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5篇实用货物运输合同范本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运输合同包括:客运合同、货运合同、多式联运合同。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5篇实用货物运输合同范本,欢迎借鉴参考。5篇实用货物运输合同范本(一)甲方:_法定地址:_工商执照号:_乙方:_法定地址:_工商执照号:_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和相互合作与支持的宗旨,就甲方委托乙方为进口货物运输代理等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甲方责任和义务1.甲方最
2、少在货物抵达前(船到港前三天、航班到港前24小时)通知乙方货物到达情况和提供有关文件,包括:海洋提单、空运提单、货物资料、报关和报检报验文件等,以便乙方安排换单和提前审核有关文件。2.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申报的进口货物,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商品检验检验以及相关部门对于国家进口货物的有关规定,如实申报。3.由于甲方或下列原因导致货物申报时间的延迟,而造成未能及时清关或货物疏港等,由甲方承担所产生的风险、责任及费用,而乙方不予承担:(1)因买卖双方原因导致提单不能在船公司正常换取(如未电放、海运费用未结清等);(2)由于甲方未能及时提供进口报关所需的全部资料;(3)因甲方所提供的报关资料失实,
3、而导致的延迟;(4)在清关过程中由于海关等相关部门要求,需要补充或修改有关单证及相关说明资料,而甲方未能及时提供;(5)遇到法定节假日或有关部门不能正常办公;(6)因港口要求和规定而必须输港的货物;(7)其它甲方及不可抗拒原因。4.由于非乙方原因造成滞箱费、污箱费、修箱费等费用和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尽量协助甲方协商解决。第二条 乙方责任和义务1.乙方应及时、合理安排甲方所委托进口货物的的换单、申报、运输等事宜。2.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有关报关进度、预计送货时间,以便甲方合理安排仓库装卸。3.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解决在报关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状况,包括文件的提供、解释、说明等工作。4.乙方应以最
4、快的速度完成清关工作,并按甲方的指示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第三条 费用结算1.按照海关的有关规定,甲方应自行向海关缴付货物进口关税及增值税,特殊情况可以委托乙方代缴,但乙方不予以垫付。2.甲方应自行交付到付运费(海运费和thc、空运费),特殊情况可以委托乙方代付,但乙方不予以垫付。3.非乙方原因产生的特殊费用和责任,乙方不予以承担。4.乙方在货物完成清关、运输后7天内传单票应收费用明细给甲方,甲方应及时确认并回传。5.结算方式:经甲乙双方协定,甲方应在送货后_天内将所有费用支付给乙方,有关税单、报关单等文件按以下_方式办理:a.先付款,后退单;b.后付款,先退单。6.如因各种原因乙方无法收到甲方
5、应付之费用,则乙方有权暂扣甲方委托乙方所管理的货物或属于甲方的业务文件,所造成的风险、责任及费用,乙方不予承担。7.附进口货物运输费用报价第四条 其它1.本协议项下所产生的任何纠纷或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管辖地海事法院审理。2.甲乙双方银行账户、所在地址、电话及电子邮箱发生变更,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期满前一个月内双方不提出异议,视为合同自动顺延。即使本协议终止后,双方均不能免除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的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经济与法律责
6、任。甲方(盖章):_ 乙方(盖章):_代表人(签字):_ 代表人(签字):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签订地点:_ 签订地点:_5篇实用货物运输合同范本(二)托运方:_托运方详细地址:_承运方:_收货方详细地址:_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货物名称:_;规格:_;数量:_;单价:_总额(元):_。第二条包装要求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第三条货物起运地点:_;货物到达地点_。第四条货物承运日期_;货物运到期限_。第五条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_。第六
7、条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_。第七条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_。第八条运输费用、结算方式_。第九条各方的权利义务(一)、托运方的权利义务1.托运方的权利: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托运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方所需费用。2.托运方的义务:按约定向承运方交付运杂费。否则,承运方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托运方对托运的货物,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遵守有关危险品运输的规定,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二)、承
8、运方的权利义务1.承运方的权利:向托运方、收货方收取运杂费用。如果收货方不交或不按时交纳规定的各种运杂费用,承运方对其货物有扣压权。查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提取货物,承运方应及时与托运方联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费用,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方有权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2.承运方的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在货物到达以后,按规定的期限,负责保管。(三)、收货人的权利义务1.收货人的权利:在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有以凭证领取货物的
9、权利。必要时,收货人有权向到站、或中途货物所在站提出变更到站或变更收货人的要求,签订变更协议。2.收货人的义务:在接到提货通知后,按时提取货物,缴清应付费用。超过规定提货时,应向承运人交付保管费。第十条违约责任(一)、托运方责任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按其价值的_%偿付给承运方违约金。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蚀等事故,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它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4.在托运方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
10、、专用铁道自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托运方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5.罐车发运货物,因未随车附带规格质量证明或化验报告,造成收货方无法卸货时,托运方应偿付承运方卸车等存费及违约金。(二)、承运方责任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船)发运的,承运方应偿付托运方违约金_元。2.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达到,承运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方。4.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
11、,应由承运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方向负有责任的其它承运方追偿。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1)不可抗力;(2)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3)货物的合理损耗;(4)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第十一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份,送_等单位各留一份。托运方(盖章):_承运方(盖章):_代表人(签字):_代表人(签字):_地址:_地址:_电话:_电话:_开户银行:_开户银行:_帐号:_帐号:_年_月_日_年_月_日签订地点:_签订地点:_5篇实用货物运输合同范本(三)委托方: _贸
12、易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承运方:_物流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鉴于甲方和乙方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双方本着公平、平等、等价有偿和诚信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承运货物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第一条:运输费用1、1 甲乙双方建立战略商业伙伴关系,乙方给甲方最优惠的价格。1、2 运输费用以甲乙双方签章确认的乙方报价单为准,该报价单作为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3 如果乙方需变更价格,须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执行,否则,甲乙双方按变更前的价格结算。第二条:甲方责任2、1 运输时间 _年 _月_ 日起至_ 年_ 月_ 日,甲方预
13、报当月运输计划,货柜数量根据甲方所提供的数量而订,以便乙方提前调配车辆,确保运力。2、2 甲方需调用车辆前,应提前一至两天向乙方传真书面的托运单并注明装柜地点和时间、货物名称、箱型、重量及卸货地点,联系人及电话,落重日期等。并对所提供托运资料的真实性负责。2、3 特殊原因需临时增加拖柜量,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由乙方安排拖柜来厂装货。2、4 厂方正常装柜时间为每天24小时。甲方按协议约定及时与乙方结清各项费用。第三条:乙方责任3、1 乙方所提供的车辆必须是技术性能良好,证照齐全、合法、有效,并购买了交强险、商业险、物流责任险。货物启运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承运车辆及驾驶员的基本
14、资料复印件(行驶证、营运证、保险卡、驾驶证、身份证)3、2 乙方需按甲方托运单准时安排货柜到工厂装货,如遇特殊原因不能准时到厂,需提前6小时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延迟。否则,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3、3 货物运输过程中若发生意外交通事故,无论是否导至货物损坏,乙方在启动交通事故救急预案的同时,还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随时通报事故处理情况。3、4 本协议为甲方商业机密,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否则,由此所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负责。3、5 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对甲方的货物造成损坏、丢失的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负责。第四条:费用及结算方式:4、1 乙方车辆按计划时间正常到达甲
15、方指定工厂或仓库,如厂方无法即时装货,所产生的压夜费用为 元/天,由甲方支付。4、2 运输费用以月结方式结算,乙方需在次月5日前将上月的月结对帐单传给甲方,甲方须在10天内核对完后回传给乙方确认,经双方确认无误后,提交给甲方财务部,于10个工作日内将该费用按以下约定的方式支付给乙方。4、3 乙方同意采用以下方式收款:由甲方将款项付至乙方如下账号:账户名: _ 物流有限公司开户行: _ 建行支行账 号: _以上信息如有变更,乙方应书面通知(需加盖公章)。第五条:合同的终止5、1 如因不可抗力(仅指战争 四级以上地震)无法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动终止,甲 乙双方承担各自的损失,互不追究责任。5、2
16、 乙方在一个月内延迟到柜 10 次,六个月内累计延迟到柜 60 次,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3 除上述外,甲、乙任何一方终止合同,需提前二个月以书面报告形式告知对方。第六条:违约责任6、1 乙方需按甲方的装柜时间表安排到柜,在未经甲方同意而延迟到柜,每延迟 6 小时按该柜的运输费用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6、2 甲乙任何一方违反诚信商业、有贿赂行为的,守约方有权不再向违约方支付所有应付但未付的款项。第七条:其它7、1 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提交人民法院管辖,诉讼解决。7、2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_ 年_ 月_ 日
17、止。合同期满前二个月, 双方可商议续约,协商一致,另行签订续约合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签章:_公司 乙方签章:_货运有限公司授权代表:_ 授权代表:_签署日期:_年_ 月 _日 签署日期:_年 _月 _日5篇实用货物运输合同范本(四)甲方:_乙方:_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将 一批钢结构构件委托乙方进行运输,并就具体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一、货物名称:钢结构构件,具体见附表;二、起止地点:起运地为_ ;止地为_内;甲方不规定乙方运输路线,由乙方自行决定。三、运价:见附件表;四、付款:在起运后首次付款预留_元保证金,后期运输按_支付。五、义务责任:1、甲方义务
18、责任:甲方在发运构件前两天通知乙方何时派车,并告诉乙方此次运输何种构件,便于乙方安排相应运输的车辆。甲方应组织人员和吊车积极协助乙方并按乙方要求装车和到目的地后的卸车,装车后的构件捆扎由乙方自己负责。按约定支付乙方的运费。甲方提供乙方办理超限所需图纸资料。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行甲方可中止运输合同。2、乙方义务责任:乙方所派车辆应为合法、合规车辆,并提供本单位有效工商执照及道路运输许可证复印件。乙方对车辆进行保养,保证车辆运输状态良好、顺畅,确保运输途中自身及构件的安全。乙方在接到甲方派车通知后(电话、短信),应在规定时间内派相应车辆到禹城装货地点。乙方应带足垫木、钢丝绳、葫芦等捆扎锁紧器具,乙方
19、指挥甲方构件的吊放位置,确保从禹城金鼎钢结构厂到济阳光大环保垃圾发电厂工地的运输过程中构件安全,甲方只在电厂工地验收卸车,一旦造成运载的构件变形、损毁乙方应承担该构件直接材料及生产所需费用并扣除运费_元。乙方在运输过程中的过路、过桥费,违章罚款及车辆的各种消耗费用均由乙方自己承担。乙方自己负责在公安、公路管理部门办理超限准运证明,所需一切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若因乙方车辆故障、通行证件原因造成构件被扣留等情况给甲方造成转运及其它费用均由乙方负责赔偿。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不履行约定,应赔偿甲方_元。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构件运输完毕付清运费后失效。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可向当地人
20、民法院起诉解决。甲方:_乙方:_代表人:_代表人:_年 _月 _日 _年_ 月 _日5篇实用货物运输合同范本(五)甲方(托运人)工商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开户行: 账号:地址: 电话:电子邮箱:乙方(承运人)工商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开户行: 账号:地址: 电话:电子邮箱: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就集装箱道路货物运输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本合同使用的下列用语的含义是:1、托运人是指委托承运人运输集装箱货物或集装箱,并与承运人订立集装箱道路运输合同的人。在本合同中是指 .2、承运人是指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
21、证,从事营业性集装箱道路运输,并与托运人订立集装箱道路运输合同的人。在本合同中是指 .3、收货人是指集装箱道路运输合同中指定的提取货物的人或托运人指定的其他人。4、集装箱包括国内标准集装箱、国际标准集装箱和非标准集装箱。5、集装箱货物是指能装入集装箱内,进行道路运输的货物。集装箱货物分为整箱货物和拼箱货物。6、集装箱道路货物运单是指集装箱道路货物运输合同的证明,是承运人已经接收货物的收据。7、集装箱货物装箱单是指记载集装箱箱内所装货物名称、数量、尺码、重量、标志和箱内货物积载情况等明细内容的单证。8、承运人的责任期间是指从收到集装箱整箱或拼箱货物时起至运达目的地交付收货人止的承运人掌管的全部期
22、间。9、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本合同的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法定自然灾害、战争状态,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运营的气象条件,政府引起的交通管制、行政执法所引起的时间上的耽搁,重大交通事故或道路意外所引起的无法弥补的贻误。第二条 货物的基本情况:1、货物的性质:普通货特种货物危险货物 贵重货物 鲜活货 大型特性笨重货物2、使用集装箱的箱型和数量:国内标准集装箱:1吨箱 6吨箱 10吨箱国际标准集装箱:箱型: 20英尺 40英尺 45英尺 53英尺 60英尺箱类: 普通箱 冷藏箱 开顶箱 罐式箱 挂衣箱框架箱 平板箱 危险品箱 高箱3、托运人保证 年内向承运人至少提供_箱量的货
23、物。第三条 运输及相关服务:1、服务区域2、服务内容运输 装箱 拆箱 装集装箱 卸集装箱其他服务在双方约定由承运人提供其他服务的情况下,承运人为代理人。托运人应当提交办理该项服务的所有文件及委托书。第四条 运费及其他费用的支付:运费及其他费用按照承运人的运价表(附件一)承运人的运价表(附件一)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每月 日前承运人缮制上月费用清单发给托运人确认,该清单应包括运费、其他费用、代垫费用等。2、托运人收到费用清单后 工作日内,审核后确认发回承运人,承运人开具符合法律规定的发票给托运人;3、托运人按结算期(一个月)向承运人支付运费,即每月 日前支付上月运费。油价每上涨或下跌 %,
24、运费相应上涨或下跌 %.劳动力成本(以本市最低工资标准计)每上涨或下跌 %, 运费相应上涨或下跌 %.承运人应当将按照本合同计算得出的运费增加数额在费用清单中另行列明,托运人应当在收到书面通知后 工作日内支付。托运人应当将按照本合同计算得出的运费减少数额书面通知承运人。承运人已收取运费的,应当在收到书面通知后下一结算期的费用中扣减。第五条 货物的保险与保价:1、保险:由托运人自行办理由承运人代为办理具体业务具体协商选择并在集装箱道路货物运单上注明承运人代为办理保险的,托运人应当出具书面委托书。所需费用由托运人另行支付给承运人,不计算在运费之中。若发生保险事故,承运人应提供相应的文件,协助托运人
25、办理理赔。2、保价: 否 是?单票货物总价超过 元,或毛重每公斤超过 元时,必须保价。保价费不超过货物保价金额的0.7%,由托运人在货物启运前支付。 具体业务具体协商选择并在集装箱道路货物运单上注明。第六条 货物的托运与承运:托运方委托承运人托运货物前,应提前 小时递交集装箱道路货物运单,并提交与货物及运输有关的单证。如托运货物不符合法定或约定运输条件的,承运人可以在 小时内要求托运人改正;托运人拒绝改正或无法改正的,承运人有权拒绝托运人的运输要求。第七条 货物的交接:(一)拼箱货交接货物时,交接双方应当根据集装箱道路货物运单(拼箱),核对品名、件数及包装状态和标志标识,在交接单证上加以记载。
26、(二)整箱货/空箱交接双方对整箱货物/空箱进行交接时,应当根据集装箱道路货物运单(整箱/空箱)检查箱体、核对箱号、检查封志状况,在交接单证上加以记载。第八条 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一)托运人的义务1、托运人应当履行如实申报义务,托运的货物的名称、件数、重量、体积、包装方式、识别标志等应当与运输合同的规定相符。2、托运人应当及时办理货物运输所需的各种手续,并将已办理各项手续的单证送交承运人。3、托运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包装标准包装货物,没有包装标准的,货物的包装应当保证运输安全和货物的质量。托运人应当根据货物的性质和安全储运要求,按照相关规定,在货物外包装或者表面制作识别标志和储运指示标志。识别标
27、志和储运指示标志应当字迹清楚可认、牢固。4、托运特种货物的,托运人应当与承运人另行约定运输条件。托运冷藏货物,托运人应当提出货物的冷藏温度和在一定时间内的保持温度的要求;托运鲜活货物,托运人应当提供最长运输期限及途中管理、照料事宜的要求;托运大型特型笨重货物,托运人应当提供货物性质、重量、外廓、尺寸及对运输的要求。托运人对承运人运输上述特殊货物时有具体要求的,应当提交托运人运输要求说明书。5、托运人托运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危险物品运输的规定对危险物品妥善包装,做出危险物标志和标签,并将有关危险物品的名称、性质和防范措施的书面材料提交承运人。6、托运
28、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运费、其他费用及偿还垫付费用。7、托运人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可以要求承运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但应当给予书面通知,并赔偿承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二)承运人的义务1、承运人应当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运输货物的车辆应当具有相应资质的运输证,其从业人员应当具有从业资格证,并具有其他法律法规规范要求的证书、证照或证明。2、承运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接收货物,按照约定的路线或合理的路线,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或合理期限内,将货物运送到目的地。3、承运人应当根据承运货物的需要,按货物的不同特性,提供技术良好、经济适用的车辆,并能满足所运货物
29、的重量要求。使用的车辆、容器应做到外观整洁,车体、容器干净无污染物,无残留物。承运人提供集装箱的,集装箱应该适合装运约定货物,集装箱有国家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4、承运人负责装箱的,在装箱前应当认真检查箱体,发现集装箱不适合装运货物时,应当通知托运人或直接更换合格的集装箱。承运人应根据货物的性质,严格按照装箱积载的要求,并采用合适的方法对货物进行固定、捆绑、衬垫。在装箱过程中,如发现货物包装破损,应及时做好记录,并通知托运方,更换合格的包装后再装箱。货物装箱后,承运人应缮制货物装箱单,按有关规定施加封志,并按货物特殊要求在箱体外贴上运输及有关标志。5、承运人负责拆箱时,拆箱前应当检查箱体,核
30、对箱号,检查封志,并制作书面记录。拆箱时,应做到以合适的方式拆卸,确保集装箱货物和集装箱的安全,检查货物的包装情况,并作书面记录。6、承运人应当及时向收货人发出到货通知。承运人发出到货通知后,收货人在规定期限内不提取或者承运人无法联系到收货人的,承运人应当通知托运人,托运人应当毫不迟延地在 小时内提出解决方案。第九条 责任的划分:(一)托运人的责任1、托运人未按合同或运单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备好货物和提供装卸条件,以及集装箱或集装箱货物运达后无人收货或拒绝收货,而造成车辆延滞的,延滞超过 小时后,以 元/小时/箱(车)为标准起算赔偿金额;该赔偿金额仍不足以弥补其他损失的,托运人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1、。2、托运发生下列过错造成车辆、机具、设备的损坏、污染或人身伤亡的,由托运人承担赔偿责任:(1) 在整箱、拼箱托运的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货物或其他违反危险货物运输规定的行为;(2) 错报、匿报货物的重量、规格、性质;(3) 货物包装质量不符合标准,而从外部无法发现;(4) 错制包装、储运图示标志。3、托运人错报、误填货物名称或装卸地点,造成承运人错运误送,装货落空以及由此引起的其他损失,由托运人承担赔偿责任。4、在运输集装箱或集装箱货物时,承运人因行驶托运人指定路线或者必经路线而产生的额外费用,由托运人承担,但能够证明该额外费用因承运人责任而导致的除外。5、托运人不按约定支付运费及其他费用、偿还
32、垫付费用的,除上述费用外,并须支付上述费用的 /日的违约金,在 工作日内,托运人仍不支付的,承运人有权留置相应货物。6、托运人不提供或不能足额提供约定箱量的货物时,应向承运人支付不足部分运费的 %的违约金。(二)承运人的责任1、整箱货物在承运责任期间内,保持箱体完好,封志完整,非因承运人原因导致箱内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人不负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负责装、拆箱的除外。2、拼箱货物在承运责任期间内,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人应负赔偿责任。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负赔偿责任:(1)不可抗力;(2)货物的自然损耗和性质变化;(3)托运人违反国家有关法令,货物被有关部门查
33、扣、弃置或作其它处理;(4)托运人或收货人的过错;( 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承运人的免责的情况。3、承运人自备集装箱装运货物的,由于集装箱隐性破损,造成货物损坏,承运人应负赔偿责任。4、由于承运人的责任,造成集装箱或集装箱货物未按约定时间运达,承运人负违约责任;逾期运达的,超过 小时后,以 元/小时/箱(车)为标准起算赔偿金额,该赔偿金额仍不足以弥补其他损失的,承运人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错运到达地或错交收货人,承运人应将集装箱或货物无偿运到规定的地点,交给指定的收货人,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5、承运人未遵守承托双方商定的运输条件或特约事项,由此造成托运人损失的,承运人应负赔偿责任。第十条
34、合同的变更:1、集装箱货物起运前,托运人可以要求变更合同,并承担因变更合同所发生的费用。2、集装箱货物起运后,托运人可以变更货物的到达地、收货人,并承担因变更合同所发生的费用。3、任何一方变更合同,必须采取书面形式。第十一条 保密事项: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在约定的保密期限内,不得将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文件、记录、通讯、信息和交易披露给第三方。依照法律的规定、政府的命令或司法机关的要求强制披露的除外。保密期限为 ,该期限不受合同的解除或终止的影响。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均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仍不能解决的,可提请上海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
35、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选择依法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请划去前款内容)第十三条 合同的有效期间:本合同的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合同期届满前一个月,任何一方可以提出续签合同。如双方未就延展期限进行协商并达成协议,则本合同自期限届满时终止;但若双方在合同期届满后仍实际发生承托业务关系的,则视为接受本合同约束,其约束力自然延展至最后一次的承托业务完成之日止。第十四条 约定的其他事项:本合同正本共一式 份,副本 份,甲方执正本 份,副本 份;乙方执正本 份,副本 份,签字或盖章后正本与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职位: 职位: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