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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治工作培训讲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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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治工作培训讲稿 很高兴参加今天这个培训班,和大家交流思想和经验。下面,我就从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体会和一些想法,与在座的同志作些交流,不妥之处,请大家批评。 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方针的形成和发展 (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概念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概念。 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在1991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中是这样表述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中央总结历史经验提出的正确方针,它是解决我国社会治安问题的根本出路,是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措施,是新形势下坚持专门机关工作和群众路线相结合原则的新发展,是具有中国特色的解决社会治安问题的新路子。同年3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中有一段话是这样说的:社会治安问题是社会各种矛盾的综合反映,必须动用和组织全社会的力量,运用政治的、法律的、行政的、经济的、文化的、教育的等多种手段进行综合治理,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秩序,保障社会稳定,并作为全社会的共同任务,长期坚持下去。 (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探索时期 上世纪八十年代到九十年代初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探索时期。八十年代,拨乱反正的中国面临严峻社会治安问题的挑战,如何找到治理社会治安的一条正确途径,从最高层到各地基层都在孜孜以求。在邓小平同志‘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稳定',‘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思想指导下,从上到下开始了中国特色社会治安治理之路的探索。 1981年5月,中央政法委召开北京、天津、上海、广州、武汉五大城市治安工作座谈会,明确提出:‘争取社会治安根本好转,必须各级党委来抓,全党动手,实行全面‘综合治理’。'同年6月,中共中央转发此次会议纪要的《通知》正式明确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 1982年1月,党中央在《关于加强政法工作的指示》中再次要求:‘为了争取治安情况根本好转,必须加强党的领导,全党动手,认真落实综合治理方针。' 1983年8月,党中央《关于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决定》明确了把‘严打'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首要环节的工作思路。 在这一时期,各地区和有关部门在中央大政方针的指导下,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积极效果。一些地方建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有的还从实际出发,制定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这一时期,各地探索出了很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经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逐步得到了全党全社会的认可,为这项工作在全国范围全面开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1991年1月,经党中央批准,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在XX省XX市召开。会议总结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基本经验,明确了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一系列重大问题。2月1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3月2日,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这两个《决定》是我国搞好社会治安、维护社会稳定,确保长治久安的纲领性文件。同年3月21日,中共中央决定成立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 两个《决定》的出台和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设立,标志着完成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探索阶段。 (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完善时期 两个《决定》出台到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总方针,大致可划分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完善时期。两个《决定》提出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目标、任务和主要措施,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由探索阶段转入了发展时期。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决定》精神,全面深入地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普遍设立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结合各自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涌现出了许多富有特色、富有实效的经验和作法,例如安全文明小区创建活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枫桥经验'、社会治安群防群治、‘严打'专项斗争等。党中央深入研究新时期社会治安面临的新形势,不断把基层和群众的经验上升到理论的高度,不断完善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 党的十四大把‘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保持社会长期稳定',写入了新修改的《党章》的总纲,使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成为全党必须遵循的纲领之一。 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提出,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要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 2001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要求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落实到基层。 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改进社会管理,保持良好的社会秩序。进一步明确了‘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综合治理工作方针。 ‘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综合治理工作方针的提出,是综治工作认识深化和全面的表现,也是理论上成熟和工作体系完善的标志,明确了综治工作的重点和工作路线。上述综治方针、政策和规定出台,使综治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走上了科学化、规范化发展的道路,形成了完整的工作机制、体制、制度,建立了稳定的工作机构和专业队伍,统一协调各方面力量,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赢得了全社会的好评。 (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全面发展时期 ‘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综合治理工作方针提出后,各地全面调整综治工作的思路和方法,进一步改变以往重打轻防的思想意识,充分发挥‘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工作优势,全面建立健全治安防控体系,深入推进平安建设,一系列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广泛运用,群防群治组织进一步健全,队伍进一步扩大,预防犯罪的能力有了显著提高。综治工作在理论上、形式上、实践上都得到了空前发展。 在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上,胡锦涛总书记强调,开展平安建设活动,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严打'经常性机制,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工作。要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社会预警机制、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和社会动员机制,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十六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把‘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继续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依法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写进了规划。 2005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建设的意见》。指出,平安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保障工程,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人民群众所期盼的民心工程,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基础工程。为新形势下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开展平安建设制定了纲领性文件。 党的十七大报告进一步强调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改革和加强城乡社区警务工作,依法防范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的和谐社会建设,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开辟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全国范围的平安创建活动,使综治工作在一个新的更高的平台上运行,综治工作多措并举、协调联动的优势得到了充分发挥,去年全国群众安全感调查表明,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度达到了 以上表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是党的三代领导集体总结社会治安工作的经验,逐步提出和完善的,是邓小平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是专门机关和群众路线相结合在新形势下的继承和发展,是中国特色的社会治安管理之路。 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主要手段和当前的主要任务 (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主要手段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范围,主要包括防范、打击、教育、管理、建设、改造六个方面,预防为主是综合治理工作的重点是目的;打击是综治工作的关键,是最为主要的手段;其他措施都是围绕这两个方面开展的,是巩固和实现打防目的的配套措施。当前我们所采取的措施主要是: 第一,落实党政‘一把手'责任制为主的领导责任制。‘一把手'的重视支持程度是决定综治工作力度的主要方面,给‘一把手'压责任、上‘紧箍咒',督促‘一把手'负总责,是领导责任制和一票否决权制的核心。其次是分管领导直接负责和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工作人员任务到人。多年来层层签订责任书,严格责任制考核,严格奖罚,一级督促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大家共同为党和人民负责,才有了综治工作今天的好形势。大政方针决定以后,干部是关键的因素。大家知道,人是生产力的决定因素,也就是工作的决定因素,人的责任心激发起来了,人的积极性调动起来了,就会有空前动力,就会搞好工作。所以,抓好领导责任制和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是综治工作的首要环节。 第二,建立全方位覆盖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预防为主是综治工作的重点。防范作用发挥的好,就能减少矛盾,降低犯罪率,促进社会和谐,提高群众的安全感,也同时会减轻打击犯罪的工作量,改变‘打不胜打,防不胜防'的被动局面。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包括的内容很多,最主要的是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普法和预防犯罪教育、人防、物防、技防等硬件建设、综治队伍和群防群治组织建设等。所有这些具体工作的根本任务和目的就是促进和谐、减少发案。这几年开展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确实解决了一些民间矛盾纠纷,防止了小矛盾变成大问题,减少了‘民转刑'案件的发生。尤其是去年全省开展的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许多矛盾纠纷发生后就得到了及时解决,有些长期积累的疑难杂症也得到了化解。所以,防控体系建设是综治工作的有效手段。 第三,‘严打'和重点整治。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原则就是:什么犯罪突出就重点打击什么犯罪,哪里治安混乱就重点整治哪里。打击是综合治理的关键环节,重点整治是综合治理的有效措施。综治工作从‘严打开路'到‘打防结合、预防为主',走过了二十多年的历程,但是我们强调预防为主,并不是要减小打击的力度,软化重点整治手段。对突出犯罪实行‘严打'是震慑犯罪、提高预防效果的重要手段,实施重点整治是巩固打击成果,消除治安乱点的重要保障。多年来,根据不同时期不同阶段的治安突出问题和重点整治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效。光去年中央综治委就组织了打击石油盗窃犯罪、打击破坏三电犯罪、治理自行车盗窃等五项‘严打'集中专项行动,州上也组织了禁毒、追逃等专项行动,集中整治了群众反映强烈和危害严重的犯罪活动,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严打'这一整治社会治安突出问题的手段,任何时候都不能丢。‘严打'整治和预防犯罪是综治工作的两条腿,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第四,依靠群众,广泛参与,形成合力。走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一大法宝和优势。群众路线运用到综治工作中来,就形成了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工作方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党的群众路线在改革开放的新的历史时期的具体体现。走群众路线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保持旺盛生命力的根本原因。多年来,我们积极动员组织广大群众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立群防群治网络,已经形成了比较稳定的治安巡逻队、治安联防队、专职保安、社区治安员、兼职法制副校长和辅导员、治安信息员、治安积极分子等群防群治队伍。这些人员是对专门力量的有力补充,形成了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合力。他们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维护治安和社会稳定中的作用越来越明显。事实说明,群众参与是综治工作的力量源泉,只有把发挥专门机关的作用与发挥人民群众的作用结合起来,相信群众,依靠群众,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才能取得更大成效。 第五,人性化教育、人性化管理、人性化帮助,减少重新犯罪。广泛建立帮教组织,把发挥专门机关的主力军作用与热心群众的参与结合起来,对重点人口、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人性化的安置帮教,减少重新犯罪,是综治工作的又一重要手段。对吸毒人员、刑释解教人员、违法青少年从思想上感化、在人格上尊重、在生活上关心、在行为上管理,对所遇到的困难问题进行帮助,使他们增强自重、自省、自立意识,增强重新做人、加入正常社会生活的信心,巩固改造和教育成果,远离违法犯罪。 (二)当前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任务 随着改革的深化和利益格局的多元化,我国经济社会生活中长期积累下来的深层次矛盾不断凸现,进入了一个矛盾多发,案件上升,治安形势不断复杂的时期。针对这一形势,当前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第一,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工作。加强和改进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工作是今年的一项重要任务,最近召开的中央综治工作会议也特别强调了这项工作,要以服务促管理,改变重管理、轻服务的传统做法。所以要把流动人口管理作为综治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整合各方面力量,健全工作机制和制度,以‘以房管人,以业管人'为重点,组织开展流动人口摸底登记工作,强化对流动人口中高危人员的管理。 第二,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青少年违法犯罪是当前的一个突出问题,尤其是在‘两抢一盗'案件中,青少年参与的比较多,有不少还是在校学生。我州经济落后,社会发育程度低,无业青少年比较多,流动性大。因此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预防青少年犯罪,是一项十分紧迫的工作。要结合家庭、学校、社会、政府四方面的力量,共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第三,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是从源头上减少治安问题的有效手段,要继续实行好‘抓早、抓小、抓苗头'的调处机制,组织开展大排查、大调处,以釜底抽薪的方法,防止矛盾激化升级和‘民转刑'案件的发生。 第四,继续开展好‘严打'整治工作。要正确分析治安形势,找准打击的重点,正确运用刑事法律和刑事政策,稳、准、狠地打击严重犯罪,坚决压住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认真排查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组织开展强有力的重点整治。 第五,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和重点人口管理。这部分人员是制造治安问题的潜在因素,其中一些未改造好的人员往往会制造恶性犯罪案件。因此,在管理好这部分人上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做到知其思想动态,知其社会关系,知其生活来源,知其行动去向,坚决防止重新犯罪。 第六,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基层是综治工作的前沿,也是综治工作的重要依托。基层基础工作好坏,决定着综治工作的质量和水平。要在解决困扰基层综治工作的问题和困难上下功夫,改善基层工作条件,创新基层工作机制,发展壮大综治员队伍和群防群治组织,做到基层综治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把影响社会治安的因素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保一方平安,促一方和谐。 三、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深入推进平安建设各级综治办是综治委的办事机构,也是成员单位之间的协调机构,起着承上启下、协调左右的枢纽作用。我的理解,综治办的职能可以概括为四句话:调查研究当参谋,协调左右聚合力,督促检查抓落实,上情下达通信息。综治办不是一级决策机构,因此综治工作人员要摆正自己的位置,当好信息员、协调员、研究员、服务员,排除综治工作在各个环节上的障碍,促进工作任务和措施的落实。 首先要有高度的热情,热爱本职工作。综治工作说具体些,是维护群众利益,消除社会摩擦,调和社会关系的工作,说大些,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工作。用老百姓的话说,是行善干好积德的工作。这项工作崇高而伟大,所以,要提高思想认识,消除各种消极思想,积极投身到工作中来。 其次,要搞好调查研究,抓好督促落实。要广泛搜集第一手资料,夯实工作基础,提高信息占有量。认真分析社会治安中的突出问题和工作落实上的制肘环节,研究拿出有针对性的措施,供领导决策,给领导提供真实可靠的信息。积极主动地开展检查督促,加强分类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形成合力,落实工作部署。 再次,要掌握好三个原则,落实好三项制度,处理好四个关系。三个原则一是‘打防结合,预防为主'原则,二是‘属地管理'原则。三是‘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原则。 三项制度。一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二是目标管理责任制。三是一票否决权制。 四个关系。一是处理好综治办同综治成员单位之间的关系。二是处理好综治办与政法部门,尤其是公安部门之间的关系。三是处理好综治办与综治委各专门工作小组及其办公室的关系。四是处理好综治办同政法委机关的关系。 第13页 共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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