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秦市乡第八届村委会换届选举方案5篇 秦办发201116号 中共秦市乡委员会办公室乡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秦市乡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乡直有关部门: 经乡党委、政府同意,现将秦市乡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秦市乡党委办公室 秦市乡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9月15日 XX县区秦市乡第八届村民委员会 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XX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规定,为了确保全县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江陵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
2、指导,以加强村级组织建设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为目标,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把思想好、作风正、有文化、有本领、热心为群众服务的村民选进村民委员会领导班子,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打下坚实基础。 二、选举时间 选举时间为2011年9月15日至2011年10月20日,共计35天。2011年10月18日为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日。 三、选举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搞好宣传发动。充分发挥村党支部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组织、宣传、教育和引导,确保选举工作有序进行。 (二)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充分发挥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代表、村民选举监督委员会的作用,鼓励村民积
3、极参与村民委员会成员竞选。严格依法选举,实行直接选举、无记名投票、秘密写票、公开计票、公平竞选、当场公布选举结果等办法,切实保障村民的民主权利。 (三)加强选举监督,确保依法依规。本次换届不提倡无侯选人选举,依托村选举监督委员会,对选举工作实施全面监督,确保选举工作依法依规进行。 (四)提倡“一肩挑”,提倡交叉任职。依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省委、省政府村“两委”换届选举会议的要求,先选村支部,再 选村委会。按照江办发(2011)35号文件精神,村两委干部职数一般以3-5人为宜,1000人以下的行政村3人,其中支部书记兼主任1人,副主任1人,委员1人;1000人至1500人的行政村4人,其中支部书
4、记兼主任1人,副主任2人,委员1人;1500人以上行政村5人,其中支部书记1人,主任1人,副主任2人,委员1人, (五)实行“设岗定位”,合理配备班子。村民委员会成员原则上配备35人,分别由主任、副主任、委员组成,每个村委会成员中确保有一名以上妇女成员。 (六)加强选举监督,确保依法依规。成立村选举监督委员会,对选举工作实施全面监督,确保选举工作依法依规进行。 (七)立足节省简便,降低选举成本。按照选举法规要求,精心制定选举方案,因地制宜布置会场,因时开会减少误工,因材使用减少支出,降低选举成本。 四、方法与步骤 此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由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组织部门参与、民政部门
5、指导,以乡镇为单位开展工作。具体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准备阶段(9月15日9月24日) 1、成立乡选举工作机构。乡成立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组,由乡党委书记肖吉武任组长,分管的副书记秦开凤、副乡长黄吉祥、组织委员王常剑任副组长,指导组下设办公室,马一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换届选举的日常工作。同时向各村派驻机关干部,指导村民委员会做好选举工作。 2、成立村民选举委员会和选举监督委员会。 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各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由511人组成,具体组成人数,由村民代表会议确定。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的推选工作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由上一届村民委员会主持。要
6、加强宣传和引导,争取将村支部书记推选 到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工作。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名单报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组备案并予以公告(第一号),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推选为村民委员会成员正式候选人后,不再参与村民选举委员会的工作,其缺额从推选的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中按得票多少递补。 村民选举监督委员会。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召开村民小组会议,按民主推选的方式产生村民选举监督委员会。村民选举监督委员会由3人组成,推选其中1人主持工作。提倡将驻村的乡以上人大代表、县以上政协委员以及热心村公共事务、有一定议事能力的村民推介进入选举监督委员会。村民选举监督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报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组备案,
7、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发布公告(第二号)。村民选举监督委员会可以列席村民选举委员会的会议,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但没有表决权。对选举中的问题可以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质疑和向上级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汇报。 3、落实换届选举经费。乡镇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组的工作经费由本级财政列支,村换届选举经费在村级收入中列支。 4、开展财务审计。乡负责组织好村级财务审计工作,召开第七届村民代表会议,听取第七届村委会全体成员述职和财务审计报告,并将审计结论及时张榜公布。 5、培训骨干。培训对象为乡镇参加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工作人员以及村民选举委员会工作人员。通过培训,使其了解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法律法规,熟悉选举
8、工作的具体程序和操作方法。 6、确定选举日期。召开村民选举委员会会议,讨论确定选举日,研究宣传发动方案并予以公告(第三号)。 (二)第二阶段:村民登记和推选村民代表阶段(9月25日10月4日) 1、村民登记及发放选举证。以村民小组为单位设立登记站,由 村民主动到登记站登记,对自愿放弃选举权利者不强行登记,但需办理有关弃权手续。凡年满18周岁(至2011年10月18日零时)的本村村民,除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被羁押和无法表达意志的人员外均可登记。对外出打工人员,村民选举委员会委托其近亲属与其联系,并在打工人员较为集中的地方聘请换届选举联络员,通过电话、信函、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等联络方式进行登记,办
9、理委托投票手续;对户口不在本村,但在本村居住1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可在本村进行村民登记;对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的村民,经村民选举委员会告知后,本人表示不参加选举的或者十日内不答复的,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可不计算在本次选举的村民名单内;在选举日前20天因婚姻家庭关系居住本村并具备村民条件的,有登记意愿,不论其户口是否迁入,准予登记;经医院或家属认可,不能行使选举权的精神病患者、呆傻人员不予登记;被法院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期限内的人员不予登记。发布村民登记公告(第四号),公告参加选举村民登记的条件、时间,地点。 各登记站的登记结果在本组内应
10、及时公布。对各登记站的登记结果,由村民选举委员会进行审查,对村民资格进行认真审核和确认,切实做到不漏登、不错登、不强登、不重登,在此基础上,在村务公开栏内对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进行公布,发布公告(第五号),并颁发选举证。 2、推选村民代表。村民选举委员会召开会议讨论确定村民代表人数,并按全村户数比例和30%的妇女代表比例分配到各村民小组,发布公告(第六号),在推荐村民代表时,应引导村民将有威信的党员推选为代表。 3、颁发代表证。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召开村民小组会议,采取无记名投票的办法推选新一届村民代表,并发布公告(第七号),公布村民代表名单。对新当选的村民代表要落实联系户,颁发代表证, 并报乡镇人
11、民政府备案。 (三)第三阶段:组织竞选(10月5日10月14日) 1、确定村民委员会职数。召开新一届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新一届村民委员会成员职数、职位、交叉任职方案和村民委员会成员条件及产生办法,并予以公告(第八号)。 2、讨论村民委员会竞选人条件及产生方式。讨论确定竞选人条件及产生方式,发布公告(第九号)。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村经济组织等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名推荐竞选人名单,村民也可自荐。 3、确定竞选人员。被推荐者和自荐者到村民选举委员会报名登记。村民选举委员会组织登记、审查村级组织推荐的竞选人和村民自荐的竞选人。村民选举委员会公布竞选人名单,发布公告(第十号)。是村民选举委员会或村民选
12、举监督委员会成员参加竞选的,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或村民选举监督委员会。 4、组织竞选人竞选。村民选举委员会组织竞选人到指定地点开展演讲。竞选人要实行竞职承诺、创业承诺、廉政承诺、辞职承诺,其演讲活动在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和村民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下,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村民选举委员会要制止贿选、宗族干预等违法行为。 此阶段为村民直接提名候选人阶段。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候选人由本村过半数村民直接提名产生,其人数应分别比应选人数至少多1人,并于选举日的10日以前按提名职务和得票多少的顺序张榜公布。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推选为正式候选人的,不再参与村民选举委员会的工作,其所缺名额从上次推选结果中按
13、得票多少依次递补。 (四)第四阶段:投票选举阶段(10月15日10月18日) 1、投票准备。召开村民选举委员会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认真研究投票选举各个环节的准备工作,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进行工作分工,明确各投票箱的负责人,确定各投票箱的工作人员。 投票选举准备工作包括印制选票、办理委托投票手续、决定投票方式,确定选举大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并向村民发布公告(第十一号),布置选举会场,设立秘密写票间,制作票箱,落实现场投票选举工作人员。 2、召开选举大会投票。召开选举大会,组织村民到选举大会会场进行投票,村民持选举证和委托投票证参加投票选举,选举大会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组织和主持。 有选举权的村民过半数投
14、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村民的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如果某职位一次投票选举未过半数,则取得票多的前2名作为该职位的候选人,在选举大会结束的7日内重新召开选举大会进行投票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之间实行回避制度,选出的村民委员会成员之间有夫妻或者父母子女关系的,只确定职务最高的一人当选;如果职务相同,只确定得票最多的一人当选。公告当选人名单(第十二号)。 (五)第五阶段:工作移交、健全村民委员会下属组织、建章立制(10月19日10月20日) 1、工作移交。在乡人民政府主持下,上届村民委员会向新一届村民委员会移交工作。原村民委员会应依法在规定期限内将村民委员会公章、办公场所、办公用具、集体财
15、务帐目、固定资产、债权债务工作档案及其他遗留问题及时移交给新一届村民委员会。 2、建立村内各类组织、推选村民小组长。召开新一届村民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健全财经、治保调解、妇女等专门委员会,公布村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村民委员会发布公告(第十三号)。 村民委员会主持召开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从村民中推选3-5人组成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其中应当有妇女成员和具备财会管理知识的成员。村委会成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民委员会发布公告(第十四号),公布村务监督委员会成 员名单。 3、建章立制。新一届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班子召开会议,以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为重点,进一步建立健全以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为主要内容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等有关规章制度。 4、总结归档。在驻村工作组主持下,召开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联席会议,总结选举工作。整理村民选举委员会选举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各种表格等相关资料,建立选举工作档案。 主题词:村委会换届选举方案通知中共秦市乡委员会办公室2011年9月12日 共印45份第10页 共1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