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 为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推进干部作风和发展环境“百日整治”活动向纵深开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省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全市“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进一步落实中央及省委关于反“四风”和厉行节约的有关要求,认真解决公务活动中存在的过度消费、奢侈浪费等问题,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弘扬艰苦奋斗、求真务实、执政为民、廉洁从政的优良作风。 二、整治范围 水利系统各单位 三、工作
2、重点 (一)深入推进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加强公务用车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节约车辆运行费用,强化公务用车使用情况监督。整治超标超编配备公务用车问题,整治违规换车和借车、摊派款项购车、豪华装饰公务用车、公车私用等问题,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加强违规车辆处置情况的监督检查,巩固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的成果。(责任单位:局办公室、计财科及相关单位) (二)大力整治公款旅游行为。严格执行国内差旅及因公出国(境)制度,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团组数、人数和经费预算数,严格执行量化审批制度和任务与经费联动审批制度,坚决制止无实质内容的考察团组出访。严肃查处用公款报销违反规定持因私证件出国(境)费用的问题,
3、严肃查处公款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及相关单位) (三)坚决整治公款大吃大喝。修改完善并严格执行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严肃查处用公款相互宴请、赠送礼品和参加娱乐健身活动的问题。必要的公务接待,严格控制标准,能俭则俭。公务出差一律按规定标准安排食宿,接待单位不得补贴或变相补贴。(责任单位:局办公室、计财科、各单位) (四)大力精简会议活动。严格控制会议活动数量、人数、时间,严格控制和规范各类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从严控制会议活动场所和标准。(责任单位:局办公室、计财科、各单位) (五)严格清理办公用房。认真执行党政机关新建和购置楼堂馆所的规定,严肃查处巧立名目规避审批新建和购置楼堂馆
4、所、超标准使用办公室、豪华装修办公室、超标准配备高档办公家具等问题。(责任单位:局办公室、计财科、各单位) (六)切实治理滥发津贴补贴的问题。治理违反规定自行新设项目发放津贴补贴的行为,将执收执罚工作与津贴补贴挂钩,使用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发放津贴补贴的行为,违反规定以各种名义向职工普遍发放各类奖金的行为,违反规定发放加班费、值班费和未休年休假补贴的行为,违反规定擅自提高标准发放改革性补贴的行为。(责任单位:局计财科、办公室、政工科、各单位) (七)进一步推进财政监管。督促各单位管好用好财政资金,加强非税收入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加强经费使用管理的监督
5、检查,对拒不执行纠正整改要求的,从严处理。(责任单位:局计财科、办公室、各单位) (八)狠抓资源节约。督促各单位节约循环使用资源。(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各单位) 四、方法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从2014年2月下旬开始至9月下旬结束,按动员部署、自查自纠、组织检查、建章立制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5日前) 各单位成立“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分管负责人和专人抓好落实。采取召开会议、集中学习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中央、省、市关于开展厉行节约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对开展厉行节约重要性的认识,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二)
6、自查自纠阶段(3月16日至4月30日) 各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对照“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内容要求,认真自查自纠,重点检查纠正本单位在严格控制新建办公楼、严格执行制度、严格财务制度、严格会议审批程序和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清理纠正“小金库”、加强票据监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三)组织检查阶段(5月1日至8月31日) 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建专班对全市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相关法规制度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各单位“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对组织领导不力、自查自纠不到位的单位,给予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并依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追究主管领导
7、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不定期组织检查。 (四)建章立制阶段(9月20日前) 各单位要针对查摆出来的突出问题,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完善相应的规章制度。按照“远近结合,标本兼治”的要求,建立健全厉行节约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把行之有效的措施转化为长期坚持的治本之策,促进节约型机关建设。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分工,强化责任。局成立“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学习活动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定全局“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的安排部署、督促检查、综合协调、情况汇报、信息交流和面上的工作指导。所涉及的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能,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积极主动地完成好所承担的工作任务。 (二)加强监督,严肃纪律。局“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大监督力度,采取普遍检查、重点抽查和明查暗访等方式,对工作不力的,要查明原因,限期改进。对检查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依法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三)讲究方法,注重实效。要把整治“四风”突出问题与反腐败工作相结合。把完成阶段性任务和长期作战相结合,既要突出重点,扎实有效推进工作,使“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在一些方面或领域取得先期效果,又要将其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常抓不懈;既要注重治标,又要立足治本,从根本上整治“四风”突出问题。第5页 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