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街道XX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应急处理预案 .docx

上传人:asd****19 文档编号:6785818 上传时间:2024-12-21 格式:DOCX 页数:3 大小:15.78KB 下载积分:10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街道XX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应急处理预案 .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街道XX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应急处理预案 .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街道XX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 街道xxxx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 为确保在发生重大动物疫病时能及时、有效地控制和扑灭疫情,保障我街道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和人民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动物防疫条例》、《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XX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XX市XX县区牲畜口蹄疫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一、疫情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猪、牛、羊等动物出现精神沉郁、流涎、跛行、卧地不起,口、蹄等部位出现水泡,幼畜成批猝死等异常情况;鸡群中发病急,死亡率高,并且排除鸡新城疫和中毒疾病,血清学检测阳性的,应及时向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报告。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接到报告或了解上述情况后,应立即派员到现场调查核实。对怀疑是动物疫病疫情的,应在2小时内将情况逐级上报自治区水产畜牧行政主管部门。 二、疫情确认 重大动物疫病疫情应按下列程序确认: (一)现场临床诊断。街道动物防疫接到疫情报告后,应立即派出2名以上人员到现场进行临床诊断,对符合动物疫病特点的,报区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确认后,可确认为疑似病例。 (二)自治区口蹄疫诊断实验室或国家口蹄疫和禽流感参考实验室确诊。对疑似病例或症状不够典型的病例,区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应及时采集病料送自治区兽医防检站口蹄疫和禽流感诊断实验室按国家规定的方法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为阳性的,可认定为确诊病例。自治区兽医防检站口蹄疫和禽流感诊断实验室难以确诊的病例,必须派专人将病料送国家口蹄疫参考实验室检测,进行确诊。 (三)疫情最终确诊、公布。按照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农业部将根据自治区兽医防疫站口蹄疫和禽流感诊断实验室或国家口蹄疫和禽流感参考实验室的最终确诊结果,确认并依法公布疫情。 三、疫情分级 按照《XX县区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的规定分级。 四、应急指挥系统及部门分工 街道办事处全面负责当地的口蹄疫防治和应急工作,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为当地口蹄疫应急指挥机构,具体负责应急工作。按照《XX县区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的规定实施应急响应和终止。 1.水产畜牧兽医站: (1)负责疫情信息的收集、分析、报告和通报,开展疫情诊断、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迅速对疫情作出全面评估; (2)制定疫情处置的技术措施,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提出疫点封锁、解除封锁的实施方案; (3)根据区人民政府发布的封锁令,对疫点病畜禽和同群畜禽的扑杀、无害化处理消毒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4)组织易感动物的紧急免疫接种; (5)负责疫点封锁前已售出的易感动物及其产品的追踪处理; (6)组织紧急防疫用疫苗、药品、器械等物资的储备和调配,安排紧急疫情处理所需资金的使用计划。 2.财政所。负责安排并落实应急处置所需经费,并监督资金的使用。 3.派出所。负责协助街道办事处做好疫点封锁、扑杀病畜禽及同群畜禽,加强当地社会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4.卫生院。负责做好疫区内人员的疫情监测和预防工作。 5.司法所、农业站等部门应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本系统疫情的应急处理工作。 第3页 共3页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品牌综合 > 施工方案/组织设计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