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反担保的合同范本篇一:反担保合同担保保证人(以下简称甲方):反担保保证人(以下简称乙方):住所:借款人(以下简称丙方):根据丙方与甲方签订的第XXX号委托保证合同以及甲方与银行分(支行)(以下简称贷款人)签订的保证合同的约定,甲方为丙方与贷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提供保证担保,现乙方以其共同所有的或个别所有的、现在所有的及将来所有的全部财产为丙方向甲方提供反担保。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订立本合同。第一条:保证反担保范围乙方愿意根据保证合同和委托保证合同的有关条款约定向甲方进行反担保,并履行反担保责任。根据保证合
2、同以及委托保证合同的有关条款约定,在丙方未能按期履行还款义务,甲方承担了保证责任后,乙方必须立即足额向甲方偿付:丙方未清偿贷款人的全部款项;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逾期担保费;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甲方垫付的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拍卖费、保险费及审计评估费等)。第二条:反担保保证方式1、如乙方为多人,则乙方中多人各为独立的保证人。2、本合同项下的保证具有独立性及完整性,不受其他担保合同效力的影响。3、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乙方对反担保范围内债务的清偿与借款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4、如对甲方的反担保既有本保证又有物的担保,则乙方和物的担保人承担连带责
3、任。在实现担保权时,甲方可以请求乙方先行承担全部担保责任;甲方也可以请求乙方先对物的担保范围外的余额承担保证责任,然后再在物的担保变现后尚不能清偿的债权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第三条:反担保保证期间反担保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丙方还清全部款项时止。第四条:反担保保证的有效性1、本合同为保证合同的从合同,但本合同的有效性不受保证合同有效与否的影响。即使在保证合同被法院或仲裁机构认定无效的情况下,反担保保证行为仍然有效。2、本合同项下的反担保义务具有连续性,不因乙方发生人身或财产重大事故(如死亡、宣告失踪、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自然灾害等)而受影响。第五条:声明乙方在此向甲方声明:1、乙方清楚地知道
4、丙方的经营范围、资信情况、财务和财产状况及本次借款的实际使用用途等情况。2、乙方对本合同及所担保的保证合同的所有条款已全部通晓、理解并接受。3、乙方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有权签署并履行本合同。4、反担保保证期间,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第六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及对甲方的授权一、乙方在反担保债务未全部清偿之前向甲方提供的全部资料均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二、接受甲方对其有关经济状况的监督和检查,并给予协助和配合。三、在保证期间出现下列任一事项时,乙方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甲方:1、乙方在与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或单位签订的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或与其他任何债权人所签订的授信合同
5、项下发生任何违约事项;2、与乙方或乙方的主要负责人有牵连的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3、乙方出现严重困难和财务状况发生恶化;4、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未履行完毕之前,乙方将承担债务、或有债务或向第三人提供抵押、质押担保;5、乙方出现或即将出现诉讼或仲裁及其他法律纠纷;6、其他可能影响乙方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的情况。四、乙方在发生下列任一情况之前,必须书面通知甲方,并如实提交有关资料。经甲方审查并书面同意之后,乙方才能付诸实施:1、乙方进行对外投资或资产转让等重大事项;2、乙方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3、其他需要乙方书面同意的事项。五、在保证期间,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担保能力的担保或
6、以任何有可能危及其担保能力的方式处置资产。六、乙方在此授权甲方在甲方认为必要的时候,代表乙方全权处理其到期债权的追偿和追索事宜,由此得到的款项优先清偿乙方的反担保债务。第七条:违约及违约处理一、乙方发生下列任一事件时,即构成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1、乙方不按约定履行保证责任;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或第五条的规定;3、乙方违反本合同的其他任何条款。二、违约处理违约发生后,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1、限期纠正违约;2、有权从乙方的任何帐户中扣收其所担保的全部债务;如果帐户中款项的货币币种与借款货币币种不同,则甲方有权按当日外汇牌价折算成借款币种清偿反担保债务;3、甲方有权采取的任
7、何其他措施。三、丙方出现担保合同所列任一违约情形时,甲方也有权对乙方采取上述一项或者多项措施。第八条:权利的保留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延缓履行合同中的义务,或甲方对乙方任何违约或者延误行为施以的任何宽容、宽限,均不能损害、影响、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有关法律规定享有的一切权利,也不能视为甲方对任何违反本合同行为的许可或者默许,也不能视为甲方放弃对乙方现在或者将来的违约行为采取行动的权利。第九条:通知如乙方变更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须事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按上述地址对其发出通知,即视为已履行通知义务。通知必须使用中文。第十条:合同的修改、补充和解释1、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应以书面形式
8、作出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2、本合同的解释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目的、所使用的词句、有关条款、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合同条款的真实意思。第十一条:适用法律及合同争议解决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或纠纷,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第十二条:合同生效乙方为多人而只有部分人签章,该合同仍即时对其生效。第十三条: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三份,当事人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四条:补充条款甲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9、签字)篇二:反担保合同合同编号: 反保字第 号担 保 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以下称甲方)反担保人: (以下称乙方)甲、乙双方根据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章程规定,在乙方向农村信用联社(下称贷款人)签订借款合同时,甲方与贷款人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担保人为乙方提供信用担保。为了保障甲方担保贷款债权的实现,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反担保。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章程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反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和数额:乙方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与贷款人签订的保证担保借款合同或保证金质押合同等合同约定的并由甲方提供信用担保的贷款或承兑等,最高担保贷款限额为_万元。二、 合同的期限:
10、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时间 年。三、 反担保资产:乙方愿意以其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的资产向甲方提供反担保,反担保资产由本合同项下的反担保资产清单(附后)载明,该反担保资产清单属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四、反担保的范围:(一)甲方代为乙方清偿的全部债务(本金、利息、滞纳金和实现贷款人债权的费用等),以及应由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滞纳金。(二)甲方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费用,如:诉讼费、律师费、咨询费、差旅费等。五、其他特约事项:(一)当反担保资产价值明显降低时,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提供与降低部分价值相当的反担保资产,并办理相应的反担保手续。(二)反担保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反担保资产转移、
11、赠与、转让、出租、出售、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反担保资产,并不得实施降低反担保资产价值的任何行为。(三)反担保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反担保资产,负责反担保资产的维修、保养,并承担相关费用,保证反担保资产的完好无损。甲方有权对反担保资产的状况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应当积极配合。(四)乙方不得隐瞒反担保资产存在的任何瑕疵(如:权属争议、被查封、被扣押、已设定抵押权等)。(五)当甲方代偿后未得到清偿时,甲、乙双方应在甲方代偿后的10日内,协商将反担保资产折价处理;在前述约定的10日内双方协商不成的,乙方将按甲方的授权对反担保资产予以拍卖、变卖处理,乙方应当积极配合。反担保资产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
12、实际价款应当首先清偿甲方(实际价款为拍卖、变卖收入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如不足以清偿的,甲方依法就不足部分另行向乙方追偿;反担保资产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实际价款清偿甲方后的余款归乙方所有并在清偿后15日内交付乙方。(六)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1、经营机制发生变化,如实行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兼并)、分立或股东发生变化、与外商合资(合作)、破产、歇业、解散等;2、涉及重大经济纠纷的诉讼;3、反担保资产的权属发生争议;4、被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5、因乙方在经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被处罚;6、单位住所、电话、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第
13、1项情形应提前七日通知甲方,第2项至第6项情形应在事后三日内通知甲方。六、违约责任:甲、乙任何一方违约,应按照主合同贷款金额的1%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如果违约方给对方造成了损失且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的,违约方还应当支付赔偿金。七、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或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本合同某一条款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时效 年,期满可以续签。同时,机器设备应到工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登记方壹份,抄送贷款人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 法定代表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约地点:签约日期:
14、 年 月 日篇三:反担保合同甲方:XX有限公司地址:XX XXX电话:XX乙方:XXXX地址:XXXXXX, 电话:XXXX丙方: XXX地址:XXXXXX 电话:XXXXX各方经自愿友好协商,就甲方为乙方提供担保后的反担保事宜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第一条 反担保依据及反担保人乙方与 XXXXX银行 已于 XX 年 X 月X 日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编号XX),甲方依据其与贷款银行的约定为乙方的该借款提供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XX万元人民币。现乙方申请展期壹年(编号: ),为减少甲方的担保风险,丙方自愿为乙方向甲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第二条 保证责任及保证期间1丙方提供保证形式为连带责
15、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2年。2本合同所称主债务指甲方在前述借款合同履行担保责任完毕后形成的对乙方追偿之债务。主债务履行期间为甲方在前述借款合同履行担保责任完毕之日起至甲方向乙方主张追偿权利之日止。第三条 担保范围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在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全部保证担保范围,甲方凡因履行借款担保及向乙方行使追索权、实现反担保权利而导致的一切支付均在本担保范围之内。诸如借款合同担保范围,含甲方在履行借款担保中代偿或支付的主债权及相应利息(含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全部律师费用;以及向乙方行使追索权及实现反担保权利的各类诉讼及非诉讼费用等等。第四条 声明与保证1反
16、担保人向甲方声明:(1)反担保人向甲方及银行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资料等都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2)反担保人不存在已经发生或即将发生的有可能影响甲方接受其为反担保人的下列事件:A存在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非诉讼法律纠纷、行政处罚、争议;B存在重大债务及或有负债;C存在尚未披露向第三人担保之情形;D其他影响反担保人财务状况及担保能力的情况。2反担保人向甲方保证:A甲方在履行了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反担保人追偿款项。反担保人保证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 日内即时支付甲方全部代偿金额及应付费用;B乙方若同时面临还本付息及甲方追偿时,应优先偿付甲方追偿金额;C反担保人如涉及任何工商及其他部门之变更、注销登记情形,
17、应立即通报甲方并将变更登记后的副本或注销结果向甲方报备;D反担保人保证本次担保合法有效,任何影响或可能影响本次担保的情形均已被反担保人依法排除;第五条 独立担保1本合同项下设立的反担保独立于借款合同而存在,不因借款合同的无效而无效,也不受借款合同的终止或修改而受到影响。2反担保人明白:如甲方同意修改、补充借款合同,甲方无需另行征得反担保人同意,反担保人应按修改后的相关内容承担反担保责任。但甲方未征得反担保人同意扩大借款合同中约定的担保范围除外。3任何时候,反担保人均不得以甲方未积极行使追索权等为由要求减轻或免除反担保责任。4本保证担保为不可撤销的担保。第六条 甲方担保权利的提前实现1乙方未能按
18、借款合同约定向银行偿付借款本息而使甲方承担或面临承担担保责任;2反担保人自接到甲方通知履行担保责任届满之日起仍无代偿行动;3反担保人违反本合同之部分或全部规定;4反担保人财务状况恶化或面临解体、停业风险,诸如出现严重亏损、企业解散、关闭、歇业、破产、查封、扣押、拍卖、没收及面临重大诉讼、行政处罚等;第七条 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之部分或全部即构成违约,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支付反担保金额总计数10 %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补偿守约方因此受到的直接和间接损失,违约方还须向守约方支付其损失超过违约金部分的差额。如属双方违约,应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上述违反合同之部分或全部
19、行为包括但不限于:1不履行合同义务,含明确表示不履行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2迟延履行合同义务;3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违约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后,如守约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违约方还必须继续履行并视情况采取补救措施。第八条 管辖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九条 其他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三方应另行协商解决。第十条 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各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公章):XXXXXX法定代表人:乙方 : 丙方:签名及指模: 签名及指模:二0XX 年月日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