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职业健康及劳动防护培训职业健康及劳动防护培训1、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八条规定2、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3、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49号,自2012年6月1日起施行。)4、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六大类、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六大类459种)种)5、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91号,自2013年4月10日起施行。)6、化工企业劳动防护用品选用及配备化工企业劳动防护用品选用及配备(AQ/T3048-2013)7、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
2、知与警示标识、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号)号)8、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9、危害告知牌、危害告知牌二、急救操作二、急救操作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八条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6号,2015年3月23日执行)一、必须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严禁责任不落一、必须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严禁责任不落实违法违规生产。实违法违规生产。二、必须保证工作场所符合职业卫生要求,严禁在职业病二、必须保证工作场所符合职业卫生要求,严禁在职业病危害超标环境中作
3、业。危害超标环境中作业。三、必须设置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保证有效运行,严禁不设三、必须设置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保证有效运行,严禁不设置不使用。置不使用。四、必须为劳动者配备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严禁配发假四、必须为劳动者配备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严禁配发假冒伪劣防护用品。冒伪劣防护用品。五、必须在工作场所与作业岗位设置警示标识和告知卡,五、必须在工作场所与作业岗位设置警示标识和告知卡,严禁隐瞒职业病危害。严禁隐瞒职业病危害。六、必须定期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严禁弄虚作假或少检六、必须定期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严禁弄虚作假或少检漏检。漏检。七、必须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严禁不培训或培训七、必须对劳动者进行职
4、业卫生培训,严禁不培训或培训不合格上岗。不合格上岗。八、必须组织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监护档案,严禁八、必须组织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监护档案,严禁不体检不建档。不体检不建档。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 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已经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已经20122012年年3 3月月6 6日国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2012年年6 6月月1 1日起施行。日起施行。第二条第二条 用人单位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以下简称劳动用人
5、单位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以下简称劳动者)的职业健康监护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其实施监督管理,者)的职业健康监护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其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适用本办法。第三条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职业健康监护,是指劳动者上岗前、在岗期间、本办法所称职业健康监护,是指劳动者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应急的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离岗时、应急的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第六条第六条 对用人单位违反本办法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安对用人单位违反本办法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举报或者报告。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举报或者报告。第二章第二章
6、 用人单位的职责用人单位的职责第七条第七条 用人单位是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对用人单位是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全面负责。本单位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全面负责。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以及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以及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GBZ188)、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235GBZ235)等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要求,制定、落实本单位职业健康检查年度等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要求,制定、落实本单位职业健康检查年度计划,并保证所需要的专项经费。计划,并保证所需要的专
7、项经费。第八条第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用人单位应当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承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并承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劳动者接受职业健康检查应当视同正常出勤。劳动者接受职业健康检查应当视同正常出勤。第九条第九条 用人单位应当选择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用人单位应当选择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职业健康检查工作,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并确保参加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身份的真实性。并确保参加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身份的真实性。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对下列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用人单位应当对下列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
8、健康检查:业健康检查:(一一)拟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新录用劳动者,包拟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新录用劳动者,包括转岗到该作业岗位的劳动者;括转岗到该作业岗位的劳动者;(二二)拟从事有特殊健康要求作业的劳动者。拟从事有特殊健康要求作业的劳动者。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
9、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第十三条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者所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者所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安排劳动者进行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安排劳动者进行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对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对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术规范(GBZ188GBZ188)等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规定和要求,确定接触)等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规定和要求,确定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的检查项目和检查周期。需
10、要复查的,应当根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的检查项目和检查周期。需要复查的,应当根据复查要求增加相应的检查项目。据复查要求增加相应的检查项目。第十四条第十四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立即组织有关劳动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立即组织有关劳动者进行应急职业健康检查:进行应急职业健康检查:(一)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在作业过程中出现与所接触职(一)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在作业过程中出现与所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相关的不适症状的;业病危害因素相关的不适症状的;(二)劳动者受到急性职业中毒危害或者出现职业中毒症状的。(二)劳动者受到急性职业中毒危害或者出现职业中毒症状的。第十五条第十五条
11、 对准备脱离所从事的职业病危害作业或者岗位的劳动者,对准备脱离所从事的职业病危害作业或者岗位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者离岗前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者离岗前3030日内组织劳动者进行离岗时的职业日内组织劳动者进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劳动者离岗前健康检查。劳动者离岗前9090日内的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可以视日内的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可以视为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为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用人单位对未进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用人单位对未进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第十六条第十六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将职业健康检查结
12、果及职业健康检查机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建议以书面形式如实告知劳动者。构的建议以书面形式如实告知劳动者。第十七条第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职业健康检查报告,采取下列措施:用人单位应当根据职业健康检查报告,采取下列措施:(一)对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调离或者暂时脱离原工作岗位;(一)对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调离或者暂时脱离原工作岗位;(二)对健康损害可能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劳动者,进行妥善安置;(二)对健康损害可能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劳动者,进行妥善安置;(三)对需要复查的劳动者,按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复查和医学(三)对需要复查的劳动者,按照职业健康检查机
13、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复查和医学观察;观察;(四)对疑似职业病病人,按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建议安排其进行医学观察或(四)对疑似职业病病人,按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建议安排其进行医学观察或者职业病诊断;者职业病诊断;(五)对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岗位,立即改善劳动条件,完善职业病防护设施,为(五)对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岗位,立即改善劳动条件,完善职业病防护设施,为劳动者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职业病危害防护用品。劳动者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职业病危害防护用品。第十八条第十八条 职业健康监护中出现新发生职业病(职业中毒)或者两例以上疑似职职业健康监护中出现新发生职业病(职业中毒)或者两例以上疑似职业病(职业中毒)的,用人单位
14、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业病(职业中毒)的,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第十九条第十九条 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个人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个人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有关规定妥善保存。妥善保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包括下列内容: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包括下列内容:(一)劳动者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婚姻、文化程度、嗜好等情况;(一)劳动者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婚姻、文化程度、嗜好等情况;(二)劳动者职业史、既往病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二)劳动者职业史、既往病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三)历次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三)历
15、次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四)职业病诊疗资料;(四)职业病诊疗资料;(五)需要存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其他有关资料。(五)需要存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其他有关资料。第二十条第二十条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劳动者委托的代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劳动者委托的代理人有权查阅、复印劳动者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人有权查阅、复印劳动者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
16、上签章。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 用人单位发生分立、合并、解散、破产等情形时,应当对劳动者用人单位发生分立、合并、解散、破产等情形时,应当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安置职业病病人;其职业健康监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安置职业病病人;其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移交保管。护档案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移交保管。第三章第三章 监督管理监督管理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对用人单位落实有关职业健康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对用人单位落实有关职业健康监护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下列内容:护的法律、
17、法规、规章和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下列内容:(一)职业健康监护制度建立情况;(一)职业健康监护制度建立情况;(二)职业健康监护计划制定和专项经费落实情况;(二)职业健康监护计划制定和专项经费落实情况;(三)如实提供职业健康检查所需资料情况;(三)如实提供职业健康检查所需资料情况;(四)劳动者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应急职业健康检查情况;(四)劳动者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应急职业健康检查情况;(五)对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建议,向劳动者履行告知义务情况;(五)对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建议,向劳动者履行告知义务情况;(六)针对职业健康检查报告采取措施情况;(六)针对职业健康检查报告采取
18、措施情况;(七)报告职业病、疑似职业病情况;(七)报告职业病、疑似职业病情况;(八)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建立及管理情况;(八)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建立及管理情况;(九)为离开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如实、无偿提供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九)为离开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如实、无偿提供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情况;情况;(十)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十)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第四章第四章 法律责任法律责任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3 3万元以下的罚款: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建立
19、或者落实职业健康监护制度的;(一)未建立或者落实职业健康监护制度的;(二)未按照规定制定职业健康监护计划和落实专项(二)未按照规定制定职业健康监护计划和落实专项经费的;经费的;(三)弄虚作假,指使他人冒名顶替参加职业健康检(三)弄虚作假,指使他人冒名顶替参加职业健康检查的;查的;(四)未如实提供职业健康检查所需要的文件、资料(四)未如实提供职业健康检查所需要的文件、资料的;的;(五)未根据职业健康检查情况采取相应措施的;(五)未根据职业健康检查情况采取相应措施的;(六)不承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的。(六)不承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的。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用人单位有
20、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5 5万元以上万元以上1010万元以下的罚款: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按照规定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一)未按照规定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或者未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的;监护档案或者未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的;(二)未按照规定在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提供职业(二)未按照规定在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提供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的。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的。第二十八条第二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逾期不改正的,处5
21、 5万元以上万元以上20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定的权限责令关闭:(一)未按照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治的;(一)未按照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治的;(二)隐瞒、伪造、篡改、损毁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等相关资料,或(二)隐瞒、伪造、篡改、损毁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等相关资料,或者拒不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资料的。者拒不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资料的。第二十九条第二十九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22、责令限期治理,并处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治理,并处5 5万万元以上元以上30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一)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一)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的;(二)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二)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三)安排孕期、哺乳期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三)安排孕期、哺
23、乳期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的;作业的;(四)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所禁忌的作业的。(四)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所禁忌的作业的。第三十条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未报告职业病、疑似职业病的,用人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未报告职业病、疑似职业病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 1万元万元以下的罚款;弄虚作假的,并处以下的罚款;弄虚作假的,并处2 2万元以上万元以上5 5万元以下的罚款。万元以下的罚款。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1 1、粉尘(、粉尘(5252种)种)煤尘、
24、水泥、矿渣、白土、砂轮磨车、一些金属氧化物煤尘、水泥、矿渣、白土、砂轮磨车、一些金属氧化物2 2、化学因素(、化学因素(375375种)种)氮氧化合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硫、硫化氢、硫醇、氨气氮氧化合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硫、硫化氢、硫醇、氨气汽油、苯、甲苯、二甲苯、四氯化碳、三氯乙烯、甲醇、糠醛、柴油、沥青、糠汽油、苯、甲苯、二甲苯、四氯化碳、三氯乙烯、甲醇、糠醛、柴油、沥青、糠醛、乙酸、丁酮、甲烷、丙烷、二硫化碳、氧化锌、臭氧等。醛、乙酸、丁酮、甲烷、丙烷、二硫化碳、氧化锌、臭氧等。3 3、物理因素(、物理因素(1515种)种)紫外线、高温、低温、噪声、工频电磁场、高频电磁场紫外线、高温、低温
25、、噪声、工频电磁场、高频电磁场4 4、放射性因素(、放射性因素(8 8种)种)密封放射源产生的电离辐射、密封放射源产生的电离辐射、X X射线装置(含射线装置(含CTCT机)产生的电离辐射机)产生的电离辐射5 5、生物因素(、生物因素(6 6种)种)艾滋病病毒、布鲁氏菌艾滋病病毒、布鲁氏菌6 6、其他因素(、其他因素(3 3种)种)金属烟、井下不良作业条件、手工刮研作业金属烟、井下不良作业条件、手工刮研作业心肺复苏心肺复苏在事发的现场现场,对伤病员实施及及时、先进、有效时、先进、有效的初步救护。立足于现场现场的抢救。第一目击者:“第一个”发现情况并现场为突发伤害、危重疾病的伤病员提供紧急救护的人
26、。目的:挽救生命、减少伤残和痛苦。现场救护原则首先保持镇定,沉着大胆,细心沉着大胆,细心负责负责,理智科学地判断;评估现场评估现场,确保自身与伤病员的安全;分清轻重缓急,先救命,后治伤先救命,后治伤,果断实施救护措施;可能的情况下,尽量采取减轻伤病员的痛苦等措施;充分利用可支配的人力、物力协助救护心脏骤停心脏骤停 指心脏突然停止搏动,从而导致有效指心脏突然停止搏动,从而导致有效心泵心泵功能突然中止,引起全身组织严重功能突然中止,引起全身组织严重缺血、缺血、缺氧缺氧和和代谢障碍代谢障碍,如不及时抢救可危及生,如不及时抢救可危及生命。命。心肺复苏开始得越早,成功率越高心肺复苏开始得越早,成功率越高
27、。心脏骤停的病因 心源性:冠心病最常见心源性:冠心病最常见,约约80%非心源性:非心源性:溺水、气道异物阻塞、中毒、电击伤、严重创伤。时间就是生命!时间就是生命!心搏骤停的严重后果以心搏骤停的严重后果以秒秒计算计算 510秒秒意识丧失,突然倒地。意识丧失,突然倒地。30秒秒可出现全身抽搐。可出现全身抽搐。60秒秒瞳孔散大,自主呼吸逐瞳孔散大,自主呼吸逐渐停止。渐停止。3分钟分钟开始出现脑水肿。开始出现脑水肿。4分钟分钟开始出现脑细胞死亡开始出现脑细胞死亡!8分钟分钟“脑死亡脑死亡”“植物状态植物状态”。时间就是生命时间就是生命早CPR(心肺复苏)1分钟内分钟内CPR成功率成功率90%4分钟分钟
28、CPR成功率约成功率约60%8分钟分钟CPR成功率约成功率约20%且侥幸存活者可能已且侥幸存活者可能已“脑死脑死亡亡”10分钟内分钟内CPR成功率几乎为成功率几乎为零零救护体位对呼吸、心跳骤停的伤者应将其翻转为仰卧位仰卧位心肺复苏体位放在安全坚硬坚硬的平面上。若无意识,但有呼吸、心跳者,为了防止被舌后坠或呕吐物等阻塞引起窒息,应采取复原体复原体位。位。恢复(复原)体位恢复(复原)体位Assessment+airway-A评估现场环境确保自己及伤者的安全 注意事故现场的环境安全,地点,伤者人数,受伤过程,是否有脊柱受伤,小心保管伤者的财物,请人参加救助等 判断病人意识是否存在;轻轻拍打或轻轻摇动
29、病人的双肩,凑近病人呼喊:“你怎么哪?”无反应无反应,则确定为意识丧失。Assessment+airway-A Assessment+airway-A 呼救的同时,应迅速将病人摆放呼救的同时,应迅速将病人摆放成成仰卧位仰卧位。身体平直,无扭曲。身体平直,无扭曲。摆放的地点:地面或硬板摆放的地点:地面或硬板床,安全。床,安全。Assessment+airway-A翻转体位翻转体位翻身时整体转动,翻身时整体转动,保护颈部。保护颈部。将病人的头、将病人的头、肩、躯干沿其躯肩、躯干沿其躯体纵轴整体同时体纵轴整体同时移动而不要将之移动而不要将之扭曲扭曲 Assessment+airway-A 昏迷病人舌
30、和会厌阻塞上呼吸道昏迷病人舌和会厌阻塞上呼吸道鼻腔气道Assessment+airway-A仰头抬颏法仰头抬颏法徒手开放气道安全有效方法 一手掌压前额,另一手中食指向上向前抬高下颌,两手合力头后仰,牙齿对合 头后仰程度为:下颌、耳垂的联线与地面垂直地面垂直 Assessment+airway-A清除呼吸道异物,畅通呼吸道。Breathing-B口对口呼吸口对口呼吸 迅速、简便、有效迅速、简便、有效 空气:空气:氧含量氧含量20.9420.94,二,二氧化碳含量氧化碳含量0.040.04 呼出气:氧含量呼出气:氧含量1616,二氧,二氧化碳含量化碳含量4 4 自主呼吸停止后的自主呼吸停止后的首选
31、首选方法方法 Breathing-B判断呼吸(B1)一看二听三感觉一看二听三感觉一看二听三感觉一看二听三感觉 眼眼眼眼看看看看(胸胸胸胸部部部部起起起起伏伏伏伏)、耳耳耳耳听听听听(气气气气流流流流)、面面面面感(气息)感(气息)感(气息)感(气息)感感感感觉觉觉觉没没没没有有有有呼呼呼呼吸吸吸吸,即即即即可人工呼吸可人工呼吸可人工呼吸可人工呼吸 10 10 SecSec内内内内完完完完成成成成判判判判断断断断(默默默默 读读读读 10011001、10021002)偶偶偶偶尔尔尔尔叹叹叹叹息息息息呼呼呼呼吸吸吸吸并并并并不不不不是正常的自主呼吸是正常的自主呼吸是正常的自主呼吸是正常的自主呼吸
32、Breathing-B人工呼吸(B2)保持呼吸道保持呼吸道通畅通畅 捏住病人鼻前庭捏住病人鼻前庭 用用正常呼吸正常呼吸时的吸气量时的吸气量500-600 500-600 每次送气每次送气1 1秒秒以上以上 使病人的胸廓使病人的胸廓起伏起伏 吹气后,复苏者吹气后,复苏者松开松开捏捏鼻孔的手鼻孔的手 Circulation-C判定脉搏(C1)判断心跳:触摸判断心跳:触摸颈动脉搏动。颈动脉搏动。颈动脉在喉节旁颈动脉在喉节旁开开2 23cm3cm。单侧触摸、力度单侧触摸、力度适中、适中、时间时间1010秒。秒。Circulation-C非医疗专业的救护人员普通施救者可以推定普通施救者可以推定没有呼吸的
33、无没有呼吸的无反应病人反应病人就是心脏骤停者。就是心脏骤停者。在开始胸外按压以前,可免除判定在开始胸外按压以前,可免除判定在开始胸外按压以前,可免除判定在开始胸外按压以前,可免除判定颈颈动脉搏动,动脉搏动,即当发现倒地者无呼吸或即当发现倒地者无呼吸或即当发现倒地者无呼吸或即当发现倒地者无呼吸或出现临终前的异常呼吸,在给予出现临终前的异常呼吸,在给予出现临终前的异常呼吸,在给予出现临终前的异常呼吸,在给予2 2 2 2次人次人次人次人工呼吸后检查仍无反应者,便可认为工呼吸后检查仍无反应者,便可认为工呼吸后检查仍无反应者,便可认为工呼吸后检查仍无反应者,便可认为心脏停搏,应立即作胸外按压心脏停搏,
34、应立即作胸外按压心脏停搏,应立即作胸外按压心脏停搏,应立即作胸外按压 。Circulation-C按压定位胸骨中线中下胸骨中线中下胸骨中线中下胸骨中线中下1/31/31/31/3交界处交界处交界处交界处 两乳头连线中点两乳头连线中点两乳头连线中点两乳头连线中点的胸骨下段的胸骨下段的胸骨下段的胸骨下段 Circulation-C按压姿势地地地地上上上上采采采采用用用用跪跪跪跪姿姿姿姿,双双双双膝膝膝膝平平平平病人肩部病人肩部病人肩部病人肩部 床床床床旁旁旁旁应应应应站站站站立立立立于于于于踏踏踏踏脚脚脚脚板板板板,双膝平病人躯干双膝平病人躯干双膝平病人躯干双膝平病人躯干 双双双双臂臂臂臂绷绷绷绷
35、直直直直,与与与与胸胸胸胸部部部部垂垂垂垂直直直直不得弯曲不得弯曲不得弯曲不得弯曲 以以以以髋髋髋髋关关关关节节节节为为为为支支支支点点点点,腰腰腰腰部部部部挺挺挺挺直直直直,用用用用上上上上半半半半身身身身重重重重量量量量往往往往下压下压下压下压 手手手手掌掌掌掌根根根根部部部部始始始始终终终终紧紧紧紧贴贴贴贴胸胸胸胸部部部部,放松不离位放松不离位放松不离位放松不离位Circulation-C按压姿势Circulation-C按压频率胸外按压的频率胸外按压的频率为为100100次次/分分 按压、松弛的时间比一般为按压、松弛的时间比一般为1 1:1 1 松弛时要充分回弹松弛时要充分回弹需勤加练
36、习需勤加练习按压与通气比例成人成人CPR无论无论双人或单人法双人或单人法按压按压/通气均为通气均为3030:2 2 儿童儿童CPRCPR双人操双人操作作按压按压/通气为通气为1515:2 2 连续连续五个轮回五个轮回 胸外按压注意事项胸外按压注意事项尽可能要减少胸外按压的中断时间尽可能要减少胸外按压的中断时间 一位以上急救人员现场一位以上急救人员现场CPRCPR时时,每隔每隔2 2分钟(或分钟(或5 5个按压个按压-通气比为通气比为3030:2 2的的周期)应相互轮换按压。轮换按压周期)应相互轮换按压。轮换按压应在应在5 5秒钟以内完成。秒钟以内完成。每次按压后,手放松应充分,让胸每次按压后,手放松应充分,让胸廓完全回复廓完全回复 胸外按压用力不能过大、过猛或冲胸外按压用力不能过大、过猛或冲击方式击方式按压部位要准确按压部位要准确 心肺复苏有效的指标面色、口唇由苍白、紫绀转为红润。面色、口唇由苍白、紫绀转为红润。恢复可以探知的脉搏搏动、自主呼吸。恢复可以探知的脉搏搏动、自主呼吸。双侧瞳孔缩小、对光反应恢复。双侧瞳孔缩小、对光反应恢复。眼球能活动,手脚抽动、呻吟。眼球能活动,手脚抽动、呻吟。怀疑为气道异物可采用Hemilich法