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木地板施工合同甲方: 上海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乙方: 上海_;_;装饰材料市场_;_;_;建材商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法及相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与经济责任,保护双方合法权益,甲、乙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 工程名称及地点1.1、工程名称:上海”;_;_;国际大厦”;公寓楼地面木地板装修工程1.2、工程地点:上海市闸北区_;_;_;路_;_;_;号1.3、工程规模:约_;万平方米。1.4、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第二条 工程内容公寓楼7-26层楼地面铺
2、设复合地板(厚12mm)及pvc踢脚线工程,甲方已售出的45套毛坯房及25层已装修的7套样板间除外。第三条 工程总价人民币暂定为_;_;万元整(rmb:_;_;万元)。第四条 工程结算4.1、工程造价的计价标准,公寓楼室内房间地面复合地板的铺设(含pvc踢脚线、收边条)以实铺楼地面面积每平方米68.00元,一次性包死;工程竣工以实际完成工程量按实结算;即:实铺面积_;68.00元。第五条 付款方式5.1、合同签订三日内,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币壹拾柒万元的工程定金;5.2、当乙方完成全部工程量的50%时,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币壹拾柒万元工程款;5.3、乙方全部工程完工,甲方再支付乙方人民币壹拾柒万元工程
3、款;5.4、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乙方提交结算报告且工程交付甲方后,双方进行结算,工程结算值确定后十日内,甲方支付至工程款结算值的97%;5.5、余款3%(即人民币贰万元整)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如工程无质量问题,甲方在一年后无息付清。5.6、甲方支付乙方的工程款包括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和其他在施工中所发生的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检测、以及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服务、协助、配合等一切费用,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第六条 工程期限6.1、开工日期:_;_;_;_;年11月10日;竣工日期:_;_;_;_;年12月31日;工期天数:51日历天(包括法定节假日、交叉施工和配合
4、施工等待时间)。6.2、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致使停工或无法正常施工的,经甲方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不承担其他责任。第七条 项目设计方案、施工要求及方案乙方应根据甲乙双方确定的方案施工,乙方在此基础上,合同签定后2日内,乙方可向甲方提供其他方案的合理建议;经甲方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但甲方的确认并不视为对此承担任何责任。第八条 材料设备8.1、本工程的所有材料均由乙方负责供应,乙方应根据甲方以确认的材料及合同文件、采购计划等规定进行采购;8.2、对于乙方使用的材料,甲方有权在施工过程中予以调整,在材料进场前的调整其损失由乙方负责,若材料进场后调整所产生的损失由甲方负责。甲方调整时,对于使用的材料以甲方确认的为准、任何调整均以书面通知乙方。8.3、材料要求8.3.1、乙方在签订材料供货合同前,无偿向甲方提供样品并注明型号、规格、产地、计量单价等内容及材料质保书、产品合格证书、环保认证书,该类材料样品将被封存,以作规范及竣工结算标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再作任何更改。甲方对任何样品的封存、认可,并不会解除乙方对材料的质量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