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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三希望小学随堂听、评课制度
提高教学效益,提升办学层次,课堂教学是关键,管理制度是保障。为落实学校管理工作重心下移的决策,使校务会班子更好地把准我校课堂教学改革的脉搏,工作方向更明,目的性更强,特制定行政人员听、评课制度。
一、学校校务会人员必须强化教学意识,把听、评课工作纳入学校管理规程的轨道,作为掌握教学动态、提高校务会班子管理水平和业务素质、提高学校教学质量的规约性制度。
二、为了掌握教师的教学水平和专业素质,校务会班子必须对全校任课教师分层次、分学科、分人进行听、评课活动。校务会成员必须对其所属教师逐个进行听课、评课活动。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内部举行的大型教研教改活动的听、评课,无特殊情况,行政人员必须全员参加。
三、校务会人员必须认真参加教导处承担的教研听、评课活动,并在听课和评课活动中起组织、领导和带头的作用。
四、校务会人员每月听课不得少于4节次,校长、教导处每月不少于5节次,并在听课笔记本上认真作好相关听课、评课记录。
五、每次听课后,校务会人员必须参加对授课者的教学情况进行认真的评课,认真总结教师的教学经验,研究教学方法,指出改进教学的努力方向,以提高教师的业务素质。
六、为了调查了解教师的常规教学情况,校务会人员应该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对教师进行按课程表随堂听课的工作,听课后进行具体、注重实效的评课与交流活动。
七、学校校务会班子必须严格遵照本制度执行。
朱三希望小学
201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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