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某某中学教工团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团支部换届选举程序 一、有团员3人以上,即可成立团支部。 二、换届选举的程序 1、申请。上届支部委员会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候选人初步名单(含差额),报经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同意,确定正式委员候选人(候选人可多于应选人13人)。 2、选举前的准备。拟定选举办法(必须差额选举),并准备好选票。 3、认真总结团支部的工作。 4、召开团支部选举大会。主要程序有。 大会执行主席报告到会团员人数(有选举权的团员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选举) 宣布下届支部委员会应选人数和候选人初步名单,提交大会通过,产生正式候选人名单。 推荐选举工作人员,负责监票、
2、唱票、计票工作,候选人不能作为选举工作人员。 按出席大会有选举权的人数发选票。 在填写选票前,说明填写时的注意事项。 宣布投票次序。 由选举工作人员开箱验票并报告选举是否有效。(选举有效的原则:收回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选票数有效,否则选举无效)。 计票。 宣布计票和选举结果。 将当选的支委会人员名单报上级团委批准。 5、支委会分工 新支委会选举产生书记,书记主持分工,并写出报告,报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报告在一周内呈报)。 6、上级团委批准 审批支委会(接到选举报告后,在一个月内批复)。 发文并抄送下一级党组织,找新当选团支部书记谈话。 7、公布 将上级团委批复向全体团员公布。 召开支委会议,
3、按正式分工开始工作。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换届选举程序 在我国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在城市主要指居民委员会,在农村主要指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程序主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进行。 编辑本段注意事项 换届选举工作是依据法律规定进行的集政策性、法律性、程序性、实践性为一体的十分重要的工作,坚持按照有关法律、章程的规定办事,充分发扬民主,是顺利完成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保证。 (一)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确保换届选举工作有序进行。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充分发挥好党的思想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开展工作。要注重发挥基层党组织
4、和党员的模范作用,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选民和党员代表,带头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宣传宪法、选举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坚决执行换届选举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依法行使民主权利,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体现党的先进性。 (二)充分发扬民主,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在换届选举工作中,凡是应该由选民和代表决定的事情,都要由选民和代表来决定。要充分发扬民主,不能怕麻烦、图省事、简单化,更不能妨碍、限制选民和代表的选举权,要通过开展广泛深入的民主法制教育,积极引导广大选民和代表树立正确的民主观,依法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保证换届选举工作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 (三)严格依法办事,切实提高换届选举工
5、作的实效性。一是注意提出的代表比例、建议、方案或提名的代表候选人是否具有合法性。二是注意选区划分的科学性。要依据法律规定,本着便于选民了解候选人情况和参加选举活动,便于选民联系、监督当选代表的原则,按照居住状况或工作单位进行科学划分。三是注意选民登记工作的准确性。对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干部、工人、农民、离退休人员、流动人员等各类人员和情况,按法律规定进行准确的排查,认真细致地做好登记工作,力求防止漏登、错登或重复登记现象的发生。四是注意工作环节和过程的有序性。对于选民登记、代表候选人的提出、代表资格的审查、代表选举以及召开人民代表大会、选举领导班子等各个环节的工作,要严格依据法律规定进行操作,
6、通过严密的组织程序,保证换届选举工作的客观公正。五是要处理好法律与政策的关系。在换届选举中,既要严格依法办事,又要认真执行政策,把法律与政策统一起来,对于法律和章程有规定的,要按法律和章程办;法律和章程没有明确规定而政策有规定的,要按政策规定办;遇到法律、章程和政策都不够明确的,要持慎重态度,重大问题要及时请示报告,真正把依法办事的要求贯穿于整个换届选举工作的全过程。 编辑本段换届纪律 全国省、市、县、乡四级党委将进行新一轮换届。地方各级人大、政府和政协换届工作也将陆续展开。为了保证换届工作平稳、健康、有序开展,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明确提出“
7、5个严禁、17个不准”的纪律要求,用铁的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 五个严禁 严禁拉票贿选。不准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选举中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通过宴请、安排消费活动、打电话、发短信、当面拜访、委托或者授意中间人出面说情、举办联谊活动等形式,请求他人给予自己关照;不准贿赂代表;不准参与或者帮助他人拉票贿选。 严禁买官卖官。不准以谋取个人职务晋升、调任、转任、留任或者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不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为他人谋取职务晋升、调任、转任、留任或者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索取、收受或者变相索取、收受贿赂。 严禁跑官要官。不准采取拉关系、走门子或者要挟等不正当手段,谋取职务或者职级
8、待遇;不准封官许愿,或者为他人提拔调动说情、打招呼。 严禁违规用人。不准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不准突击提拔调整干部;不准任人唯亲,指定提拔调整人选;不准违反规定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或者违反规定提高干部的职级待遇;不准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单位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准私自泄露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1 严禁干扰换届。不准以威胁、欺骗等手段妨害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不准编造、传播谣言,诬告陷害或者侮辱诽谤他人;不准在换届选举期间私自向代表赠送纪念品和散发各种宣传材料;不准阻挠对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调查和处理。 17个不准 1、不准
9、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选举中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通过宴请、安排消费活动、打电话、发短信、当面拜访、委托或者授意中间人出面说情、举办联谊活动等形式,请求他人给予自己关照; 2、不准贿赂代表; 3、不准参与或者帮助他人拉票贿选; 4、不准以谋取个人职务晋升、调任、转任、留任或者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 5、不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为他人谋取职务晋升、调任、转任、留任或者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索取、收受或者变相索取、收受贿赂; 6、不准采取拉关系、走门子或者要挟等不正当手段,谋取职务或者职级待遇; 7、不准封官许愿,或者为他人提拔调动说情、打招呼; 8、不准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 9、不准突击提拔调整干部; 10、不准任人唯亲,指定提拔调整人选; 11、不准违反规定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或者违反规定提高干部的职级待遇; 12、不准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单位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13、不准私自泄露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 14、不准以威胁、欺骗等手段妨害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15、不准编造、传播谣言,诬告陷害或者侮辱诽谤他人; 16、不准在换届选举期间私自向代表赠送纪念品和散发各种宣传材料; 17、不准阻挠对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调查和处理。第7页 共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