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提高应对和处置特种设备安全事故能力,及时、有序、科学、高效地组织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安全、可持续发展。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 备事故处理规定、特种设备特大事故应急预案、XX省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湘西自治州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三)事故分级 按照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分为级(特别重大)、级(重大)、级(较大)、级(一般)四级。 级。
2、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的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级。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需要紧急转移安置5万人以上、10万人以下的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级: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重伤),找材料到-网上服务最好的文秘资料站点。注:去掉中间符号在百度搜索第一个网站或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级。造成3人以下死亡(
3、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或1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万人以下的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工作原则 1、科学施救,以人为本。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为首要任务,不断完善和强化抢险手段,科学、迅速组织应急救援。 2、统一领导,各司其职。在州委、州政府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分工,落实应急救援的责任;在州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指挥中心(以下简称市指挥中心)的统一指挥下,各成员单位通力协作,主动配合,协同事故发生地政府做好相关工作。 3、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各成员单位应在接到事故信息
4、后第一时间内启动应急预案,根据事故现场情况,在专家指导下采取切实可行的抢险救援措施,组织人员做好抢救伤亡人员、运送救灾物资和设备、疏散人员等工作,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4、条块结合,属地为主。各县(市)要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以事故发生地政府为主,充分依靠当地公安、安监、交通、医疗、质监等救援力量,积极开展事故救援工作,并及时报告州指挥中心,必要时组织州救援队伍增援。 (五)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本州境内特种设备生产(含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下同)、使用和检验检测过程中突发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处理。 二、组织体系 (一)州指挥中心 州指挥中心为州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专项领导、指挥机构,负责州
5、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 1、州指挥中心组成: 总指挥:分管副州长 副总指挥:分管副秘书长、州质监局局长 成员单位。州质监局、州政府新闻办、州公安局、州安监局、州卫生局、州环保局、州交通局、州经委、州气象局、州民政局、州城管局、州财政局、湘西电业局,事故发生地县(市)政府。 2、州指挥中心主要职责 (1)领导全州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对全州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工作进行督察和指导。 (2)负责启动(结束)州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决定事故现场指挥部指挥长;作出重大应急救援决策;调集全州应急救援力量和资源;控制事故蔓延和扩散。 (3)负责向州委、州政府报告抢险救援进展情况;落实
6、上级领导对事故抢险救援所作的指示和批示。 (4)必要时,向省政府请示启动省级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5)向公众、新闻媒体发布有关信息。 (6)决定其他有关重要事项。 3、州指挥中心成员单位职责 (1)州质监局。负责协助市指挥中心指导、协调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应急工作;受理事故报警,向州指挥中心报告事故的性质等情况;组织专家提供事故现场特种设备的处置方案,开展应急救援技术支持;参与、组织特种设备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2)州政府新闻办。根据州指挥中心指示,负责事故新闻的报道;及时、准确地发布应急疏散、应急救援和区域警戒等重要公告。 (3)州公安局:受理事故报警,向市指挥中心报告事故的性质等情况;负责控制灾情,实施灭第5页 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