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职业病防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提高职业病防治工作水平,探索我市基本职业卫生服务体系和监督体系的建设模式,有效地开展基本职业卫生服务工作,根据卫生部关于开展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卫监督发(2006272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思路 根据基本职业卫生服务的原则 ,在我市开展基本职业卫生服务工作的重点是扩大职业卫生服务的覆盖面,使最需要得到职业卫生服务的中小型企业、私人企业、作坊式和家庭式生产及流动劳动力人群得到基本的职业卫生服务;主要途径是通过把职业卫生作为初级卫生保健的重要内容纳入初级卫生保健体系,推动职业卫生服务和初级卫生保
2、健,建立完善市、乡(镇)两级职业卫生服务体系和监督体系;重点是在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加强人员和基本条件建设,满足开展职业健康监护和作业场所常见有害因素检测的要求;市卫生监督所严格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加强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在乡镇卫生院(所)增加职业卫生工作职能,进行必要的人员培训,满足职业卫生管理、咨询、培训教育的要求,同时探讨提供基本职业卫生服务的其他形式。用3年的时间开展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工作。 二、组织领导 成立以副市长刘明理任组长,孙建中、陈建明任副组长,市政府办、卫生局、发改局、财政局、编办、建设局、工业经济局、安监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花炮局、
3、工商联、妇联、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等单位为成员的*市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组织领导、政策及经费支持。项目办公室设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由陈建明兼任办公室主任,罗成、欧阳耀武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项目工作的实施。 三、工作任务和目标 (一)工作任务 1、探讨职业卫生服务与初级卫生保健相结合的基本模式; 2、探讨职业卫生监督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 3、探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危害因素控制科的建设条件、规模和职能; 4、探讨乡镇卫生院职业卫生人员和职能设置; 5、探讨市、乡镇职业卫生工作运行保障机制,包括人员编制、经费渠道等; (二)工作目标 通过试点工作提出适合我市开展
4、基本职业卫生服务的模式、监督管理模式和保障机制,建立我市基本职业卫生服务体系和监督管理体系,到2014年使我市职业卫生服务水平能够基本达到who的目标-人人享有职业卫生。 四、工作内容 (一)全市职业卫生服务基本情况调查 为了更好地实施试点工作,首先对基层职业卫生服务体系的基本状况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内容包括: 1、全市所辖乡镇数; 2、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市卫生监督所中职业卫生机构的设置、人员数及人员构成,已开展的职业卫生服务项目和可能提供的职业卫生服务能力; 3、全市乡镇卫生院(所)建立情况和相应职能、人员基本情况。 (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危害因素控制科的建设 1、职业危害因素控制科建
5、设规模 (1)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有7名以上专业人员从事职业卫生工作; (2)应具有开展相应职业卫生服务工作的条件; (3)应具有开展相应职业卫生服务工作的仪器设备、交通工具。 机构建设应在2007年1月之前完成。 2、职能建设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危害因素控制科和市卫生监督所应具有开展下列职业卫生工作的职能和能力: (1)开展职业健康监护; (2)开展常见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检测; (3)开展常见职业病的诊断(健康监护结果筛检); (4)职业卫生资料的收集和档案管理; (5)对工人和用人单位管理人员开展职业卫生知识教育和宣传; (6)指导并监督用人单位执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 (7)指
6、导乡镇卫生院开展职业卫生服务; 依据有关法规规定,职业健康体检和作业场所有害因素检测需要通过卫生行政部门的资质认定。 (三)乡镇卫生院(所)职业卫生服务建设 乡镇卫生院(所)是我市初级卫生保健的基层单位,是我市基本职业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重点。建设内容主要有: 1、建设规模 各乡镇卫生院(所)应设置12名专业卫生人员负责管理职业卫生工作,同时应配备相应的办公条件。 机构建设应在2007年1月之前完成。 2、职能建设 乡镇卫生院(所)应具有开展下列职业卫生工作的能力和职能: (1)对本乡镇职业卫生工作实施管理; (2)对工人和用人单位管理人员开展职业卫生法律知识宣传教育; (3)指导用人单位执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 (4)为第5页 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