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年人保局工作方案3篇 第一篇: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方案 2014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已进入关键时期。为了让每一位毕业生都能及时、全面、深入地了解党和政府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政策,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同志为组长,副局长同志为副组长,各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集中宣传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就业促进股股长同志兼任。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高校生就业创业政策集中宣传工作,指定专人具体负责,逐级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
2、作落实到位。 二、活动目标 在主流媒体集中开展5期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深入不少于5家企业进行政策宣讲;筛选2名以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典型,并进行大力宣传;对150人提供创业服务,帮助成功创业50人;有针对性发放各类宣传材料不低于5000份,提高就业创业政策知晓率,让更多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主动申报扶持政策。 三、活动内容 及责任分工 (一)举办全县政策“集中宣传日”活动 定于11月22日,在县人力资源市场举办冬季综合大型人才交流会暨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集中宣传日”,通过悬挂宣传标语、横幅,发放宣传资料,设立政策咨询台等形式,现场向高校毕业生解答政策咨询。(责任部门:就业促
3、进股、人力资源市场) (二)创新宣传方式 1、在县电视台开辟专栏,重点宣传我县在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方面制定出台的优惠扶持政策、便民服务举措、就业创业成效和创业先进典型等,解答高校毕业生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责任部门:就业促进股、局办公室) 2、在局大厅电子屏应用省厅开发的2014版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动漫软件进行宣传。(责任部门:局办公室、就业促进股、人力资源市场) 3、依托县人力资源市场,帮助高校毕业生了解政策、掌握政策、运用政策,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城乡基层、面向中小微企业就业创业。(责任部门:人力资源市场) (三)开展分类宣传 1、对前来实名登记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重
4、点宣传大学生就业促进计划。(责任部门:就业服务局) 2、对参加创业培训、进行创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重点宣传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提供相应“一条龙”服务。(责任部门:就业服务局) 3、对入户调查、上门服务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重点宣传就业援助政策。(责任部门:就业服务局) 4、对来参加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的高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重点宣传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鼓励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政策。(责任部门:人力资源市场) (四)进行面对面宣传 1、结合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登记和入户调查的机会,直接把政策送到毕业生手中。(责任部门:就业服务局) 2、结合专场招聘会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在活
5、动现场发放宣传资料,开展政策咨询解答,为高校毕业生提供面对面的宣传服务。(责任部门:人力资源市场) 3、充分利用公共就业和人事人才服务机构以及基层人社服务平台,通过电子显示屏、宣传橱窗播放宣传片、张贴宣传画,扩大政策知晓度。(责任部门:就业服务局) 4、适时深入高校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宣讲活动,让高校毕业生了解当前就业形式、就业政策、就业理念和就业服务。(责任部门:就业服务局) 5、开展高校生就业创业政策进企业活动,以中小微企业、初创企业、服务业、劳动密集型企业为重点,登门提供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技能培训、社会保险补贴、岗位培训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新增就业补贴等政策和人力资
6、源服务,现场解答企业咨询,发放有关扶持政策宣传材料。(责任部门:就业促进股、职业能力建设股、就业服务局、人力资源市场) (五)印发宣传材料 1、本着简洁实用、通俗易懂的原则,对现行的就业政策进行梳理分类,印制县就业创业政策手册、县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折叠页、县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海报、扶持企业发展政策宣传海报、国家鼓励创业政策宣传海报等材料。(责任部门:就业促进股) 2、通过多种途径将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材料免费向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发放。(责任部门:就业服务局、人力资源市场) (六)大力宣传典型 树立一批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特别是到城乡基层就业、到中小微企业就业、自主创业的先进典型,多角度、多层次、
7、多形式地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和典型经验。开展就业创业典型巡回演讲活动,引导高校毕业生树立“行行可建功、处处能立业、劳动最光荣”的就业观和成才观。(责任部门:就业服务局) 四、保障措施 (一)迅速动员部署。由局领导召集,牵头单位组织,立即召开一次有关责任部门参加的动员部署会,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明确方向,增强行动自觉,迅速开展行动。 (三)提升政策水平。结合“学讲话、转作风、优环境、促发展”大讨论活动,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和能力建设,不断提高经办人员业务能力和政策水平。 (四)及时反馈信息。宣传活动期间,各部门要及时梳理,认真总结。于12月8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就业促进股。 第二篇
8、:就业援助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确保全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确定的“六件惠民实事”之“扶贫帮困”工作的落实,结合我县就业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79月份在全县开展针对“零就业家庭”等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专项活动。 一、援助目的 通过对“零就业家庭”等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进一步健全“出现一人,认定一人,扶助一人,稳定一人”的就业援助工作长效机制,实行动态管理,对有就业创业意愿的,及时提供职业介绍、技能和创业培训、创业帮扶等免费服务,落实各项补贴政策,帮助其实现就业创业。 二、援助对象 县范围内,2014年以来新产生的“零就业家庭”等就业困难人员,毕业年度属于困难家庭或残疾人的高校毕业生
9、。 三、援助方式及内容 本次专项行动一是按照“属地援助”的原则,对本辖区内援助对象实施就业援助,力争让每一位有就业创业愿望的援助对象都能通过帮扶援助,成功实现就业创业。二是采取“领导结对帮扶”的方式,对筛选出的重点援助对象结对帮扶,一对一实施重点援助。 就业援助的内容包括: 1、就业技能提升援助。对有就业、创业意愿的援助对象进行免费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和技能鉴定。通过培训提升援助对象就业、创业能力,增强其市场竞争力,为成功实现稳定的就业、创业奠定基础。 2、就业安置援助广泛征集就业信息,为有就业意愿的援助对象提供免费职业介绍,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市场作用,采取公益性岗位、企业吸纳安置的方式帮助其实现
10、稳定就业。 3、创业帮扶援助。对有创业意愿的援助对象提供创业培训、创业项目推荐、创业服务专家指导、创业政策咨询、创业模拟实训、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等一系列创业服务,帮助其成功实现创业。 4、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援助。对援助对象申报灵活就业,并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落实灵活就业养老、医疗保险补贴。 5、高校毕业生援助。对援助家庭户中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安排就业见习岗位,或鼓励其到企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企业就业,落实见习补贴、企业吸纳社会保险补贴、企业新增就业补贴;对符合申领求职补贴和失业补助金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提供相关帮助。 6、技能扶助招生援助。对“零就业家
11、庭”“低保家庭”中符合条件子女,帮助其到市技师学员就读,落实技能扶助招生政策。 四、时间安排 1、7月1日15日。对援助对象进行摸底调查,有针对性的制定援助方案。对筛选出的重点援助对象,制定出包括市局蹲点领导和我局班子成员与重点援助对象结对帮扶安排表。 2、7月16日9月15日。对援助对象全面开展援助活动,市局蹲点领导和我局班子成员对重点援助对象进行结对帮扶。 3、9月16日30日。认真总结本次援助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取得的成效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第三篇:人社局零障碍服务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改进干部作风、密切党群干部关系、优化发展环境,根据省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为民服务提质提效专项
12、行动工作方案文件精神,按照我县纪委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零障碍”服务全程协办机制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推行“零障碍”服务全程协办机制,要以改进机关作风、提高为民服务质量为目标,以建立运转协调、衔接顺畅的协办流程为重点,以群众满意为标准,按照便捷、高效、法治、公开的原则,实行靠前服务、主动服务、全程协办,促进机关办事效率不断提高,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为实现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实施时间和范围 2014年9月底前,局机关全面建立“零障碍”服务全程协办机制。 三、主要内容 设立协办员并明确带班领导,专门为前来办事的企业、群众提供接待受理、咨询答疑、全程导
13、引、办结回复等服务,确保企业和群众办事“零障碍”。 (一)协办员和带班领导 协办员由业务精通、协调能力强的人员担任,实行轮流坐班服务。同时,明确协办带班领导1名,由局领导班子成员担任。自9月底前开始实行“零障碍”服务全程协办机制,并把协办员和带班领导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等信息在公开栏和政府信息网站上公示。 (二)协办工作程序 1、登记受理。对所有前来要求协办的服务对象,由协办员负责接待,并根据申请办理事项的内容,按自办件、联办件、移办件进行分类登记。事项办理属于本单位业务范围的,作为自办件;事项办理流程涉及两个以上(含两个)单位,且本单位为其中之一的,作为联办件;事项办理不属于本单位业务范围的
14、,作为移办件。 2、全程协办。对服务对象申办事项,除必须由服务对象本人出面签字、验证的环节外,由协办员负责全程代办。协办员对登记受理的协办事项在值班期间未办结的,须继续按程序办理直至办结回复。 (1)自办件。一是对因服务对象材料不全等原因无法当场或当天办理的,作为提示件,以书面形式向服务对象一次性告知应当补正补全的材料;二是对政策明确、程序简便、手续齐全,可当场答复、办理的简易申请事项,作为即办件,当天或当场予以答复、办结;三是对需现场检验检测检疫等不能即办的申请事项,作为承诺件,由协办员负责跟踪督办,限期办结;四是对国家明令禁止、不符合有关规定的申请事项,作为退回件,向服务对象书面反馈不予办
15、理的原因和依据。 (2)联办件。本单位在联办件办理流程中处于第一环节的,协办完成单位内部流程后,由协办员告知服务对象后续单位名称;本单位在联办件办理流程中处于中间和最后环节的,由协办员告知服务对象到第一环节承办单位办理。 (3)移办件。协办员要告知服务对象本单位不予受理的原因、依据以及依法应当承办事项的单位名称。 3、办结回复。协办事项办结后,协办员以当面告知、电话或书面通知等形式回复服务对象,并填写协办日志,记录办理和回复的时间和方式。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成立“零障碍”服务领导小组,负责推行“零障碍”服务全程协办制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各部门要把落实全程协
16、办制作为实施百姓办事“零障碍”的关键举措,保障“零障碍”服务全程协办制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2、加强教育培训,提高服务水平。开展“零障碍”服务全程协办机制工作职责、办事流程、服务规范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协办员和带班领导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要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大屏幕、政府网站等形式广泛宣传全面推行“零障碍”服务全程协办制的目的意义和操作程序,使之深入人心、家喻户晓,不断提升群众的参与度和满意度。 3、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工作实效。“零障碍”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该项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按时限、按要求完成任务;在日常工作中加大检查频率和力度,确保该项工作的高质高效。对被动应付、进度缓慢、随意变通以及有令不行、不公开信息、不履行职责的,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责任。第11页 共1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