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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评比实施方案 .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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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民政局评比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工作秩序,优化工作环境,提高工作质量,推进工作落实,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民为本、务实为民,强化民政宗旨意识,提升民政整体形象,推进优质高效工作,开拓创新民政事业发展,推进创建大湖名城幸福民政服务品牌。 二、组织领导。局纪委书记负责组织领导,督查办公室设立专职人员负责联络工作,督查办公室全体成员承办具体督查工作。 三、评比范围。机关处室和局属单位为督查评比对象,根据工作性质,将督查对象分三类:局机关处室,局属单位军休、军供、军休保健系统,其他局属单位。 四、评比原则。客观公正,公开透明,注重实效,实行每月集中督查与随机检查相结合,督查与评比相结合的办法组织实施。 五、评比内容。从精神面貌、纪律作风、工作效能、工作环境、奖励加分五个方面进行综合督查评比。(详见《督查评比评分细则》)。 六、评比方法。原则上每月督查评比一次。采取相对集中全面督查、专项(专题)抽查、明查暗访、集体评议、量化加分等多种方式进行综合评比。对每个参评单位各项考评内容的得分、累分和名次汇总排序。每月督查评比情况按程序报批后予以全局通报,优胜单位颁发流动红旗。 七、工作要求。各单位要明确目标,加强规范,务求实效;要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推进督查工作落实。 第2页 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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