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望江2XX年普通高中招生实施方案 XX县区2018年普通高中招生实施方案 根据XX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皖教基201821号)、XX省教育厅关于2018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通知(皖教基20187号)、XX省教育厅关于印发XX省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基20189号)和市教体局关于印发XX市2018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宜教体发20187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XX县区2018年普通高中招生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
2、根本任务,坚持综合评价、公平公正、规范有序的原则,探索基于学业水平考试的多元评价制度,引导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适应新高考改革和新课程改革的要求;着力源头治理、过程公开、从严监管和严肃执纪,促进教育公平;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和普及有质量的高中阶段教育。 二、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及综合素质评价 1.2018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简称中考)工作根据XX省教育厅、市教育体育局、县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文件及相关会议精神实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包括中考文化课考试、理化实验操作考试和体育考试。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文化课考试满分值750分、体育考试满
3、分值60分、理化实验操作考试满分值10分,均计入中考总分。 2.今年中考考生各学科文化课考试成绩以等级附原始分数的方式呈现并用于普高录取。学科成绩等级确定方式为:根据全县参加考试总人数,依次从高分到低分,按一定比例,将每个考生的各科成绩划分为a、b、c、d、e五个等级。其中a等20(含20%,下同)、b等20-40、c等40-75、d等75-90、其余为e等。 3.继续实行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地理、生物学业考试以及综合实践活动的考查成绩纳入综合素质评价,作为“学习态度与能力”维度实证材料;体育考试成绩纳入综合素质评价,作为“运动与健康”维度实证材料;音乐、美术(或艺术)考查成绩纳入综合素质
4、评价,作为“审美与表现”维度实证材料。 三、招生对象与招生计划 (一)普通高中只招收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应届毕业生。最低控制分数线根据我县今年招生计划按一定比例确定并公布。 (二)我县2所省示范普通高中招生计划20%为面向全县所有考生的统招计划,80%为定向计划。根据市、县人民政府脱贫攻坚工作要求,定向计划中划出10名指标(望江二中、望江中学各5个指标)面向全县定向招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招生批次在面向全体考生的定向招生批次之后。望江二中统招计划含自主招生计划。 省示范普通高中定向招生指标按各初中学校实际参加中考文化课考试人数核定分配,依据考生志愿、中考成绩和综合
5、素质 评价,实行择优录取,定向计划录取最低分数线为全县普高录取最低控制线。若个别初中学校定向指标和建档立卡贫困生定向指标因生源因素不能完成,剩余指标面向全县考生实行补录。 根据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关于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定向指标考生资格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我县享受省示范普通高中定向指标的考生必须符合XX县区省示范高中定向招生考生条件(附件5)。 定向招生考生资格由各初中学校负责审核,校长是第一责任人。不满“双三年”条件考生填报定向志愿需向所在初中学校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签诚信承诺书,由学校存档备查并于7月813日期间在校内公示不少于3天,公示后审核汇总名册、公示照片、学校审核会议材料复印件等材料,在
6、志愿上报时一并报县局基教股。凡证件性材料须核原件、存复印件;非证件性材料须由县政府相关部门出具,材料经办人签名、提供单位盖章。享受定向指标考生,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定向招生录取结果,造成不能被普通高中录取后果由其本人承担,其定向指标不再补录。学校校长、教务主任、班主任对审核材料签字负责,弄虚作假的,县局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涉及其它部门工作人员的,县局将提请县政府及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实行省示范高中自主招生。为推进课程改革、促进创新人才培养和高中优质特色发展,同意望江二中开展自主招生试点工作,自主招生人数纳入望江二中统招计划。望江二中自主招生根据县教育局批准的方案执行。 (四)保障
7、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权益。外县户籍跟随父母进入我县就读的随迁子女在我县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报考普通高中学校,与本县学生执行相同的高中招生政策。 1.今年普通高中招生实行知分填报志愿。分数公布后允许查卷查分,7月3日组织查卷查分,各初中学校将申请查分考生相关信息于当日上报县局基教股,逾期不予受理。7月8-10日,各初中学校组织考生填报志愿,填写XX县区2018年普通高中招生志愿表、签订诚信承诺书,学校做好志愿信息汇总和考生建档工作,于7月1416日向县局基教股集中上报志愿表、志愿信息电子汇总表等材料。 志愿必须学生自主填报,任何人不得代填和干预。志愿表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学校收集上报的学
8、生志愿表一律不得有涂改痕迹。 2.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须建立升学档案。档案材料为。初中毕业生登记表;初中毕业证书复印件;初中阶段素质发展报告册;政策性照顾加分申报材料。 3.建档工作由初中毕业学校负责。被录取考生的档案,经学校密封后由考生本人秋季入学时带交高中学校。其中,返乡报考的应届毕业考生须在7月14日前将原毕业学校出具的档案材料(学籍表、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交县局基础教育股审核。民办高中在县统一招生未完成计划时实行自主招生,自主招生应提供符合招生政策条件的档案材料(含初中毕业证、准考证、中考成绩单原件等),材料不全者不予批准录取。 4.望江二中自主招生预录取学生,须填报
9、提前批次志愿进行正式录取,不填报志愿视为放弃自主招生录取。 5.填报普高志愿时,考生可同时填报职业学校志愿。职业学校志愿各初中学校汇总上报县局职成股。各初中学校要掌握毕业生高中就学去向,9月中旬,将到县外普通高中就学信息报我局基教股,到县外职业学校就读信息报我局职成股。 五、中招政策性加分 根据省市规定,符合以下条款之一的考生可享受政策性加分: (1)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和台湾籍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前款规定以外的侨眷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须提交户口簿XX县区外侨办证明材料或县台办证明材料); (2)烈士子女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须提交户口簿、
10、烈士证原件和复印件); (3)少数民族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须提交户口簿); (4)援疆和援藏人员子女,在其中考成绩上增加10分投档(须提交户口簿、省或市、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委派证明,援助期为一年及以上); (5)现役军人子女在其中考成绩上增加5分投档(须提交户口簿和军分区证明材料); 同时符合多项政策性加分条件的考生,只能享受其中最高的一项,不累计加分。 凡符合政策照顾加分考生,须本人提出申请,填写政策性照顾加分申报表,连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学校集中上报基教股。学校要组织人员对考生加分材料严格审核,审核结果要在学校公示3个工作日。各校中考政策加分材料应于7月1416
11、日报基教股审核。 六、招生录取 (一)基本原则 1.2018年普通高中招生根据考生志愿、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文化课学科成绩等级、综合素质评价等第等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录取为省、市示范高中的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第必须达到2b2c以上;录取为一般普高的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第应达到4c以上;各类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地理生物综合等第应达到c等以上。 2.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办法,即按照批次,依据成绩,根据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并结合各项等级综合择优录取。对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并列的考生,首先按照各学科成绩等级择优录取(a等多者优先,依此类推);再相同,则按语数英三科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再
12、相同,则依次按语、数、英单科成绩高低,择优录取;仍相同,则按照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第择优录取(a等多者优先,依此类推)。 3.民办普通高中学校与非省示范公办普通高中实行同批次招生。该批次招生结束,公办学校一律不补招;民办普通高中若招生计划未完成,可补录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的考生。如果学校招生数不足一个正常班,不能正常办学的,6 学校可以申请当年停招,已招学生根据其志愿,向同批次学校调剂录取。 (二)志愿设置 2018年普通高中招生志愿设置四个批次。 1.提前批次。望江二中自主招生计划,限望江二中2018年自主招生预录取学生填报。 2.第一批次。省级示范普通高中。设置二个学校平行
13、志愿,每个学校志愿包括统招、定向志愿。 3.第二批次。贫困生特招计划,只允许被县扶贫办核准的县级建档立卡贫困户考生填报。设置二个学校平行志愿。 4.第三批次。非省级示范普通高中学校,设置六个学校平行志愿。每个学校填报一个统招志愿。 (三)录取办法1.投档方式 投档前对考生依据下述排序依据进行多重排序,得到一个从高到低的考生投档顺序位,录取时根据考生志愿依次逐个检索投档。 第一排序依据: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总成绩;第二排序依据:对总成绩并列的考生,按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文化课各项成绩等级,a等多者优先,如再相等,则b等多者优先,依此类推;第三排序依据:语数英总分;第四排序依据:依语数英顺序排单科成绩高低
14、;第五排序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等级,a等多者优先,如再相等,则b等多者优先,依此类推。 2.投档轮次 第一轮次。对望江二中自主招生预录取学生进行投档,根据考生志愿录取。 第二轮次。对省级示范普通高中进行投档。依投档顺序位,根据考生志愿,按招生计划类型的投档顺序依次为统招计划、定向计划招生。本轮次望江二中统招计划为县局下达望江二中统招计划与望江二中自主招生录取人数之差。 投档过程。首先检索该考生填报的第一志愿学校的招生计划类型,如果该计划未满,即向第一志愿校投档;如果该考生填报的第一志愿学校所有类型计划已满,则继续检索该考生填报的第二志愿学校。如果该考生填报的第二志愿学校计划类型未满,则向第二志愿
15、校投档;如果该考生填报的第二志愿学校所有类型计划已满,则返回投档顺序位,等待后续投档。 第三轮次。对贫困生特招计划进行投档。按投档顺序位,根据考生平行志愿 一、二顺序逐个检索投档。若计划已满,则返回投档顺序位,等待后续投档。 第四轮次:若省示范高中定向计划未完成,则按投档顺序位,根据未被省示范高中录取考生的省示范平行志愿 一、二顺序逐个检索投档。 第五轮次。对非省示范普通高中进行投档。按投档顺序位,根据考生平行志愿 一、 二、 三、 四、 五、六顺序,按照填报志愿学校的剩余招生计划,逐个检索投档。 (四)录取说明 1.实行按录取批次、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录取。同一批次考生录取完毕,再录取下一批次
16、考生;同一考生不重复录取。 2.录取时,若第 一、二批次招生计划未完成,则面向全县 未被省示范录取的考生实行补录。 3.若全县招生总计划在统一录取时未完成,民办学校可以实行补录,直至完成全部计划。 4.录取的新生应在规定时间到学校报到并办理入学相关手续,在规定时间未报到且未向学校说明原因视为放弃普通高中就读机会,其他普高学校不得录取。 七、招生纪律及有关要求 (一)落实招生政策公开制度 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招生办法、招生结果等在县政府网站公开,并报XX市教体局备案。各初中学校要在校务公开栏等显著位置公开招生文件。各招生学校要在校园网或学校公示栏公开录取名单。 (二)规范招生宣传 禁止任何学校利用
17、新闻媒体、悬挂横幅等形式炒作中考、高考等;严禁公办学校到生源学校从事招生宣传活动;各学校招生宣传材料由县局审核统一制作XX县区2018年普通高中招生指南,免费发放给考生。初中学校要公开招生政策等相关文件,开展招生宣传,正确引导考生。任何学校不得向社会、考生和家长做出违反招生政策和学籍管理规定的任何承诺。考生应理性选择,合理填报志愿,执意造成“死档”的考生,造成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严肃中招纪律 按照“谁审批谁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将普通高中招生纳入规范办学行为之中。县教育局将与各普9 通高中签订招生承诺书,明确任务和责任,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公办普通高中不招收择
18、校生、县域内借读生。任何高中学校不得招收普高最低控制线以下的考生;不得超计划招生,不得招收已被其他高中录取的学生,不得采用各种不当手段争抢生源。凡违背规定招收的学生不得建立和取得学籍,不能发放普通高中毕业证书。对违规招生的学校将予以通报批评,取消其当年评先评优资格,是示范高中的,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取消其示范高中称号。民办普通高中违规招生等受到省、市教育主管部门通报的,年检一律作为不合格处理,限期整改,并视情消减直至取消其下一年招生计划。任何学校都不得以入学保证金或押金等形式向学生收取与录取有关的费用。严禁有偿招生。严禁招生入籍过程中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违规办理学籍行为。招生违规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并追究学校校长责任。 附件1:XX县区2018年普高招生计划附件2:普通高中招生政策性照顾加分申报表附件:3:XX县区2018年高中招生志愿表附件4:诚信承诺书 附件5:XX县区省示范高中定向招生考生条件第12页 共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