方保证:按双方议定时间提供的技术信息应是准确的、完整的和清晰的并且由乙方提供的实用技术是最先进的;合营公司按乙方的要求,在正确的应用其技术的状况下,合营公司的产品应达到国际的先进水平。第三条专利和商标的使用3.1.按合同的规定生产、使用和销售该产品外,不经乙方同意,合营公司不得使用其专利、商标和技术。
16、3.2.事先未得到书面同意,合营公司不得对所生产的产品进行修改。合营公司生产的产品与乙方生产的产品质量应相同。乙方有权采取任何必要的措施确保合营公司的产品达到规定的质量水平。3.3.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向合营公司提供的使用技术系在中国境内生产及销售其产品,并按合同条款的规定亦向乙方提供在国际市场中销售的产品。3.4.合营公司应乙方的请求,在可能的情况下,于适当的时候在_以乙方的名义申请、登记、注册其提供的技术,使乙方获得其技术专利及专利权。3.5.合营公司按照双方的议定,在销售产品上须标志商标时,并标明该产品是按乙方的许可证制造。3.6.合营公司出售的全部产品所使用的名称和标志均载明于附件。经乙方
17、同意后合营公司可使用其他名称和商标在中国市场销售。第四条第三方伪造及侵犯合营公司若发现有任何伪造的产品、或侵犯专利、或商标时,应立即通知乙方。虽然,仅乙方独家持有对其伪造产品或失常的使用产品、侵犯专利或商标时采取追究或多次诉讼或采取其他行动的权利,但乙方对合营公司就上述有关情况提出的各种建议,应给予适当的考虑。为此,乙方可用合营公司的名义作原告人或双方联合作原告人,合营公司对此不应无理由的予以拒绝,但须先取得合营公司的专题书面批准。第五条提成费5.1.在合同期限内合营公司须向乙方为合营公司提供的技术及协助给予补偿费。5.2.根据合同及附件的生效日起一百八十(180)天内合营公司应支付售出该产品
18、的总净售额_%的提成费。其提成费应根据该产品的净售价计算。5.3.按合同附件规定的提成费应从得到该项技术之日起执行_年,以后,每年递减_%。5.4.合营公司应保持完整、正确的记绿,便于确定向乙方支付的款额,乙方可派会计师代表乙方审查其记录,自_年_月_日起,于合同期限内每年每季度后六十(60)天内向乙方提供季度的销售报告。销售报告应列明上一个季度内出售产品数量的净售价并附上应支付的款额数字。销售报告应由合营公司主管财务者签署。5.5.合营公司根据合同及乙方书面指定的银行将所得款额以美元按时汇至乙方。第六条技术培训6.1.按合营公司的合同,乙方应向公司提供技术培训,为提高公司雇员的技术水平。6.
19、2.乙方同意向合营公司选拔的雇员按下述技术范围提供培训:_产品的制造、发展、销售和使用;_加工生产及有关工厂实习;培训其他有关的技术待合营公司与乙方协商而定。6.3.乙方不提供与制造、销售或维修保养该产品无直接关系的任何事宜的培训,亦不提供乙方对第三方承担有保密义务项目的培训。6.4.培训人数和内容、地点、期限及其他有关培训事宜由合营公司与乙方商定。6.5.合营公司若需要求乙方派遣指导人员、技术专家及有关管理人员至中国对中方人员进行培训,合营公司应支付聘请人员从受雇地至合营公司的全部差旅费及在中国期间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贴费用。6.6.按本合同规定,合营公司属下的雇员凡参加并完成由乙方提供的培
20、训计划者,自培训完结后1年内,不得向合营公司提出辞职。第七条优先条款7.1.合营期间合营公司所需要的材料、设备、配件等在价格、供货时间和质量同等的条件下,必须优先购买和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的产品。7.2.合营期间合营公司所需的各项服务,在费用、时间和服务质量同等的条件下,必须优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单位签订承包和技术服务合同。7.3.在费用、时间和质量方面同等的条件下,合营公司必须优先购买和采用由甲、乙任何一方直接签订承包合同的一方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第八条保密合营公司承认并同意在合同期内由乙方提供的技术系属秘密。合营公司及其全体雇员和工作人员应按合同列明的目的而使用其技术。在未得到乙方事先
21、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者公开或透露此技术。自签署合同至终止合同,该项技术的保密期限为_年。第九条合营期限9.1.合营公司的合作经营期限是以合营公司取得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为期_年。9.2.当合作经营期限届满前六(6)个月,除双方同意终止外,合营公司的合作经营期限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继续作为期二(2)年的延长,但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9.3.在未得到乙方事先专题书面的同意,合营公司或甲方应保证将全部技术和其他权利退还给乙方,且在将来任何时候无权继续使用与本合同有关的专利、商标或技术。第十条仲裁10.1.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执应首先
22、通过各方主管部门以互相信赖的精神予以解决。若于三十(30)天内双方主管部门不能解决时,双方可推荐第三方予以调解。10.2.若于三十(30)天内调解不能解决时,甲方与乙方同意将争执提交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仲裁程序暂行规定予以仲裁。10.3.若对本合同的有效性、解释或强制执行等发生争执时,仲裁员应根据合同条款及国际商业惯例予以有效的解决。10.4.在发生争执,并将争执提交仲裁过程中,除所争执并提交仲裁的争执者外,双方都应按本合同的规定,继续执行各自的权利和履行各自的义务。10.5.仲裁的裁决是终局性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负担或由仲裁机构裁决。第十一条不可抗
23、力11.1.双方遇有无法控制的事件或情况应视为不可抗力事件,但不限于火灾、风灾、水灾、地震、爆炸、战争、叛乱、暴动、传染病及瘟疫。若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导致另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时,应将履行合同的时间延长,延长至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所延误的时间相等。11.2.遭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立即用电报或电传将发生不可抗力的事件通知另一方,并于十五(15)天内用航空挂号信将政府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书寄给另一方。若因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误时间超过六十(60)天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进一步解决履行合同事宜。第十二条合同文字和工作语言12.1.本合同及附件用中、英文书就,两种文字均具有
24、同等法律效力。12.2.合营公司的重要文件,一律用中、英文书就,两种文字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同意用英语和汉语为工作语言。第十三条其他13.1.本合同书就的标题,仅为醒目参考用,不影响本合同的意义和解释。13.2.合同的中、英文本各一(1)式四(4)份,每种文本双方各持二(2)份。13.3.甲、乙方及合营公司之间的通讯来往均以中、英文为准。13.4.按本合同规定任何一方发出的通知或通讯,应以书面文字为准并按对方的地址寄出后七(7)天,视为有效送达。甲方:_乙方:_姓名:_姓名:_职务:_职务:_电传:_电传:_电挂:_电挂:_见证人:_姓名:_职务:_日期:_注:中外合作经营是一种灵活的经济
25、合作方式,双方提供合作条件、权利和义务并共同约定。双方提供的合作条件作为投资,而收回投资的办法是以加速折旧、增加利润幅度或以产品分售及采用提成费等办法来实现。合作期满后财产不再作清算分配,具体处理办法依双方所签契约中明文规定实施。合作经营、分工经营、委托一方经营或委托第三方经营管理,取何种方式视契约中规定的条款付诸实施。*实用型专利权系指在学术、技术、工艺等领域中具有创造性的发明并能解决实际问题,发明者提供图纸、模型及技术说明书等资料,经申请批准后可受到保护者,通称实用型(utilitymodel)专利。技术合作经营企业合同范本三目录1)总则2)资本3)贷款和租赁4)资本转让5)董事会6)经理
26、部门7)主要业务活动8)技术转让9)产品销售10)零部件、元器件、配套外部设备的采购11)技术培训12)工厂筹建工作13)外汇管理及平衡14)利润15)财务和审计16)税收优惠17)保险18)职工雇佣、解雇及辞职19)职工工资标准和奖惩20)双方的责任21)审批及注册22)合营期限23)不可抗力24)保密25)争端26)文本和通知27)合同的生效28)附则附件:技术转让及商标许可证合同第一章总则1.1合同双方本合同以(以下简称甲方)为一方,以(以下简称乙方)为另一方,根据合资法的规定由双方代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签订本合同。1.2法定代表和地址法定代表:乙方 姓名:职称:国籍:地址:甲方 姓名:
27、职称:国籍:地址:1.3公司的名称和地址投资双方同意合营企业的名称定为:中文名称:英文名称:以下合资公司简称为“公司”地址:1.4公司组织形式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双方所负经济责任以各自认缴注册资本为限,各方按投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公司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独立企业,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令、条例和规定,并受中国法律保护和管辖。公司将不从事致使方违反国法律或有关出口许可证规定行为。1.5经营的范围和目的公司开创阶段主要在生产面向市场的计算机产品,并进行有关销售,服务活动,以及开展一些其他合理的有关业务,这些业务包括开发当地市场需要的
28、应用软件。公司可以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其他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公司生产的第一个产品是方计算机,公司将采用方在工厂目前所用的最先进,高产量的自动化生产技术和测试设备,保证所有产品在质量、工艺和可靠性方面达到世界标准。公司在经营型微型计算机中取得了生产、销售,服务和支持的经验后,进一步生产系列等其它方的产品(有关这些产品的技术转让另行议订),同时公司可根据中国和国际市场的需要,开发新产品。投资双方根据市场需要及公司生产能力,共同拟定年生产纲领作为公司开业头年的目标。以后生产计划按市场需要以及公司的生产能力进行安排。第二章资本2.1资本及投资比例公司注册资本为美元,贷款可达美元,投资总额为美元,双方承
29、担责任限于注册资本、投资比为:方%,方%,今后投资额有变化时,双方投资比例始终保持不变。2.2投资各方注册资本的构成方现汇元。技术出资作价相当于:元,合计元。方:现汇元投资双方的注册资本出资,必须在合资公司注册登记后,经双方认定后日期一次或分期汇入合资公司开立的帐户内。2.3出资证明书公司不发行股票,合资双方付出资额后,应由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证,出具验资报告后由公司据以发给出资证明书。第三章贷款和租赁3.1贷款公司在需要时可以向中国银行或银行申请贷款。方将协助申请取得中国银行的贷款,贷款金额可达元。3.2租赁公司所需要的部分生产设备将由方协助公司向国际有关银行租赁。公司的生产场地,生产厂房和办
30、公、生活用房将由方协助向中国国内有关单位租赁。第四章资本转让4.1资本转让双方资本非经过他方同意,不得转让,除方转让于外。合营一方如需要转让其出资额时,在同样价格条件下,合营他方有优先购买权,等于当时资产负债表上转让方面份额的资本净值。进行上述资本转让应经审批机构批准,一经批准由受让方以元立即转给转让方。4.2资本变更注册合营期内注册资本如增加或转让时,均应在一个月内报政府批准后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变更登记。第五章董事会5.1董事会的组成自本合同批准之日起,应在一个月内组成董事会,董事会人数为人,其中甲方人,乙方人。董事会包括一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一名副董事长由乙方委派。5.2董事会职权董事
31、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营企业的一切重大问题,有关董事会事项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办理。第六章经理部门6.1正、副总经理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公司设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若干人,均由董事会任命。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开业后总经理先由方人员担任,副总经理由方人员担任。在公司初期阶段,方将为公司提供各部门管理人员,这些人员将由总经理任命。公司将努力从开业之日起,开发和培养的管理人员和经理人员,以承担公司的各级职责。6.2 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其他经济组织的正、副总经理。不得参与其它经济组织对本企业的商业竞争。6.3任务及职权有关正、副总经理任务和职权等均遵守公司章程中有关条款规
32、定。6.4正、副总经理的更换正、副总经理如有某种原因需要更换时,须由双方提出新的人选名单交董事会任命。6.5经理公司根据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可以设定经理若干人,在正、副总经理领导下进行工作。第七章主要业务活动7.1业务活动内容公司将有计划地按市场需要组织生产、初始阶段直接向方的供应商购买装配件、零部件和元器件,在公司进行装配和测试。公司将尽最大的可能,在中国市场向那些能够达到公司质量、数量、价格和交货要求的装配件、零部件和元器件等的供应单位购买。方确保公司生产的第一批产品就必须在质量、工艺和可靠性方面达到世界标准。公司在开业头年,执行经董事会决定的生产纲领,并将根据实际情况,本着公司商业成功的原
33、则经董事会批准、修改生产纲领和扩大经营其他产品。7.2公司经营范围还将包括13.1.1条中提出有关业务活动。7.3进出口业务公司按照中国政府的合资法规定有权直接进口与公司产品有关的元器件、零件、原材料和设备并出口公司的各项产品。第八章技术转让8.1初期的技术转让包括附件1所列明的技术内容。8.2方的服务:在开始的个月里,方向公司提供的管理、技术、采购和符合逻辑的支持服务的费用均包括在技术转让费里。个月后,公司将每年向方支付以上全部的费用元。方的服务包括以下内容:a.一名全日制总经理的工资b.一名全日制工程师的工资c.一名全日制管理人员的工资d.进出口许可证服务e.质量保证服务(个人月)f.产品
34、的全部工程改变和更新g.所有现行操作系统的更新和培训h.全部现行实用软件更新和培训8.3附加技术双方在条款,条件和价格方面取得一致意见后,公司可以从方得到需要的附加技术。8.4第三方技术公司可能从第三方面获得技术,特别是软件。方将协助公司获得必要的许可证,但是公司必须支付所要求的提成费。8.5商标假如公司生产的产品达到方的设计、质量和可靠性的标准,公司可以使用的商标和标志,公司不可以在损坏名誉的情况下,使用的名称或商标。的商标用于公司产品内销时公司不支付使用费、产品外销时,商标使用费另行议定。第九章产品销售9.1中国国内销售公司产品的国内销售及保修和维修服务业务,将由公司委托中国有关机构进行。
35、初期年阶段方将负责安排在中国市场的销售。9.2中国国外销售公司产品向中国境外销售,需经方同意,方应在第年后负责公司产品的外销。包销的产品额不低于公司年总产值的%。外销产品的价格可按照方的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内部结算价格,或也可以其它更好的价格销售。9.3销售价格公司外销产品价格将视国际市场情况以取得有竞争性的优势为原则,由公司确定。内销价格视中国国内市场情况以取得国内竞争性的优势为原则,由公司确定。第十章零部件、元器件、配套外部设备的采购10.1采购原则公司生产所需的零部件、元器件、配套外部设备,应尽可能在中国购买。对于在合营期间中国暂时不能供应的部份,方应以符合规定的质量要求和优惠价格予以供应
36、。公司也可以按照方标准在国际市场上直接采购。10.2提高国内元器件自给能力。方将尽其所能,通过公司协助的元器件、配套外设工厂引进有关的制造技术和基本设备,使能生产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元器件和零部件来供应公司。第十一章技术培训11.1方应派遣技术、管理人员指导和帮助公司技术和业务的发展并培训公司的人员。包括公司派遣高级工程技术人员去参与有关产品的开发工作以利于公司今后技术的发展。在产品进行商业生产达到国际标准后,在必要时方仍将继续接受公司的技术、经济和管理人员到方培训。公司应向方支付有关费用,具体条款参见本合同附件1。第十二章工厂筹建工作12.1现存设施的技术改造方案投资双方初步商定将向厂租凭市原
37、厂和厂的厂房作为合资公司使用的房屋。方将根据方制订的房屋技术改造方案,改建房屋。房屋改建所支出的费用将列入公司的开销中。第十三章外汇管理及平衡13.1外汇平衡13.1.1双方认为公司的外汇收支应争取保持顺差,为此公司可逐步开展下列业务,以取得公司的外汇平衡。(1)公司工业后的第年返销一定数量的产品;(2)建立中国国内的支持工业,减少元器件、零部件、外部设备的进口量;(3)成立软件开发中心,出口软件;(4)设立维修服务部,为在中国的外国单位维修服务;(5)开展技术服务以赚取外汇;(6)为在中国的外国用户提供应用软件服务。13.1.2为了增加公司的外汇收入,经政府批准公司将按照规定手续采取下列方法
38、:(1)在中国国内以外汇形式出售公司产品;(2)同方出口批量手工艺品,其他小礼品,以及办公室用品;(3)在中国境内处理工作,支付的款目一律用币支付。这些付款包括工资、税收、关税、租费及诸如此类的费用。13.2公司外汇收支管理均应按照合资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暂行条例等规定办理。第十四章利润14.1利润分配公司所获得的年利润总额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年得税法规定缴纳所得税后,应扣除一定比例的储备资金,企业发展资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有关三项基金的具体提取办法由董事会决定。扣除上述三项金额后的净利润由董事会根据投资双方资本的比例进行分配。14.2利润支付公司对方分得的利润,应由公司
39、自有外汇支付,按照中国政府有关税法规定和扣除税款后,由公司按时汇入方指定的开户银行。方表示公司开业的头年里,不汇出分配的利润,年后方将汇出累积利润的%,以后每年按本合同第14.1条之规定分配利润。第十五章财务和审计15.1会计制度公司内部会计制度及固定资产的折旧率等都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执行。公司可以附加记录以沟通国应用的一般会计制度。公司将向投资双方提供月报,月报以中英文书就。采用人民币为单位,折成美元作为附注,公司的一切报表均用中英文书写。15.2记帐货币公司记帐单位用人民币,人民币和美元的兑换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外汇管理局规定办理。15.3审计公司帐目任何
40、时候都向合营双方和各自的国内审计师公开年度决算报告聘请在中国注册的独立会计师审核。公司应负责向董事会提交营业报告和年度决算报告(包括整年度内经审查损益表和资金平衡表),并附有独立会计师的审查报告。年报用中英文书就。15.4开户银行公司应在中国银行分别开立外汇帐户和人民币帐号,并接受中国国家外汇管理总局分局对外汇收支的检查。15.5财政年度公司的会计年度采用日历年制,即从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同时考虑到乙方会计年度的惯例,公司将向乙方提交一份以会计年度每年七月一日至次年六月三十日止的财政报告。第十六章税收优惠16.1税收的减免公司可以向中国政府申请从获利年度开始享受年所得税的完全
41、免税,以及第至第年的%的减税,公司对利用任何利润在中国境内的再次投资享受减免税优惠。公司按合同和可行性报告规定的内容作为投资,而进口的各种物资、设备、交通工具和办公用品均按有关规定享受免税待遇,所有进口零部件的关税将按照中国当时制订的进口关税标准办理。公司进口物资中用于出口产品部分,可由公司向海关申请,退回海关税收。第十七章保险17.1投资保险和付款公司的各项保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投保,若有中国保险公司不能进行保险的项目,可以到外国保险公司投保。第十八章职工雇用、解雇及辞职18.1雇用公司可以同工人达成全日、临时、非全日工的雇用合同,这些合同可以规定长达天的试用期,在试用期间,任何工人可以被解雇而无需提出任何理由。雇用合同通常为年期限,双方同意可以续约,对于一些享受方或公司提供培训的技术和管理人员,雇用合同期限一般都会超过年。劳工合同由公司和个人签订。签订后报市劳动局备案。方也可向合资公司推荐雇员。18.2解雇根据中外合资企业的劳动管理法规和劳工合同,可以解雇部分职工,被解雇的中国籍职工由市劳动局或方另行调配,方推荐的受雇人员由方负责调配。18.3辞职公司职工可按公司劳工合同规定要求辞职。第十九章职工工资标准和奖惩19.1一般职工劳动费用公司一般职工的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