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最新出口销售合同样本卖 方:xxx 地址:xxx邮码:xxx 电话:xxx法定代表人:xxx 职务:xxx买 方:xxx 地址:xxx 邮码:xxx 电话:xxx 法定代表人:xxx 职务:xxx卖方与买方在平等、互利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按下列条款履行,并严格信守。第一条 货物名称、规格、包装及质量第二条 数量、单价、总值卖方有权在3%以内多装或少装。上述价格内包括给买方佣金_%按fob值计算。第三条 装运期限第四条 装运口岸第五条 目的口岸第六条 保险:由卖方按发票金额_%投保。第七条 付款条件:买方应通
2、过买卖双方同意的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和可分割的、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船的信用证。该信用证凭装运单据在_国的_ 银行见单即付。该信用证必须在_前开出。信用证有效期为装船后15天在_国到期。第八条 单据:卖方应向银行提供已装船清洁提单、发票、装箱单/重量单;如果本合同按cif条件,应再提供可转让的保险单或保险凭证。第九条 装运条件1.载运船只由卖方安排,允许分批装运并允许转船。2.卖方于货物装船后,应将合同号码、品名、数量、船只、装船日期以电报通知买方。第十条 品质和数量/重量的异议与索赔:货到目的口岸后,买方如发现货物品质及/或数量/重量与合同规定不符,除属于保险公司及/或
3、船公司的责任外,买方可以凭双方同意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向卖方提出异议。品质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内提出,数量/重量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内提出,卖方应于收到异议后30天内答复买方。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由于不可抗力使卖方不能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交货或者不能交货,卖方不负责任。但卖方必须立即电报通知买方。如果买方提出要求,卖方应以挂号函向买方提供由有关机构出具的事故的证明文件。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途径因执行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在被告国家根据被告国家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仲裁费用除非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外,均由败诉一方负担。卖 方:_(盖章)代表人:_买 方:_(盖章)代表人:_年_月_日订立vv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