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 施办法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全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负责制定全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政策、筹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市级补助资金、协调和监督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并将其纳入目标考核体系。 市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全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规划,会同市财政局统筹安排市级年度补助资金;指导、监督、检查管理养护工作的开展;组织实施管理养护工作目标考核;认真执行部省制定的工作制度、技术规范、养护定额、质量评定标准和验收标准;制定全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实施细则。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农村
2、公路管理养护办法,建立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机制;筹集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的不足部分;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工作;组织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委会落实有关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组织养护质量检查,并将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体系。 各区、县(市)交通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农村公路管养的具体责任。其职责由区、县(市)人民政府制定。 四、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的筹措和管理 (一)资金筹措 1、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实际需要统筹安排资金,保证农村公路的正常养护。随着农村公路里程的增加和地方财力的增长,用于农村公路养护的资
3、金要逐步增加。 2、市人民政府按照省安排的养护资金同比或略高于的标准进行配套(2008年省安排我市的养护资金为2508万)。区、县(市)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的实际情况补足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缺口(养护补助标准为县道8000元/公里、乡道4000元/公里、村道1170元/公里)。 3、乡镇及村资金筹措方式由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制定。 4、积极拓宽筹资渠道,采用市场化运作方式,鼓励、吸引企业和个人等社会力量出(捐)资用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 (二)资金的使用和监管 1、市财政实行定额补助,明确年度补助额度,预算内安排的补助资金全部用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节余资金可结转下年使用,超支不补。 2、区、县(市)财政预算内安排的资金和其他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由同级人民政府统筹安排,用于补足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缺口。 3、市级农村公路养护补助资金由市交通主管部门会同市财政局下达计划,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拨付至县级财政部门。县级财政部门拨付至县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 4、各级财政、交通、发改、审计等部门按各自职责对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管。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