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乡环卫一体化实施方案 城乡环卫一体化实施方案 为全面加强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巩固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成果,改善城乡居民生活环境,构建一流的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省委八届五次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开放思维、科技思维、市场思维、法治思维,按照建设“生态XX县区、绿色XX县区、和谐XX县区”的总体要求,建立“统一收集、统一清运、集中处理、资源化利用”的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新体系,努力创造环境优美、人际和谐的城乡环境,全面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实现更好更快发展。 二、总体目标 按照“政府监管、市场运作、乡镇(区)主体、
2、分类实施”的工作思路,利用三年时间,逐步健全“委托管理、城乡一体、全面负责、一杆到底”的城乡环卫管理新机制,有效提升城乡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基本完成“卫生整洁、设施齐全、管理到位、体制完善”的工作目标,最终实现城乡生活垃圾全方位、无缝隙、全覆盖管理和资源化利用。 三、推进措施 (一)理顺管理体制。组建县环境卫生管理局(以下简称县环卫局),隶属县政府事业单位,负责全县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对全县城乡环境卫生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在各乡镇区设立环境卫生管理所(以下简称环卫所),负责各辖区内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在各连片村(社区)设立包片管理员,负责各包片村(社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全面构筑和完善“县、乡镇区、村
3、(社区)三级环境卫生管理网络,打破“条块分割、权责不清”的被动局面,加快形成“规范化、一体化、日常化”的管理体制,适XX县区化管理的需要,实现城乡环境卫生管理的全覆盖。 (二)规范运作程序。按照市场化运作方式,将各乡镇区驻地及所辖行政村(社区、城中村)的环卫保洁、垃圾清运工作全部委托给县环卫局负责管理,逐步建立健全较为完善的城乡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体系,尽快实现城乡环境卫生一体化管理的目标。到2019年底,全县各乡镇区驻地、经济开发区、城中村环卫托管率达到100%,各乡镇区行政村托管率达到30%以上;到2019年底,各乡镇区行政村托管率达到70%以上;到2019年底,力争在全县范围内全部实
4、施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环卫托管率达到100%。 (三)夯实托管基础。各乡镇区要加大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力度,着力改善辖区环境卫生状况,有效提升环卫托管基础。要加快村庄主干道路硬化步伐,对“三边、三线、村围”(三边:河边、沟边、坑边;三线:公路、高速、高铁沿线;村围:村庄进出口及村周围)陈积垃圾的分批清理力度,到2019年基本完成。要做好农村“三大堆”(柴草堆、垃圾堆、建筑废料堆)问题的综合治理工作,基础条件好的村庄逐步取消村内“三大堆”,基础条件一般的村庄规范管理好“三大堆”。 (四)加快设施配套。一是合理配置农村垃圾转运箱,按照每1000人配置1个垃圾转运箱的标准统一配置,做到合理布局,方便
5、村民投放。二是增建邢湾、天口、辛店、骆庄、西固城、大屯、永福庄、农管委8个乡镇区垃圾压缩站,要求交通便利,道路硬化,垃圾压缩站的选址、用地由各乡镇区负责解决,占地面积不小于2亩。三是做好现有县级垃圾填埋场和垃圾中转站改造建设,配足配齐机械设备。同时,创新工作思路,采取融资租赁方式,与中联重科紧密合作,完成垃圾压缩、运输、处理、收储等机械设备的购进。(详见附表一) (五)加强资金保障。进一步完善资金保障机制,多渠道筹措资金,确保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顺利开展。一是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将农村日常保洁及垃圾收集、清运、资源化利用费用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做到专款专用,按时拨付。二是拓宽融资渠道,以政府投资为主
6、,鼓励社会投资参与,实现资金筹集的多元化。三是按照“谁产出、谁负责、谁买单”的原则,逐步向村民适当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由县物价部门审定)。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县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有关部门、乡镇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城乡环境卫生一体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进程,统筹解决遇到的各类问题。各有关部门、乡镇区要按照职能分工,切实履行职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二)注重宣传引导。县委宣传部、电视台、报社要通过各种宣传媒介,广泛宣传实施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现实好处、重要意义,及时总结推广好做
7、法、好典型、好经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进一步修订完善村规民约,设立城乡环卫一体化标识,规范群众日常行为,将文明规划延伸到村到人。积极动员党员、离退休干部、退伍军人等骨干带头示范,引导广大群众主动参与,推动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严格考核奖惩。将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列入各乡镇区年终考核内容,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县纪委、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要将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纳入对各乡镇区重点工作督查考核中,并XX县区环卫局对各乡镇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联合督查。各乡镇区要把环卫托管工作纳入对乡镇区、村两级干部考核内容,充分调动其推进环卫一体化工作的积极性,切实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水平,确保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落到实处。 二一三年七月七日第5页 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