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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镇农村食品市场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5篇范文
第一篇:xxx镇农村食品市场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xxx镇农村食品市场专项
整治实施方案
根据《XX县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XX省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等7个方案的通知》(凤食安委办[2014]1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治理行动,迅速召开组织有村级和各相关部门的会议,传达贯彻上级文件精神,安排部署全镇7个方案专项治理工作,并成立了以分管食品安全的领导为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安监办,具体负责专项治理行动的组织实施,督导各村、各职能部门等单位扎实开展此次各项专项治理行动。
二、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农村食市场专项整治,集中整治食品经营者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监督经营者落实责任主体,整治农村食品市场经营销售假冒伪劣食品、“三无”食品、过期变质的食品等,全面排查市场食品安全隐患,确保农村食品市场安全。
三、时间安排
我镇将于2014年4月15日—2014年12月31日,在全
镇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检查,通过检查,增强农村食品市场食品经营单位自律、自理落实责任主体,健全长效机制,保障旅游市场食品安全。
四、整治重点
(一)重点品种。食用农产品、地方特色食品、熟食食品、调味品、食用油等。
(二)重点单位。辖区内的食品加工经营店、集贸市场的食品摊点等。
(三)重点场所。农村集贸市场、农家乐、偏远村寨、学校周边场所等。
五、主要工作
(一)集中整治食品经营者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监督经营者落实责任主体,整治农村食品市场经营销售假冒伪劣食品、“三无”食品、过期变质的食品等行为。
(二)集中整治食品经营销售者未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索证索票制度等行为。
(三)建立和完善农村食品的配送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全镇上下齐心协力将农村食品安全纳入重要工作内容,各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把工作落实具体到人,认真落实xxx镇农村市场食品专项整治行动行动。
(二)密切协作配合,提高执法效能。各相关职能部门协调配合,强化联动执法,及时沟通信息,形成监管合力,全查安全隐患,严打食品违法,确保农村市场食品安全。
(三)加强信息报告制度,确保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及时上报,确保24小时信息畅通。
xxx镇人民政府2014年6月10日
第二篇: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xxxx迎“双节”食品安全工作
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各村委会、社区居委会:
为推进我办食品安全工作的深入开展,确保元旦、春节期间我办全辖区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办事处决定在辖区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集中整治,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人民群众饮食消费安全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人为本,切实针对食品安全,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突出问题,在辖区深入开展食品安全集中整治。
二、工作目标
按照“统一协调、责任明确、齐抓共管、高效运行”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和要求,“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1
方针,突出工作重点,强化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规范食品经营秩序,确保元旦、春节期间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
三、时间及任务
1、宣传阶段(2011年11月26日-12月5日)在辖区内开展对食品安全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黑板报、广播、流动宣传车及发放宣传单等大力宣传食品安全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集中整治阶段(2011年12月6日-2012年元月15日)通过开展一系列专项整治活动,对辖区内食品安全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全面整治做到餐饮必查,各类食品加工企业必访,是查访率达到100%。
3、查漏补缺阶段(2012年元月16日—2012年元20日)对辖区内餐饮食品加工等进行一次回头望,对照年初签订目标责任书,查漏补缺,完善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总结检查阶段(2012年元月21日—2月15日)对辖区各村、各社区整治活动进行总结验收。
四、重点区域整治
1、对各类集贸市场、食品超市、食品批发市场和城乡结合部、食品加工点、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等。
2、对辖区食品生产加工业、食品批发零售业、餐饮业、
小食品加工坊、无证生产,加工和经营的企业。
3、对辖区市场肉制品、食用油、蔬菜水果、水产品、奶制品、儿童食品和酒类食品等联系工商、农业部门进行大检查。
五、工作要求
1、各村、各社区将“双节”期间的食品安全整治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来抓,主要领导亲自带队深入各门店督促检查。
2、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突出问题及时现场解决,并将结果及时上报。
3、在整治活动期间,办事处将组织有关人员不定期进行检查,对工作不力,敷衍了事的将予以通报批评。
4、各社区、村于2012年2月15日前将集中整治活动工作总结上报办事处。
xxx街道办事处
2011年11月1日
第三篇:农村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XX县区农村餐饮服务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农村餐饮安全工作,切实保障农村消费者、中小学生、少年儿童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根据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严历打击假劣食品进一步提高农村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的通知》(食安办"2011"29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强化农村地区餐饮食品安全监管,严防假劣食品进入餐饮消费环节。
二、工作重点
一是以农村中小学食堂为重点,开展农村学校食堂餐饮安全专项整治,落实餐饮安全公开承诺,开展农村中小学食堂定期监督检查管理,重点检查食品原村料索证索票,严防假劣、过期、“三无”食品危害中小学生身体健康。二是加强农村中小学周边餐饮服务单位整治工作。对农村中小学周边餐饮服务单位进行全面检查,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做好原料采购台账记录,严防不合格食品和原料流入餐饮服务环节,加大基本卫生状况整治力度,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严禁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制作食品,规范餐饮服务单位的经营行为,严厉查处违法行为。三是指导农家宴、婚丧嫁娶宴请以及其他群体性聚餐承办者规范食物制作,严防群体性
食物中毒。
三、工作措施
(一)落实农村中小学食堂餐饮安全公开承诺制度。要组织辖区内所有配有学校食堂的农村中小学校长签订学校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承诺书》,并指导张贴在食堂就餐大厅醒目位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承诺书》存档样本(可用a4纸打印)内容与张贴内容相同,经学校盖章、负责人签字后存入农村中小学食堂餐饮安全监管档案。
(二)严把原料进货关,做好台账记录。要督促农村中小学食堂和学校周边餐饮服务单位严把原料进货关,做好原料采购台账记录,重点检查购进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进货查验、保管贮存和出库使用。餐饮安全监管部门可统一原料采购台账记录格式,有条件的可统一印制发放台账记录本。
(三)实施农村中小学食堂定期监督检查管理。严格落实农村中小学食堂定期监督检查管理工作,11月份,对农村中小学食堂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要认真填写检查情况,当场制作《现场检查笔录》、《监督意见书》或《责令改正通知书》,并由检查人和被检查单位当事人签字。对不符合餐饮安全基本条件的,限期整改,直至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并向当地教育部门通报。
(四)做好农村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工作。要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根据农村餐饮服务单位规模小、位置分散的实际情况,指导做好辖区农村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工作。督促和帮助农村餐饮服务单位建立食品原材料索证登记本,
落实餐饮安全管理制度,规范餐饮服务经营行为。
(五)加大农村餐饮服务单位基本卫生状况整治力度。要发动农村中小学食堂和农村餐饮服务单位开展一次卫生大扫除。要求厨房、就餐场所干净整洁,防蝇、防鼠措施有效,通风、排气设施良好,加工设施设备与用具标识明确、分开使用、定位存放、避免交叉污染,清洗消毒和保洁设施运行良好。通过卫生大扫除,使农村餐饮服务单位基本卫生状况得到明显改善。
(六)加大无证经营和违法添加行为打击力度。严格规范餐饮服务许可范围,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超期限经营行为,取缔不具备食品安全基本条件、存在严重餐饮安全隐患的农村餐饮服务单位。重点加强对食用油、畜禽及其制品、调味品、食品添加剂等原料的监督检查,对故意采购和使用假冒伪劣、过期变质食品及食品原料的,要加大处罚力度,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11月1日-11月10日)。要根据当地政府统一部署,密切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整治方案。要召集农村中小学负责人、农村餐饮服务单位业主及其餐饮安全管理人员,召开农村餐饮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传达全省加强农村食品安全工作电视会议和全市农村餐饮食品安全整治工作会议精神,明确农村餐饮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工作措施、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餐饮服务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是餐饮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意识,确保整治工作科学展开、
有序推进。
(二)检查整治阶段(11月10日-11月30日)。开展对农村中小学食堂和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的宣传教育,督促履行主体责任,认真搞好自查自纠;集中力量,对农村中小学食堂和餐饮服务单位进行拉网式检查,摸清底数,建立农村餐饮服务单位监管档案和诚信档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逐一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限期进行整改;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依法进行查处。着力加强农村餐饮安全监管制度建设、完善监管体制机制,探索建立农村餐饮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将农村餐饮安全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加大对餐饮安全工作的人力、物力支持,加大经费投入。积极探索农村餐饮安全监管的有效手段,探索、完善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建设,发挥社会监督员监督作用,广泛引导和动员农村中小学师生和学生家长积极支持农村餐饮安全监管工作,不断提升农村餐饮安全工作保障水平。
(二)分片包干,落实责任。做到100%全覆盖监管,责任到人,确保农村餐饮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确定的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按照职责分工,对辖区内农村中小学食堂和学校周边餐饮服务单位等重点场所进行拉网式排查,深挖细查、及时排除餐饮安全隐患。
(三)打防结合,严厉查处。要强化对农村餐饮服务单位的培训力度,分类、分批对农村餐饮服务单位业主、餐饮安全管理人
员和从业人员进行教育培训,提高餐饮从业人员的法制意识和食品安全意识,督促引导其守法经营、诚信自律。要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四)广泛发动,共同参与。要加大农村餐饮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利用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集中深入地向农村消费者宣传普及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增强食品安全风险意识和维权意识,提高辨别假冒伪劣食品的能力。实施有奖举报制度,设立专项举报奖金,对举报人员进行奖励,尤其是重奖内部举报人员,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形成全社会关心、关注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XX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九日
第四篇: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尧都区南街办事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尧都区南街办事处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巩固我辖区近年来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果,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办事处决定在全辖区展开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和总体目标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按照治理整顿与振兴产业相结合、集中整治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政府监管与企业自律相结合的原则,切实加强农畜产品及食品生产、经营、流通各个领域的监管,促进食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为建设经济繁荣、社会和谐、民生殷食、环境优美的新尧都夯实基础。
总体目标。通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完善政府负总责、相关部门各司其责、生产经营者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使食品安全各环节监管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食品行业自律显著增强,农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二、工作目标
和主要任务
我办事处在积极配合上级部门搞好辖区食品安全工作的同时,将抽掉精兵强将组成专门力量在辖区内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主要部门有工商所、派出所、安检站、教办、团委等。
(一)严厉打击非法添加食品添加剂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
1、工作目标
通过整治使食品添加剂的生产、流通和使用得到有效规范,使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食品和食品添加剂行业健康发展。
(1)严禁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在食品生产中使用添加剂以外的任何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禁止在农产品种植、养殖、加工、收购、运输中使用违禁药物或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2)加强对非法添加行为的监督查验。各职能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实行网络化监管,明确责任,分片包干,消除监管死角。督促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严格依法落实查验、记录制度,并作为日常监管检查的重点。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检验制度,加密自检频次。完善监督抽检制度,活畜贩运、屠宰等重点环节和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等薄弱部位,加大巡查和抽检力度,提高抽检频次,扩大抽检范围。推广应用快检筛查技术,提高抽检效率。
(3)依法从重惩处非法添加行为。对不按规定落实记录、查验制度,记录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或未索证索票、票证保留不完备的,责令限期整改。对提供虚假票证或整改不合格的,一律停止其相关产品的生产销售;对因未严格履行进货查验而销售、使用含非法添加物食品的,责令停产、停业;对故意非法添加的,一律吊销相关证照,依法没收其非法所得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相关物品,要求其对造成的危害进行赔偿;对上述行为,同时依法追究其他相关责任。对生产贩卖非法添加物的地下工厂主和主要非法销售人员,以及集中使用非法添加物生产食品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一律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在法定幅度内从重从快惩处。要认真落实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依法严惩食品非法添加行为的具体办法。
(4)完善非法添加行为案件查办机制。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非法添加案件查办工作的领导,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相关监管部门发现非法添加线索要立即向公安部门通报,严禁以罚代刑、有案不移。对涉嫌犯罪的,公安部门要及早介入,及时立案侦查,对影响重大或跨市的案件要及时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公安部门调查取证,提供相关证据资料和检验鉴定证明,确保案件查处及时、有力。
2、具体任务
(1)加强食品非法添加物的源头监管
全面排查饮料及饮料添加剂生产经营企业、兽药生产经营企业和生产可能作为非法添加物原料添加到食品中的化工企业、人用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科学研究中可能涉及到非法添加物的科研机构、实验室等单位。对国家公布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以及禁止在饮料和饮用水中使用的物质,要依法加强监管,要求生产企业必须在产品标签上加印“严禁用于食品和饮料加工”等警示标识,并建立销售台账,实行实名购销制度,严禁向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销售。加强对化工厂、兽药和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监督企业依法合规生产经营。要严密监测,坚决打击通过互联网等方式销售食品非法添加物行为,对一些重点区域、重点部位要组织经常性排查,及时发现、彻底清剿违法制造存储非法添加物的“黑窝点”坚决捣毁地下销售渠道。
(2)加强食品添加剂生产环节的监管
严格执行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制度。对新建、改、扩建的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严格审查,依法发放生产许可证;
(3)加强食品添加剂流通环节的监管
全面排查流通环节食品添加剂经营企业,加强对流通环节食品添加剂销售者的监督检查,监督食品添加剂销售者建立并严格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购销台账制度,实行食品添加剂实名销售登记制度,严厉查处无照经营和违法销售假冒伪劣食品添加剂的行为,严厉查处销售使用标签标识不规范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4)加强饮料和食品添加剂使用环节。全面排查农畜产品企业、生鲜乳收购站,监督指导其正确使用饮料、饮料添加剂,严厉打击违规经营行为,严厉打击在兽药和饮料生产、销售、使用过程中违法添加“瘦肉精”等有毒有害物质和滥用饮料加剂的行为,严厉打击在生鲜乳生产、收购、运输过程中的违法添加行为,严厉打击在水产品养殖,运输、销售过程中违法添加行为,坚决取缔无许可证、无产品批准文号、无产品标签的“三无”饮料及饮料添加剂生产经营企业和非法奶站。
食品和保健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全面排查食品生产企业、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小作坊,监督企业落实原料索票索证和实名登记制度,不得购入标识不规范、来源不明的食品添加剂;规范产品标签标识管理,严厉打击在食品中添加“吊白块”和硼砂、“黄金粉”等工业染料和添加苏丹红、荧光增白剂、石蜡、三聚氰胺等非食用物质,以及食品加工过程中滥用着色剂、增白剂、甜味剂等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在保健食品生产中违法添加药物及其他可能影响人体健康物质的行为。
食品流通环节。全面排查流通环节食品经营企业、小摊贩,严厉打击流通环节食品中违法使用添加剂的行为,严厉打击经营销售假劣保健食品的行为,严厉打击在水发产品中使用甲醛和工业用火碱等违法行为。
餐饮服务环节,全面排查餐饮服务企业、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小餐饮摊点,加强对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的检查。按照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制定的餐饮服务环节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指导餐饮服务单位规范食品添加剂使用。监督其建立并严格执行食品添加剂索票索证制度,不得购入标识不规范、来源不明的食品添加剂,建立出入库、使用登记制度,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要专人管理、专柜存放、规范使用。要特别加大对非法添加“吊白块”、硼砂、滥用着色剂等违法行为和使用亚硝酸盐等高风险食品添加剂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加强对提供火锅、自制饮料、自制调味料等服务的餐饮单位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监管,依法查处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酒类生产流通环节。根据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和《XX省酒类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酒类市场秩序,强化酒类生产和批发许可证及酒类流通随附单的监管。加大市场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白酒、啤酒和葡萄酒等违法行为,整治散装白酒及非法勾兑和生产假冒他人注册商标酒类的违法行为,全面清理不符合经营资质的酒类销售单位。严格落实白酒、啤酒和葡萄酒经营者备案登记制度、质量安全溯源制度、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推进酒类电子追溯系统建设。
食盐生产流通使用环节。严格规范盐业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加强对食用盐生产企业使用添加剂的监督管理,取缔私盐加工、储藏、销售窝点,严厉打击非法加工和销售非食用盐、非碘盐(定点除外)和不合格碘盐的违法行为,查处使用非碘盐(定点除外)、劣质盐和非食用盐加工食品的行为。督促生产企业建立健全检验制度和关健控制岗位责任制,明确责任,签定责任书。完善抽检制度,强化不定期和随机抽检。严格执行查证、购销台账、过程控制等各项质量安全控制制度。
(5)严格执行食品添加剂的国家标准
有关企业或行业组织要严格执行食品添加剂国家标准、复配食品添加剂通用安全标准和食品添加剂标识标准。对暂无国家标准的食品添加剂,可以依据有关规定提出参照国际组织或相关国家标准指定产品标准的申请。按照卫生部、质检总局出台的相关措施,做好标准指定完成前的生产许可和监管街接工作。按照质检总局公布获得进口许可的无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的产品名单,拟生产同一品种食品添加剂的企业可以按相关规定提出制定标准立项建议,在卫生部制定并公布该标准后,按有关规定申请生产许可。
(二)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安全。
1、工作目标
进一步落实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强化重点单位和重点品种的食品安全监管,切实解决影响食品生产加工的区域性、突出性安全问题,提高食品质量安全水平,确保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2、具体任务
(1)严格食品生产许可制度,食品生产企业取证率达100%,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合格率达100%;督促企业严格执行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制度和成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索证索票率100%,规划方案《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2)加强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对获证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乳制品三聚氰胺检测率100%;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可追溯制度和食品召回制度,查处企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行为。
(3)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
(4)取缔无生产许可证、无营业执照的非法食品生产加工窝点。
(5)大力整顿食品安全风险较高、投诉举报多的食品行业,建立对依法投立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进行监管的长效机制。
(三)加强食品流通环节安全。
1、工作目标
规范食品流通环节经营行为,强化日常监管与专项执法检查相结合,抓好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品种的食品安全监管,全面提升食品市场监管效能和依法行政水平,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食品市场秩序,确保食品流通环节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2、具体任务
(1)严格食品流通许可制度,100%食品经营单位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合格率100%;完善食品市场主体准入机制,完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和退市制度,建立销售者主动退市和工商部门责令退市相结合的监管机制。
(2)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日常监管,监督食品经营者依法落实食品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进货索证票率达100%。
(3)完善食品市场监管和巡查制度,突出重点地区、重点场所和重点品种,深入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加大食品市场分类监管和食品市场日常巡查力度,打击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和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
(四)加强餐饮服务环节安全。
1、工作目标
继续加大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力度,强化许可与日常监管,全面推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重点强化对中小型餐饮单位、学校食堂等重点餐饮单位的监督,严格督促餐饮单位落实食品原辅材料进货查验制度,确保餐饮服务环节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2、具体任务
(1)严格餐饮服务许可制度,餐饮服务许可证持有率达100%,量化分组管理实施率达95%以上,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及培训合格率达100%,严厉查处餐饮单位无证经营行为。
(2)制订并实施餐饮服务环节重点监督检查工作计划,以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旅游点、小型餐饮单位为重点,加大对熟食卤味、盒饭、冷菜等高风险食品和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开展餐饮消费环节专项治理和专项检查。
(3)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建立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制度,对其采购的重点品种开展专项抽查,查处采购和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行为。
(五)加强保健食品安全。
1、工作目标
全面清理非法保健食品品种,严格规范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行为,整治夸大宣传保健食品功能的行为,严厉查处在保健食品中违法添加药物等违禁物品的行为,确保不发生重大保健食品质量安全事故。
2、具体任务
(1)依法对获批注册但未标明有效期的保健食品进行查处。
(2)开展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违法添加药物专项检查,查处制售假劣保健食品的行为。
(3)开展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专项检查。查处通过公益讲座、健康诊疗、学术交流、会展销售等方式变相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行为。
(4)整治普通食品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和保健食品夸大宣传功能的行为。
(六)加大酒类、盐业及清真食品监管。
1、工作目标
加强酒类、盐业和清真食品的监管,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制造贩卖假冒酒品和私盐交易行为,促进民族食品的健康发展,确保酒类、盐业和清真食品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2、具体任务
(1)加强酒类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制造贩卖假冒酒品行为,重点查处无证经营的制售假冒酒品窝点。
(2)健全完善酒类流通溯源制度,继续推广使用酒类流通随附单,扩大覆盖面。严格执行酒类批发许可制度,全辖区酒类批发持证率达100%。
(3)加强盐业市场监管,确保碘盐覆盖率、合格率、居民碘盐食用率均达96%以上。
(4)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严肃查处违反国家食盐专营规定的批发、零售、储运的行为;加强对食品加工、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购进非食用盐、非碘盐和不合格碘盐作为食盐使用的违法行为。
(5)严格实施碘盐质量检测,对我区食盐定点生产加工企业购进的盐产品实行批到批检制度;对直调县市区购进的盐产品实行半定量检测市场准入制度。
(6)按照《XX省清真食品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加强对清真食品的监督,对从事清真食品的生产、经营和餐饮服务单位100%实行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制度。
(七)加强餐厨废弃物监管。
1、工作目标
加强对食用油脂生产、销售、使用的监管,严厉查处回收加工、销售、采购使用“泔水油”、“地沟油”的违法行为,以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确保餐厨废弃物监管环节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2、具体任务
(1)加强食用油生产环节监管,严厉打击使用餐厨废弃物等非油料或过期霉变油料作为原料生产加工食用油,建立食用油原料进货索证制度和食用油产品出厂检验及销售流向记录,规范食用油包装桶使用。
(2)加强食用油流通环节监管,严厉打击来源不明、资质不齐和篡改包装及标识的食用油经营行为,建立食用油进货索证制度。
(3)加强食用油餐饮服务环节监管,以建筑工地食堂、学校食堂和中、小型餐饮单位为重点整治对象,严厉打击来源不明、资质不齐和包装标识不全的食用油使用,建立食用油进货索证和使用记录,规范餐厨垃圾流向记录。
(4)加大执法力度,规范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理,取缔无资质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理开作,取缔餐厨废弃物无序收集、运输、处理的现象。
(八)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预警。
1、工作目标
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确保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预警环节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2、具体任务
(1)加强地区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建立快速、方便的食品安全信息沟通机制和网络平台。
(2)发布年度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价报告,建立食源性疾病报告机制,构建食源性疾病和食物中毒报告信息采集网络,建立食品安全有害因素与食源性疾病监测数据库。
(3)加大食品特别是乳品等高风险食品检验检测频次,定期公布检验检测结果。
(九)推进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
1、工作目标
逐步建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诚信体系,鼓励企业强化自身管理,中大对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力度,确保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环节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2、具体任务
(1)制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和诚信体系评价标准,选择若干企业开展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及时总结推广试点经验。
(2)在企业建立生产经营档案制度,鼓励支持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食品安全可追溯系统,在食品行业全面推广。
(3)督促行业协会组织对食品企业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培养具备良好职业道德、较高业务水平和较强实践能力的食品安全岗位专职人员。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各方责任
1、各社区、各部门应严格按照办事处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规定的职责分工及认真落实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各项工作内容。并根据之前下发的《尧都区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方案》(尧区政办发48号)、《尧都区“瘦肉精”专项整治方案》(尧食安发5号)等文件,再做回头看,认真落实各项内容。
2、强化责任。各社区成立食品安全领导机构,切实承担起社食品安全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协调的责任,统筹安排监管力量,全面抓好食品品安全工作落实;要结合实际,针对重点环节、重点食品及本地存在的重大食品安全隐患,落实责任人员,将集中整顿与日常工作相结合,形成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
3、严格落实部门责任。各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行业管理职责,及时查处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实施岗位责任制,细化、明确各级各类监管岗位的监管职责,加强本系统监督执法队伍建设,提升依法行政和科学监管能力。
4、企业要切实承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食品生产经营者要依法履行食品安全责任,严格执行查证验货、购销台账、过程控制、产品召回等各项质量安全控制制度,杜绝使用非法添加物,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及时排查、整改食品安全隐患。要建立食品安全控制关键岗位责任制,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是防止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原料采购和生产配料的人员是直接责任人,并分别签订责任书;对第一责任人所在单位发生违法添加行为、直接责任人发现单位购入或使用非法添加物未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的,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必须承担法律责任。大型食品企业要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确保各项食品安全措施落实到位,所属公司产品出现问题的,要暂停本企业所有同类产品的销售并向社会公告,经批批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销售。
5、切实加大案件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各级、各部门要重视投诉举报受理工作,注意发现食品安全事故和案件线索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要完善快速反应机制,及时妥善处理食品安全事故。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弄事司法的衔接,规范和完善涉及食品安全刑事案件的鉴定程序,加大对食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强化行政监察和行政问责,严肃查处监管部门失职、渎职行为。严格实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举报、通报制度,对行政机关迟报、漏报甚至瞒报、谎报食品安全事故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二)加强长效机制建设
1、强化监测预警。加强食品污染物监测和食源性疾病监测网络建设,强化非法添加物和食品添加剂监测,及时开展安全评估,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切实防范系统性风险。
2、强化协调联运。要密切协调配合,强化联合执法,加强信息沟通。
3、强化诚信自律。各部门要加强食品生产经营行业管理,推动诚信体系建设,在食品行业开展“讲诚信、保质量、树新风”活动,引导企业树立安全发展、诚信经营的理念。2011年年底前,各监管部门按系统对所有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食品安全食用档案。
4、强化社会监督。设立专项奖励资金,鼓励广大群众对非法添加行为进行举报。
5、强化科普宣教。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知识、各类违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及其危害。社区各部门要特别针对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进行集中宣教培训,开展案例警示教育。正确把握舆论导向,主动做好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积极宣传食品安全工作、成效和典型事例。各社区各部门要在所管辖的比较大型食品单位或人群比较集中的场所至少设立10个固定食品安全宣传栏。
(三)切实抓好整治工作的落实
1、各社区各部门要结合各自任务、职责、制定各自的实施方案。方案要具体、有方法、有步骤,做到目标明确、措施周密、分步实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2、各社区各部门对本辖区、本行业所管辖的食品从业单位要建立台账。分类统计各类单位有多少,每类单位办理许可的有多少,未办理许可的有多少;已办理许可仍需进一步规范的有多少;未办理许可的哪些经改进后可以办理许可,哪些根本不符合条件需彻底取缔。在摸清底子的基础上,对不同类型的单位,采取不同的整顿办法。
(四)认真做好信息报告工作
实行食品案例信息周报制,重要信息随时报送。对于影响范围较广、健康危害较大的典型案件和大案要案线索及调查处理情况,要采用信息专报方式及时报告,重大事件要有跟踪调查处理结论。信息报送工作要遵守有关保密规定。
(五)加强督促检查和评估考核
办事处及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将对本行政区域和本系统食品安全整治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整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监督整改,并将于年底前组织督导检查和考评验收。
各社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度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分解落实责任。
二零一一年七月二十八号
第五篇:乡镇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牛牛坝乡
2012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实施方案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2)16号)和《XX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省2012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川办函【2012】
110号)均把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列为今年重中之重的工作,部署了七个专项整治任务。为扎实做好今年的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根据《XX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川食安办(20012)82号)要求,结合县食安委办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遵循"集中部署、突出重点、属地管理、联合督导"的原则,努力形成"统一协调、责任明确、齐抓共管、运得高效"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机制的要求,突出重点,带动全面,严厉打击食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监管的科学化水平,使全县食品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消费信心进一步增强。
二、工作任务
(一)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严厉打击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在食品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质、在畜禽水产品养殖环节滥用抗生素及禁用药物、在保健食品中违法添加化学药物成分、在火锅底料申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行为,加大对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问题的治理力度。加强对食品从业人员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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