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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基层公共卫生服务考核方案20XX年
各区县卫生局、财政局,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考核工作,提高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制定了《2011年XX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方案》,现予印发。请各区县认真组织学习,扎实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XX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方案
根据《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的指导意见》(卫妇社发〔2010〕112号)和《XX省卫生厅关于印发XX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陕卫办发〔2011〕39号)文件要求,为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充分发挥公共卫生经费的作用,调动区县相关部门与基层卫生单位的积极性,促进基本公共卫生任务项目的落实,特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组织领导
市卫生局、市财政局成立基层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考核的组织、领导、协调工作。
组
长:秦鸿学
市卫生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刘晓民
市财政局副局长
刘顺智
市卫生局副局长
李顺德
市卫生局副局长
吕
鹏
市卫生局副局长
何新民
市卫生局副巡视员
成
员。市财政局社保处处长罗红林及市卫生局办公室、规资处、疾控处、妇社处、农卫处、医政处、法监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妇幼保健院、市健康教育所、市卫生监督所、市精神卫生中心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疾病控制处,办公室主任由吕鹏副局长担任。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考核方案制定与修定,具体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考核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考核。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行属地管理,以区县为考核主体。市级主要是对各区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落实情况进行抽查考核和督导检查。
(二)坚持公开公平,客观公正,科学规范,准确合理。考核实行现场考核、现场打分、现场反馈,考核结果要客观、真实地反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情况,准确、合理地评价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情况。
(三)坚持考核结果与改进服务和经费补助相挂钩。
三、考核内容
主要是卫生信息管理(包括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传染病防控(包括地方病、寄生虫病)、计划免疫、慢性病防控、精神卫生、孕产妇、儿童、老年人保健、卫生监督协管等各项公共卫生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居民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知晓率、满意度和区县落实基本公共卫生工作中的组织管理情况。考核细则附后。
四、考核办法
考核采取定期考核与经常性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定期考核每年进行一次,每次每区县抽查3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有下辖村卫生室的,每个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抽查3个村卫生室),抽查的单位与上两年抽查单位不能重复。同时,其他没有抽查的单位在下一年度优先抽查。经常性考核主要依据市级日常督导检查情况、临时性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定。定期考核与日常检查考核比重为7:3。
五、考核实施
考核工作实行谁负责谁考核的原则。市卫生局疾控处负责健康教育、计划免疫、传染病防控、慢性病防控、精神卫生项目、居民知晓率和满意度以及组织管理;法监处负责卫生监督协管项目;妇社处负责孕产妇、儿童保健和城九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居民健康档案管理、老年保健项目;农卫处负责郊10区县乡镇卫生院居民健康档案管理、老年保健项目。定期考核由疾控处负责牵头组织实施,考核周期从上一年四季度到当年三季度。经常性考核由项目负责处室组织进行,各处室完成考核后将考核结果交考核办公室。考核办公室汇总后,将各区县考核结果,报考核领导小组审定。
六、考核等次及奖惩
考核实行百分制,结果按照得分多少顺序进行排序,并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档次。
一、二等奖各4个,其他为三等奖。但未完成年度省考指标、市考指标和国家重大公共卫生工作项目以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存在缺项的,实行一票否决,不再进行排名和奖励。
每年从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中提出5%作为奖励资金,按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档次对区县进行奖励,奖励资金仍用于公共卫生工作,不得挪作他用。同时,凡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者,全市通报表扬,考核得分在80分以下者,全市通报批评。
第二篇: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方案XX县区石马中心卫生院
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
考核方案
为指导和督促乡村医生认真履行公共卫生服务职能,确保九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效实施。为加强乡村医生的管理,强化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涵建设,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2011年《石马镇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考核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逐步建立科学的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考核体系,进一步调动乡村医生承担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农村居民的健康水平。
二、考核原则
(一)考核坚持与社会效益挂钩,突出村卫生室的公益性。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考核方式和综合评价、合理量化的考核办法。
(三)坚持遵循医疗卫生发展规律,加强内部管理,完善财政补助政策,促进村卫生室全面履行职责。
(四)坚持奖优罚劣,以考兑补。根据乡村医生承担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完成情况,发放补助。
三、考核对象及考核内容
(一)考核对象:经县卫生局确认的、承担乡镇居民公共卫生服务的乡村医生。基本条件是:在县卫生局注册、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在村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国家规定公共卫生服务的乡村医生。
(二)考核内容。以乡村医生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情况、参与公共卫生管理主要考核内容。具体详见附件《石马镇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考核标准》。
四、考核方法和程序
(一)按照《石马镇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考核方案》内容进行考核。
(二)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考核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陈文杰卫生院院长
副组长:蔡达彬卫生院副院长
彭军博卫生院副院长
成员:吴恙卫生院办公室主任
罗小平卫生院妇产科医师
梁俊卫生院公卫办公室
莫方碧卫生院护士长
韩仁勇卫生院药剂组组长
何志强卫生院防疫科长
领导小组负责考核的具体组织实施。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院公共卫生小组办公室。
(三)石马镇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对辖区内村卫生所(室)承担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乡村医生进行考核。村卫生室乡村医生公共卫生工作绩效考核以经常性和半年、年终考核为主,按照《石马镇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考核方案》对辖区内村卫生室乡村医生进行考核。经常性考核主要通过乡村医生例会进行;半年、年终考核以实地检查为主,每年两次,采取听取个人述职、查资料、访现场的方法,半年、年终考核分别于每年7月和12月份进行。
(四)镇卫生院于每次完成乡村医生考核后,将结果进行公示布,考核对象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卫生院提出复核申请,卫生院将按规定组织复核。
五、考核结果应用和经费补助
(一)考核依据《石马镇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考核标准》进行评分,总分100分。考核结果分为五个等次:分值90分以上(不含90分)为优秀,81-90分为良好,71-80分为合格,60-70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下(不含60分)为不合格。
乡村医生考核等次及补助标准:
90分以上(不含90分),人均补助1.8元;70~90分,人均补助1.5元;70分以下不予补助。
注。补助经费分2次进行。
(二)我院年终综合目标考核时,组织村卫生室进行交叉检查,对考核不合格的乡村医生进行复查,并随机抽查考核合格的乡村医
生。
(三)考核结果作为村卫生室乡村医生公共卫生补助发放的参考依据,考核不合格的村医不发放补助。
对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不发放当年考核补助经费并给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六、实施与管理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从实际出发,明确工作目标,组织要严谨、纪律要严格、工作要细致,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落实。
(二)加强管理,规范运作
要做到考核公正公开,资金分配合理,资料档案齐全,规章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有序,加强检查和指导,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落实及乡村医生津贴补助足额到位。
石马镇中心卫生院
2011年1月15日
第三篇:村级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方案王集乡卫生院村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工作绩效考核办法
为了加强对乡村医生的管理,调动广大乡村医生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稳定乡村医生队伍,巩固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确保广大群众享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不断提高农民群众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按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部署,结合本乡实际,制定考核办法,每半年对辖区内村卫生室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的乡村医生进行考核。
―、考核目的
通过建立和完善以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及满意度为主要内容、以岗位责任与绩效为基础,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得的考核激励制度,促使乡村医生认真履行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职能,充分调动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确保广大居民获得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二、考核原则
(一)坚持绩效考核与社会效益挂钩的原则;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坚持奖优罚劣,考核结果与发放补助挂钩的原则;
(四)坚持平时工作检查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三考核对象
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聘任取得乡村医生执照,并承担所辖区域内居民公共卫生服务的乡村医生。
四、考核内容
重点对乡村医生职能履行情况、服务数量、服务质量、满意度评价等进行考核。
五、考核办法和程序
卫生院成立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小组,按《王集乡卫生室绩效考核主要指标及分值表》对辖区内村卫生室乡村医生进行考核,每季度考核一次进行。完成考核并将结果进行公示后,上报到县卫生局公卫办。
六、考核结果与应用
考核按百分制,大于等于80分资金全额发放,大于等于60分小于80分为基本合格,按照所得分数百分比进行发放,小于60分为不合格,资金暂停发放。凡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不予绩效考核补助经费,并通报批评、限期整改,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的乡村医生将被取消聘用(续聘)资格。
七、实施与管理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乡卫生院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考核小组对辖区内的乡村医生进行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
(二)加强管理,规范运作。乡卫生院要做到考核公正公开,对村医补助经费分配合理,资料档案齐全,规章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有序。在实施过程中,有什么新情况、新问题,将及时反馈县卫生局、
县公卫办,以便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落实及乡村医生津贴补助足额到位。
王集乡中心卫生院
二o一五年十月二日
王集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领导组
组长:秦翔
成员:孙新桥
孙晓明孙缓缓祝业成韩秀玲李磊
第四篇:公共卫生考核方案xx中心卫生院乡村医生
公共卫生服务2012年第一季度考核方案
根据xx市卫生局农村科关于对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进行2012年第一季度进行绩效考核的通知,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xx中心卫生院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逐步建立科学的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体系,进一步调动乡村医生承担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农村居民的健康水平。
二、工作目标
督促指导乡村医生认真履行公共卫生服务职能,规范服务行为,在农村居民获得公共卫生服务的同时改善乡村医生的待遇,促进农村三级卫生保健网络的可持续发展。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考核方式,考核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二)本次考核细则根据XX市文件要求制定。
(三)坚持奖优罚劣,以考兑补。建立乡村医生绩效考核制度,根据乡村医生承担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完成情况,发放补助。
四、考核对象及考核内容
(一)考核对象:经市卫生局确认的、承担一定区域内居民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乡村医生。基本条件是:在市卫生局注册、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在村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国家规定公共卫生服务的乡村医生。
(二)考核内容:以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完成情况、参与公共卫生管理和群众满意度等为主要考核内容。具体如下:
1.建立居民健康档案。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慢性病人等人群为重点,为辖区居民建立统
一、规范的居民基本健康档案,并逐年完善。
2.健康教育。向居民提供健康教育宣传和咨询服务,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并定期更新内容,对辖区居民开展健康知识讲座等健康教育活动。
3.预防接种。协助组织适龄儿童到乡镇卫生院接种及配合做好登记工作等。
4.传染病防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以及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参与现场疫点处理。
5.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管理工作。逐步完善辖区内确诊的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的登记管理,定期进行随访,并进行必要的健康指导。
6.孕产妇保健。及时发现孕妇,动员其到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定期接受孕产妇保健管理;进行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协助追踪高危孕产妇,动员孕产妇住院分娩;开展产后访视和母乳喂养指导,了解产后恢复情况并对产后常见问题进行指导。
7.儿童保健。开展新生儿访视,协助为辖区内的婴幼儿建立儿童保健手册并接受儿童保健系统管理,积极宣传儿童保健知识和开展必要的健康指导。
8.老年人保健。协助对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提供必要的健康指导。
9.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协助对辖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在上级专业人员指导下对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
10.村卫生所管理。执行卫生行政部门的各项政策措施情况以及各项卫生政策宣传情况。
11.各类卫生信息登记、统计、报告。
12.参加公共卫生培训、会议情况,居民满意度评价。
13.对辖区内食品安全信息、职业卫生、饮用水卫生安全、学校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定期开展巡访,发现相关信息及时向卫生院报告。
协助开展以下工作。(1)职业卫生咨询指导。(2)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3)学校卫生服务。
(4)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巡访及报告。
五、考核方法和程序
(一)乡镇卫生院采取查阅资料、现场考察、抽查核实、入户调查等方式进行。
(二)市卫生局在乡镇卫生院考核的基础上,组织考核小组进行抽查复核。复核时充分听取乡村医生、村委会和村民的意见,客观、准确评价乡村医生承担的公共卫生工作。考核结果作为发放乡村医生承担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的依据。
六、考核时间
考核时间为3月1日至3月25日,考核结果应在辖区内进行公示,并上报市卫生局。
七、考核结果应用和经费补助
(一)总分100分。结果分为四个等次。分值80分以上为优秀,70-79分为合格,60-70分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考核优秀的比例不超过20%.
(二)考核分数80分(含80分)以上的,全额给予绩效考核补助经费;合格与基本合格的,按80%给予经费补助;不合格的,核减全部绩效考核补助经费。核减部分用于奖励考核优秀的村卫生室人员。
(三)对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除核减当季度绩效考核补助经费外,还应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的乡村医生,取消享受补助资格。
xx中心卫生院
2012.3.1
xx中心卫生院公共卫生服务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xx副组长:成
员:
xxxxxxxx
第五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方案XX县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公共卫生
服务绩效考核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对辖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管理。保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项目实施的公平性及可行性,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省、市、区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目的
逐步建立和平辖区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考核体系,认真履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职能,规范服务行为,并指导和督促辖区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站,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二、考核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和绩效优先的原则。根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有关要求,结合实际,科学合理地制定本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的具体内容、标准和政策措施,有效地开展考核工作。
(二)坚持客观、真实、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开考核程序、内容、标准,考核过程要坚持实事求是,考核结果要客观反映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落实的真实情况。
(三)坚持全面考核与日常管理相结合。建立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加强对各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日常管理和补助经费使用监督,通过全面考核促进服务机构服务能力的不断提高、服务章程不断规范。
三、考核内容
(一)组织管理包括组织保障、管理制度、督导考核、落实整
1改等情况。
(二)项目执行情况。完成规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数量和服务质量情况。
(三)项目资金管理。主要包括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完善日常监督检查制度,实行项目资金专帐管理,专款专用,帐册清晰,原始凭证真实,资料符合规定。
(四)项目实施效果。主要包括居民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满意度和知晓率等。
四、考核对象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科室和人员,各社区卫生服务站
五、考核方法
(一)考核采用自查、检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在社区卫生服务站自评的基础上,和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社区卫生服务站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行全面考核检查,并将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重点抽查复核。
(二)考核采取查阅资料、现场考察、抽查核实、召开居民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方法。
(三)中心各具体业务服务负责人,由院部组织业务考核小组进行考核,结果汇报院部进入当月绩效考核。
(四)由项目办组织医疗、防保、财务人员每季度对下属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一次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下拨村医劳务补助的依据。
六、考核指标体系
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为标准为依据,
2结合单位实际,制定中心和下属服务站考核细则,作为项目质量和数量的考核标准。具体见附件1和附件2。
七、机构职责
(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立组织,制定制度,负责落实XX县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方案各项指标。根据区卫生局要求组织考核评估,进行内部质量控制,并指导各社区卫生服务站规范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二)社区卫生服务站。是承担辖区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基础,按规定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40%左右基础性工作。按月进行自查自评,并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在每月1日前填写好上一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月报表》上报民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八、考核结果应用
每季度对下属各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一次考核,每年11月份进行一次全面综合考核。季度考核结果和平时业务执行情况占30%,年度考核占70%。考核结果实行100分评分制,分别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结果。考核成绩在95分及以上为优秀,考核成绩在80-94分为合格,考核成绩在69—79分为基本合格,考核成绩在69分以下为不合格,考核结果作为下拨村医劳务费的依据。
每月对中心内部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职工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发放40%绩效工资的依据。
九、工作要求
(一)健全考核组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作为基层社区卫生服
3务机构的首要任务,中心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各中层干部为成员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领导小组。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业务指导小组,明确责任,落实到人。
(二)完善考核制度。制定考核办法和标准,做到公平、公开、科学、规范。及时考核,公布考核结果,限期整改。考核结果作为医务人员核发绩效工资、奖金以及评先评优的依据。
(三)监督资金使用。根据文件要求使用专项资金,严禁挪用资金,杜绝不合理开支。及时兑现职工绩效工资,建立激励机制。根据下拨资金进度,确保30%以上的资金用于村医劳务补助。
(四)严肃考核纪律。对在考核中敷衍塞责或弄虚作假的,除责令立即纠正外,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五)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宣传,按要求规范开展项目工作,不断提高群众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知晓率和满意度,设立意见箱,召开行风监督员会议,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第20页 共2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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