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2篇 第一篇 为切实加强我县企业统计基础建设,规范企业统计工作,切实保障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及时性、完整性,进一步增强全社会依法统计、诚信统计、和谐统计意识,积极改善统计工作环境,开创统计工作新局面。现根据市统计局关于市企业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企业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工作,使统计工作在企业有人做、有人管、有制度保障,以确保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的“三有一确保”目标。 二、实施范围 全县纳入联网直报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有资质的建筑业和房地产企业、限额以上批零贸易住宿餐饮企业以及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
2、。根据实际情况,2014年先实施10家企业,今后逐步推开。 三、主要内容及标准 (一)建立统计组织,配备统计人员 1.企业应有一名厂(公司)级领导负责管理和组织协调本企业的统计工作,并根据统计任务的需要,设置综合统计管理机构或者指定统计负责人,具体管理和协调企业各项统计工作。统计负责人名单应向县统计局备案。 2.企业从事统计工作的人员,应具备执行统计任务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必须取得国家统计局统一制发的统计从业资格证书。 3.企业负责人和统计人员应认真学习、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坚持实事求是,排除干扰,确保统计数据的及时、准确、全面、真实。网上直报企业统计人员还应当参加有关统计数据处理
3、的专业培训,掌握相应的网上直报技术。 4.企业应保障本企业统计工作的连续性,统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应办理交接手续,同时向县统计局备案。 (二)健全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 1.企业应通过一定的形式设置能够反映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过程的各类原始记录,做好生产、经营活动的最初记载。企业生产、经营方面的原始记录主要包括: (1)各类物质产品生产型企业的各种产品的品种、产量、质量、消耗、价格等情况;能源、原材料、在制品、半成品、成品出入库等情况。 (2)商品流转企业的商品的品名、进销渠道、进销金额、进销数量、库存等情况。 (3)运输企业的货物的运量、吞吐量等情况。 (4)其他各类企业的经营活动的数量、价格
4、、收入等情况。 2.原始记录可以采用纸介质或电子计算机等现代手段进行登记。但必须凭证齐全,计量准确,记录真实、完整,填报及时。纸介质登记必须字迹工整、清晰,电子计算机登记的应打印留底,数据修改变动的应有说明并留底备查。 3.企业要根据生产、经营管理和统计数据上报的需要,建立健全各类统计台账。要将原始记录分门别类地进行登记积累、定期整理、汇总成表册。 统计台账主要包括。记录企业内部生产活动、经营活动和综合管理的各类专业台账、进度台账、综合台账、历史台账等。 4.企业统计台账的记载必须与统计原始记录数据一致,做到准确、及时、连续、完整、清晰。 (三)加强统计报表和统计资料管理 1.要严格执行企业一
5、套表制度,按照制度规定的表式、指标、标准、口径、计算方法等要求,及时上报统计报表。 2.统计报表报出前必须经企业统计负责人审核。纸质报表经企业领导签字、填写上报日期并加盖企业印章后方能报出。统计人员、统计负责人签名、盖章需由本人完成,不得代填代签。 3.企业要建立健全内部各级统计数据质量控制、审核和评估检查制度,确保上报的统计报表数据与原始记录、统计台账资料等相衔接。 4.企业必须建立统计资料的保管、调用和移交制度,实行统计资料档案化管理。 5.任何企业和个人不得转移、隐匿、篡改、毁弃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帐、统计调查表、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 (四)加快统计信息化建设 企业要配备联网
6、直报数据处理设备和网络传输设备,逐步实现统计数据采集、整理、传输、存储、应用和管理的现代化,不断提高本企业的统计信息化水平。 (五)提高统计法制意识 1.企业法定代表人、分管统计领导、统计负责人、统计人员等要积极参加统计“六五”普法教育,配合政府统计部门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2.积极配合政府统计部门组织的统计执法检查活动,及时答复统计部门的数据查询、核实工作。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方案制定、宣传动员(2014年6月)。 制定各项实施细则。包括。企业统计基础规范建设实施方案、企业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考核细则。 结合统计法制宣传,统计执法检查,统计专业业务培训等进行宣传动员,使企业能充分认识规
7、范化建设的目的、意义,了解规范化建设的要求、方法、步骤,支持并积极参与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活动。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2014年7月-8月)。结合企业实际,县统计局组建由各专业和法制科干部组成的辅导组,对企业采取集中辅导和专门辅导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指导。 第三阶段。验收评价(2014年9月-12月)。县统计局按照规范一个、考核一个、验收一个的原则,依企业申请组织对各企业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情况的检查评价和考。 五、组织领导 为了切实加强领导,县统计局成立县企业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县统计局局长担任组长,总统计师为副组长,法制科和各专业成员为组员。具体工作分工上,由法制科牵头,负责
8、综合性的有关事宜及筹备工作,制定综合性验收标准。各专业负责制定本专业企业规范化建设的专业性标准及指导、后期巩固与维护等工作。 六、表彰管理 对经县统计局验收通过的单位,报送市统计局审核确认。确认通过之后,由县统计局发文并颁发企业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合格单位牌匾,并在县统计局网站等相关媒体予以公布宣传,除市级及以上统计部门统一部署的检查和投诉、举报以及迟报、拒报外,三年内不纳入县级的执法稽查,三年后重新验收确认,符合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要求的继续保留牌匾,不符合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要求的作摘牌处理。 第二篇 一、深入推进重点领域公开。进一步完善本单位行政审批项目的操作规范和流程,要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9、,进一步完善公开目录中行政权力内容,更新统计从业资格认证、涉外调查项目审批等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及时公开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信息,并在局党务政务公开栏公开,同时向社会作出行政审批服务公开承诺,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优化行政审批程序,压缩行政审批时限,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二、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依法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完善工作流程,加强指导和监督。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明确依申请公开的责任科室和人员,公开办公地址、办公时间、受理处室名称、人员及联系方式,在网上公开依申请公开指南和依申请公开流程图,提供依申请公开表格下载;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程序和结果公开,进一步加
10、大行政执法结果公开力度,建立健全重大决策规则,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把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决策的必经程序,确保权力正确行使。 三、搞好行业政务公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及时更新和完善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确保网上发布信息真实有效,进一步提升目录的科学性与规范性。 四、完善公开工作机制。要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机制,统筹运用新闻发言人、网站、公报、媒体以及政务微博等方式,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公开重要会议、活动,决策部署和经济社会运行等情况,完善依申请公开的受理、答复机制,建立健全舆情监测和专家解读机制,做好统计指标的科学解读,使
11、公众更好地了解、支持统计工作。 五、推进公开平台建设。不断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建设,优化栏目设置,拓展网站互动功能,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实效性;及时更新网站信息公开平台的政府信息,方便群众查阅;严格上网信息审查工作,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确保全面、及时、准确地发布政府信息;要充分运用县政府信息网公开管理系统和局门户网站,及时、高效向公众发布统计信息。积极探索建立政务微博平台,开辟政府信息公开新路径。 六、加强政务公开监督管理。加强对本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检查,促进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深化。同时定期开展自查和督查,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对策措施。根据人员变动情况调整充实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亲自抓建设和抓落实,定期检查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由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公开资料的收集、整理、上传和更新等工作。第7页 共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