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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房屋租赁合同诉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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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解除房屋租赁合同诉状民事起诉状是向人民法院提交的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裁判的法律文书。 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解除房屋租赁合同起诉状,欢迎参考阅读。解除房屋租赁合同起诉状一原告: ,性别: , 年 月出生,籍贯: , 家庭住址: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被告: , , 年 月出生,籍贯: 家庭住址: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诉讼请求:1、 判令解除原告与被告签订的租赁合同,被告将承租的房产交还原告。2、 判令被告按现有市场价向原告支付从 年 月至被告归还房产之日的拖欠租金;3、依法判决原告不返还被告保证金 元。(依法判决被告支

2、付原告违约金 元。)4、判令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年 月 日,原被告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被告承租原告所有的位于C小区 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房产证号 ),租赁期共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月租金 元,年租金总 元整。甲方向乙方收取房屋保证金 元。合同约定,租赁期间,乙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1)未经甲方同意转租,转借,拆改变动房屋结构;(2)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非法活动;(3)预期缴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类费用;(4)下期房屋租金未提前一个月支付。可是在原告依约将房屋租赁给被告后,被告却屡次违反合同约定,拖欠房屋租金。 年 月

3、,被告拖欠一个月工资,经原告追讨后补交上。 年 月,又拖欠两个月的租金,原告多次协调追讨都被被告以各种借口拒之门外,甚至还对原告态度粗暴。原告依照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第5条第4款之约定,行使单方解约权,告知被告1个月后将收回该房产。但被告在接到通知1个月后,拒不搬出。时至今日,仍拒不将房产交还原告,租金自 年 月至今一直未缴纳。综上所述,被告的行为已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原告现依据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第5条第4款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第二百二十六条、第二百二十七条之规定,请求贵院依法支持原告诉讼请求。此 致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具状人: 年 月 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起诉

4、状二原告:*,住所地:*,法定代表人:*。被告:*,男,1986年8月14日出生,身份证号码:*,住所地:*。案由: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于 之前搬出租赁房屋;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违约金110925元(暂计算至起诉之日,实际应计算至被告搬迁之日);(计算方式:从2020年1月1日计算至起诉之日2020年5月26日共145天,建筑面积共30.6平方米,日租金5元/平方米,按合同第十条约定按五倍租金计算违约金,145天*30.6平方米*5元/平方米*5倍=110925元)3、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的水电费共计8933.4元;4、本案的诉讼费用

5、全部由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2020年,原告与被告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原告将*路478号共30.6平方米的房屋出租给被告,租金每日5元/平方米,租期从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在合同即将到期前的2020年10月22日,原告向被告送达书面通知,要求被告做好搬迁准备工作,被告亲自签收了通知。2020年12月26日,原告再次对被告送达了书面通知,要求被告于2020年1月24日前搬出租赁房屋。此后,原告又于2020年1月23日和2月13日分别两次书面通知被告要求尽快搬出租赁房屋,但被告均拒绝予以配合。依租赁合同第十条第二项约定,租赁期满,乙方逾期不归还租赁物,则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

6、支付逾期归还前日租金五倍的违约金,暂计算至起诉之日为110925元。被告尚拖欠水电费8933.4元,应一并支付。原告认为,被告逾期拒绝搬迁的行为已构成违约,故诉至贵院,请求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此致*区人民法院具状人:*2020年5月26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起诉状三原告:xxx,男, 19xx年x月xx日出生,汉族,户籍地:江西省xx市xx县xx镇xx号。委托代理人:黄新德,上海卓君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xxx,男, 19xx年x月xx日出生,汉族,户籍地:江西省xx市xx县xx镇xx号。诉讼请求:1、终止原告、被告之间房屋租赁合同,被告搬离上海市xx路xx号门面房。2、判令被告支付支付违约金

7、2900元:3、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2020年10月9日,原告将上海市xx路xx号门面房租给被告使用,当时签订书面合同,约定每月租金人民币2900元。支付方式:租金按三个月为一期支付。租赁期限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给第三人,亦不得将其对该房屋享有的承租权转让给第三人,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依据本合同第9条追究乙方违约责任。10月20日,原告发现被告将系争房屋租给第三人,原告立即通知被告不得转租,但被告不予理睬。第三人从事广告印刷制作,油墨味很浓,且经常销毁废旧油墨,纸张,严重影响了原告的经营安全。原告多次通过电话、口头等形式通知被告,并要求被告将所有物品搬走,但被告无视原告的解除协议决定,仍然不愿意交出店面钥匙,拒绝搬走。原告无奈,只得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支持原告的诉请。此致闸北区人民法院具状人: 2020年1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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